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看,吉林市民最讨厌的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占第一位的仍然是随地吐痰。市民最讨厌的不良行为排在前二至五位的依次是: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乱扔杂物;乘坐公共交通时争抢、拥挤;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
三、公德实践与公德认识的比较
在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许多群众自发地、积极地向我们反映他们所遇到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但是当被问及“看到有人正在做出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时,您会怎样?”时,回答结果并不不尽如人意。有25.4%的市民表示会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出面制止,若要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则仅有5%的市民会出面制止;另外,26.6%的人表示会随大流,有人出面时也出面,没人出面就不出头;33%的人因为怕打击报复所以敢怒不敢言;10%的人认为制止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是有关部门的事,与自己不相干。
由此可知,大多数吉林人还是属于“理论上的长子,行动上的矮子”,光说不做。按照调查项目,可以把吉林市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保证自身利益情况下会出面制止;第二类是能够为了维护社会公德,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第三类是不顾个人利益,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做斗争。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多数人属于第一类,因此,吉林市的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违背社会公德现象产生的原因
违背社会公德现象时有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管理
1、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规则不合理。对于违法行为来讲,我们有明确的制度来管理、制裁违法分子,但对于违反公德行为,仅仅局限于舆论谴责,对于部分不文明行为并无规定认定那些行为不文明;还有一些有规定的行为,诸如禁止随地吐痰,但处罚力度远远不够,遂使这些不文明行为得不到根治;相反对于乱搭乱建这样的处罚措施过于严厉,使得这些不文明行为变得更加隐蔽,不利于有关部门地查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管理措施执行不力。对于有处罚措施的,一些职能部门并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于罚款低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行政不作为,使管理措施成为空中楼阁。
3、公共生活设施不完备或设计时为使用者考虑的不周全。
(二)个人修养
1、公德意识不够。有的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膀爷在大街上随意走动,许多膀爷本来觉得光不光膀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并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是不文明的。
2、对公对私标准不一样。“室内天堂室外垃圾场”就是这一点的典型写照。许多人将自己的家布置得富丽堂皇,犹如天堂;楼道里却被他们堆满杂物,犹如垃圾场。
3、公德行为不能自觉化。有人监管时能遵守公德,无人看守时就劣根暴露,缺乏自觉的、习惯性的公德行为。
(三)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偏斜。社会的道德观不正确,金钱观过于严重,人们优点自私自利,使得社会公德淡化。
(四)舆论导向不正确、舆论压力不够。
(五)教育的失败。现在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只限于书面口头教育,缺乏道德实践教育,所以现在在学校那样的场所,公德执行情况也不好,校园里也充满了不文明行为。甚至有些教师、家长本身就没有给孩子做好榜样,自身就有许多不道德行为。还有些家长把违反社会公德、占小便宜的错误思想当作人生哲理教给下一代。
五、提高公德水平的对策
社会公德,是为社会的全体公民所公认和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共同形成的,用以维持公共生活、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准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社会公德作为全社会统一的道德规范,其意义更为重要,作用更加广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义务。
研究表明:道德观念的形成遵循以下的阶段性原则,第一阶段是道德的他律阶段。以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甚至是法律法规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置或惩罚,是公民社会公德观念形成的基础环节和初级阶段。第二阶段是道德的自律阶段。这个时期,人们逐步形成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正确的评价能力,道德行为不再像第一阶段那样是外在约束的结果,而是自觉自愿的行为。促使人们从道德的他律阶段向道德的自律阶段转化的主要方法是道德教育,在社会公德教育中,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很重要。
对青年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教育青年尊重人、关心人。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只有相互
尊重、关心和照顾,才能避免造成相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建立一种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关系,使社会生活正常进行。尤其要教育青年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老人、军烈属和荣誉军人,关心帮助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二)在个人与环境的关系上,要教育青年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环境。社会公共秩序的好坏,对整个社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社会的公共秩序良好,人们就能解除后顾之忧,整个社会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就会呈现出井然有序的局面。反之,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就不能正常进行。因此,青年人不仅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对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要敢于制止,敢于斗争。
(三)在个人修养上,要教育青年讲究文明礼貌。文明礼貌既是尊重他人的良好表现,又是维护人们社会交往中友好和睦关系必不可少的条件。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就是要求青年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准则。(四)在家庭关系上,要教育青年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的基本单位,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对青年进行社会公德教育时,必须教育青年正确对待家庭关系。
综上所述,提高社会公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制度和规则,使公德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当出现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时,轻则有规则可循,重则有法可依。
(二)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毫无疑问,媒体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同时,每个个体也是公众舆论的构成者,是舆论方向的形成者。
(三)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不只是空洞的口号,要掌握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形成过程中的规律规则,遵循这些规则,采用复杂多样、灵活多变、易于为老百姓所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社会公德的教育。
(四)提高个人修养。只有在微观上提高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德素质水平,才可能在宏观上改善整个社会的社会公德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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