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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语境下“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新解

自媒体语境下“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新解当一个国家足够民主之时,媒体则可不受政府的控制和影响,在摆脱它所监督对象的支配和控制过程中,向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并监督国家政权的运作。然而,随着传媒集团的优胜劣汰

当一个国家足够民主之时,媒体则可不受政府的控制和影响,在摆脱它所监督对象的支配和控制过程中,向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并监督国家政权的运作。然而,随着传媒集团的优胜劣汰,传媒话语权逐渐落入到少数权力阶层手中,不再是自由观念的市场。于是就为“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媒体的权力和近乎垄断的地位赋予了它们一个任务,即承担社会责任,平衡报道各方立场,提供充足的信息,便于公众加以判断。”①

一、自媒体:时代之音

吉尔默在2004年出版的《我们即媒体:民治民享的草根新闻》一书中提出了所谓的“自媒体”(WeMedia)的概念,新闻业不再是专业媒体公司和职业记者自上而下的广播过程,而是受众、编辑、记者等互动的自下而上的网播过程,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以后,一种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途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彭波表示,如果我们把1999年5月19日网络抗议美国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看作是网络媒体登上中国媒体舞台的标志,那么拉萨3·14事件和汶川5·12事件则标志着网络媒体正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主流媒体。”②在自媒体时代没有了信息发布的准入门槛,受众之间可以互动,从而使信息呈现出横向和纵向交织的多重流动,由精英们设置起的话语障碍消失了,由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随意性,一些公共性突发事件被及时发布出来。然而,正是由于信息发布的门槛太低,造成了这个随心所欲的空间里信息的良莠不齐,公众通过“转帖”、“链接”和“分享”不断累积关注度,势必会造成一些莫须有的信息泛滥。

二.社会责任—传媒的正能量

(一)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

“自由和责任相伴而生,位于政府之下拥有特权地位的传媒,在当社会具有大众传播的重要功能时,因此传媒有义务对社会承担责任。”正如西奥多·彼得森所讲,随着传统理论的发展,传媒被赋予了六大任务,即为政治制度服务,提供有关公共事务的信息、观点和讨论;启发民智,使之能够自治;监督政府,保障个人权利;为经济制度服务,利用广告沟通买卖双方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娱乐;保持经济自立,不受特殊利益集团的压迫。这六大任务中无不是对公众生活的当下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媒体所散发的主流思想,能够很好地体现时代精神,正如央视每年推举“全国劳动模范”和“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事件,无不向社会传达着正能量。

(二)社会责任:自媒体的良药首先,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要求对事件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通过分离新闻和评论,可以使读者更容易发现事实的真相,自媒体时代,公众在各种互动的平台可以发表心情、生活琐事和身边各种公共性事件,但必须要以“客观性”为基础,如“华南虎事件”、“金庸去世”等事件纯属个别网友为了提高关注度而蓄意捏造的。其实此类虚假信息在诺大的自媒体空间并不占少数,由此加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势在必行。

其次,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要求传媒应当成为“一个交流评论和批评的论坛”。这方面,自媒体确实做到了,并且是自媒体的一个鲜明的特色,即任何大型大众传播机构应当将自己视为公共讨论的共同载体,例如比较知名的天涯社区、微博、豆瓣社区等无不是公众熟知的平台,它们在丰富大众日常生活的同时,也便于国家行政机构及时了解民生,更好的履行其职能。

再次,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要求传媒要投射出“社会组成群体的典型画面”。即传媒要准确地反映出社会的各个阶层,因为公众普遍会有晕轮效应,在做决定时会倾向于凭借自己的好恶印象去批评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有时会由于一个错误的画面彻底摧毁一个本来正确的判断。正是由于自媒体发布的信息来源于大众,被大众熟知,没有正确舆论引导的话,难免会有“冤情”的发生。

最后,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要求传媒有责任“呈现和阐明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并提供“充分接触当日信息的渠道”。当然,在这个信息洪流的时代,后者是做到了,但信息的有效价值密度在降低,再加上信息报道者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往往在现场看到的只是表象,所以选择优质的信息,加强辨别真伪的能力也在锻炼着每位受众。

自媒体时代,作为最重要的公众,一方面要明白掌握在公众自己手中“媒体话语权的巨大威力”,在信息发布时要尽可能的发掘事情的深层原因,形成独特的见解和理论支撑,多为社会的和谐做贡献,而非虚构事实。另一方面,一些非营利机构和教育机构有权利也有义务,帮助媒体帮助公众,共同完成社会赋予它们的使命,在新闻自由的今天,运用媒体技术、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去解惑更多人,明智于民乃国之根本。

注释:

①【美】弗雷德里克·S·西伯特、西奥多·彼得森、威尔伯·施拉姆.传媒的四种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戴鑫译,2007(4).

②张燕.悲天悯人锱铢必较与包容大度——自媒体的伦理标尺[J].新媒体研究,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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