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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佶遗引的《资本论》其余部分(上)

黄佶遗引的《资本论》其余部分(上)《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一篇,商品和货币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

《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

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一篇,商品和货币

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 1 夸特小麦 = a 英担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 1 夸特小麦和 a 英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

……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尔本说的:

“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

……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因此,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例如,同一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8蒲式耳小麦,在歉收年只表现为4蒲式耳。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等等。金刚石在地壳中是很稀少的,因而发现金刚石平均要花很多劳动时间。因此,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杰科布曾经怀疑金是否按其全部价值支付过。至于金刚石,就更可以这样说了。厄什韦葛说过,到1823年,巴西金刚石矿八十年的总产量的价格还赶不上巴西甘蔗种植园或咖啡种植园一年半平均产量的价格,虽然前者代表的劳动多得多,从而价值也多得多。如果发现富矿,同一劳动量就会表现为更多的金刚石,而金刚石的价值就会降低。假如能用不多的劳动把煤变成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低于砖的价值。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

……

(最后,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

……

(起初我们看到,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后来表明,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因此,在这里要较详细地加以说明。)

(然而在有些社会状态下,同一个人时而缝时而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还不是不同的人的专门固定职能,正如我们的裁缝今天缝上衣和明天缝裤子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一样。其次,一看就知道,在我们资本主义社会里,随着劳动需求方向的改变,总有一定部分的人类劳动时而采取缝的形式,时而采取织的形式。劳动形式发生这种变换时不可能没有摩擦,但这种变换是必定要发生的。)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当然,人类劳动力本身必须已有一定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正如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将军或银行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则扮演极卑微的角色一样,人类劳动在这里也是这样。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

……

(亚·斯密在两种不同的交换价值规定之间摇摆不定:一方面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另一方面又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可以买到商品的活劳动量,或者同样可以说,决定于可以买到一定量活劳动的商品量;他时而把第一种规定同第二种规定混淆起来,时而以后者顶替前者。在第二种规定中,斯密把劳动的交换价值,实际上就是把工资当作商品的价值尺度,因为工资等于用一定量活劳动可以购得的商品量,或者说,等于用一定量商品可以买到的劳动量。但是,劳动的价值,或者确切些说,劳动能力的价值,也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是变化的,它和其他商品的价值没有什么特殊的区别。这里把价值本身当作价值标准和说明价值存在的理由,因此成了循环论证。)

(李嘉图的方法是这样的:李嘉图从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个规定出发,然后研究其他经济关系(其他经济范畴)是否同这个价值规定相矛盾,或者说,它们在多大的程度上改变着这个价值规定。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种方法的历史合理性,它在政治经济学史上的科学必然性,同时也可以看出它在科学上的不完备性,这种不完备性不仅表现在叙述的方式上(形式方面),而且导致错误的结论,因为这种方法跳过必要的中介环节,企图直接证明各种经济范畴相互一致。)

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而劳动量由劳动时间和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两个因素决定。如果后者是在市场上决定的。那么,劳动量也是一个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因素,商品的价值也必然受到市场波动情况的影响。

因此,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是一种市场价值论,而不是教科书上通常说的那样:“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市场波动决定商品价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

劳动力价格是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当成商品的形式出售给资本家,也就是说,劳动力也受市场的波动影响。请注意,这里说的劳动力不是一般的商品。然后所谓的市场价值论就登场了,其实就是在说价格,说到底,黄佶又把价值与价格混在一起了。

……

(因此,那些试图把商品流通说成是剩余价值的源泉的人,其实大多是弄混了,是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淆了。例如,孔狄亚克说:

“认为在商品交换中是等量的价值相交换,那是错误的。恰恰相反,当事人双方总是用较小的价值去换取较大的价值……如果真的总是等量的价值交换,那任何一方都不会得到利益。但双方都得到利益,或都应该得到利益。为什么呢?物的价值只在于物和我们的需要的关系。某物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了,对另一人来说则不够,或者相反……不能设想,我们会把自己消费所必需的物拿去卖……我们是要把自己用不着的东西拿去卖,以取得自己需要的东西;我们是要以少换多……人们自然会认为,只要每个被交换的物在价值上等于同一货币量,那就是等量的价值交换等量的价值……但还必须考虑到另一方面;试问:我们双方不是都用剩余物来交换需要物吗?

