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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 城市共建 全民共享 《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三大亮点解读

社会共治 城市共建 全民共享 《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三大亮点解读记者近日从市爱卫办获悉,《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将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的条例

记者近日从市爱卫办获悉,《上海爱国卫生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将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的条例,通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推进城市健康共建、倡导全民健康共享”,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法治保障,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制度建设。

近年来,本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城市卫生环境不断改善,市民健康素养持续提升。今年以来,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司法局组成立法工作专班,抓紧推进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征求市政协、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就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经汇总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审议通过,形成《条例》。

《条例》以“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为名称,既体现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突显三大亮点。

强调社会健康共治:

明确各级职责,统筹协调推进

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1年来,始终以保护人民健康为目的,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预防和减少疾病、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动员和组织最广大的市民群众参与,走出一条广覆盖、低投入、高效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防病之路,为推进本市病媒防制、改水改厕、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2005年,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增挂“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牌子,这也是我国首个“健康促进委员会”,标志着爱国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心发生重大调整。2016年,上海成功举办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并发布《2030可持续发展中的健康促进上海宣言》;2019年,健康上海行动推进实施也明确纳入本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范畴。

今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后再出发和深入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关键之年,上海确立“建设法治爱卫、打造数智爱卫、推进专业爱卫、发展创新爱卫、推动开放爱卫、推广共享爱卫”等六大任务。此次《条例》出台,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本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完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推进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型。

《条例》就政府、社会、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参与机制都设定单独条文,明确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和组织动员,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架构;明确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充实工作力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倡导个人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尊重他人健康权益,依法履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义务;发挥群团组织和居(村)民委员会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广泛参与,从而不断完善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体系。

推进城市健康共建:

改善卫生环境 聚焦病媒防制

“国家卫生区”是我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本市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经过不懈努力,本市率先实现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卫生城镇创建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卫生环境改善纳入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提升卫生环境品质;将农村卫生环境优化提升纳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厕所改造提升等工作,改善村容风貌,建设美丽乡村。《条例》强调,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卫生环境改善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巩固和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提升城乡卫生环境整体水平。

倡导全民健康共享:

创造健康生活,完善健康服务

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与民生息息相关。上海多年来不断强化“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健康理念,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2022年上海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9.42%,创历史新高并实现“15连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上海健康促进工作,20多万名医务工作者是主力军,本市也一直持续关注和激励医务人员投身健康促进。国家卫生健康委9月15日在上海召开推进医院健康促进服务百姓健康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海表现亮眼:以制度和政策作为保障、以工作体系和网络建设作为基础、以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作为重点,推动医院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当前,全市已建成125家健康促进医院。全市层面,在成立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的基础上,16个区全部成立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包括37家市级医院在内的全市共4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已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并建立上海市健康科普专家库且覆盖38个学科,首批纳入629名专家,更好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如何以高质量健康促进工作,持续为大众健康“做加法”?“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健康“四大基石”,《条例》对此明确各项推进措施,积极建设健康生活支持性环境,引导市民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例如,倡导市民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减少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对健康的影响;鼓励食品生产者生产低盐、低脂、低糖食品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识,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发和提供低盐、低脂、低糖等健康食品并对食品的热量和主要营养成分等进行标识,鼓励含糖饮料、酒精饮料的销售者在有关商品的销售区域规范设置健康提示标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戒烟、戒酒门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专业化网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应急机制。

《条例》还明确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伤害防范能力等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个课时。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科技、教育、体育、市场监管、药品监管、民政、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康信息监测机制。

新民晚报记者 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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