我们看到,孔狄亚克不但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在一起,而且十分幼稚地把商品生产发达的社会硬说成是这样一种状态:生产者自己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而只把满足自己需要以后的余额即剩余物投入流通。然而,孔狄亚克的论据却经常为现代经济学家所重复,当他们要说明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即贸易会产生剩余价值的时候,更是如此。例如,有人说:

“贸易使产品增添价值,因为同一产品在消费者手里比在生产者手里具有更大的价值,因此,严格说来,贸易应看作是一种生产活动。”)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因此,正如在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们的使用价值的差别被抽去一样,在表现为这些价值的劳动中,劳动的有用形式即缝和织的区别也被抽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作劳动,并不是因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从物质内容来说,这个运动是W—W,是商品换商品,是社会劳动的物质变换,这种物质变换的结果一经达到,过程本身也就结束。

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卖。)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象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这个产品只有通过货币,才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又在别人的口袋里。为了把货币吸引出来,商品首先应当对于货币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就是说,用在商品上的劳动应当是以社会有用的形式耗费的,或者说,应当证明自己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分工是自然形成的生产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的背后交织在一起,而且继续交织下去。商品可能是一种新的劳动方式的产品,它声称要去满足一种新产生的需要,或者想靠它自己去唤起一种需要。一种特殊的劳动操作,昨天还是同一个商品生产者许多职能中的一种职能,今天就可能脱离这种联系,独立起来,从而把它的局部产品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

(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也就是是说,生产出产品最多只是成功的第一步,销售出产品从而使商品转换成货币才是更为关键的一步。

马克思指出:“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卖。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就是说,如果商品所有者不能把商品成功地销售出去,商品所有者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因为,商品的人格化代表是商品所有者,商品不能成功出售,商品所有者不仅不能实现其生产的目的,而且他的再生产也无法继续下去。可见,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出售能否成功,对商品所有者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参考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价值100镑的铅或铁与价值100镑的银和金具有相等的交换价值。”(尼·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第53页和第7页)对象性的原文是《Gegenständlichkeit》,意思是:客观现实性,客观存在的东西。——译者注见威·杰科布《贵金属生产和消费的历史研究》,两卷集,1831年伦敦版(W.Jacob.《An historical Inquiry into the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of the Precious Metals》. In two volumes. London, 1831)。——第53页。在第一版中接着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现在知道了价值的实体。这就是劳动。我们知道了价值的量的尺度。这就是劳动时间。价值的形式(正是它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有待分析。现在先要较详细地阐明那些已经发现的规定。——编者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12、13等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23—25页及以下各页。——第55页。参看黑格尔《法哲学》1840年柏林版第250页第190节。读者应当注意,这里指的不是工人得到的一个工作日的工资或价值,而是指工人的一个工作日物化成的商品价值。在我们叙述的这个阶段,工资这个范畴根本还不存在。卡·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同上孔狄亚克《商业和政府》(1776年),载于德尔和莫利纳里编《政治经济学文选》1847年巴黎版第267、291页。因此,列特隆在回答他的朋友孔狄亚克时说得很对:“在发达的社会中,根本没有剩余的东西。”同时他还讽刺地解释说:“假如交换双方都以同样少的东西换得同样多的东西,那末他们得到的也就同样多。”由于孔狄亚克对交换价值的性质一无所知,所以,他是威廉·罗雪尔教授先生证实自己的幼稚概念的最好证明人。见罗雪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第3版。塞·菲·纽曼《政治经济学原理》1835年安多佛和纽约版第175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79页。——第124页。%E6%83%8A%E9%99%A9%E7%9A%84%E4%B8%80%E8%B7%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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