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信息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区块链等,催生了大量新议题,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互联网带给人类社会的根本性变化,改变以往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对于社会诚信的建构,我们需要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将各主体联接起来,打破信息孤岛,提高社会诚信建构的效度和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建设内容落实,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渐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信息共享、实时互动,市场自治、行业自律,广泛应用、高度智能”的新格局。互联网时代涌现的新的命题需要社会给出合理的判断,新的观念,新的议题,需要重新审视,社会诚信需要重构。
一个议题的建构首先有赖于社会的关注。公共关注是一种稀缺的资源,某种社会现象或议题一开始因为某些事件由少数人察觉和关注,这是相应观念产生的基础。“注意力资源”稀缺、可贵、有限,是社会诚信议题获得重视的动力资源。当今的社会诚信议题丰富,但也呈现泛化或者议题关联随意的特征,这容易导致社会诚信的真核被忽视,社会诚信的边界被消磨,这样诚信就可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社会诚信“注意力”资源争夺的可能,首先源于互联网的普及及其对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影响;其次,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受众时间和空间进行“争夺”,让用户在网络行为、用户体验、线上线下的活动互动中去感受诚信的力量和重要,比如“信用+”的很多场景应用,信用免押服务,都是利用联网而进行的空间上的注意力争夺。如此一来,可以让用户或社会公众感受到信用的用处、信用的氛围。
对现实议题进行分类、命名和定义的过程是使议题关注升级并普遍化为一个“社会”议题,是一种类型化的活动,关键在于定性、命名,概念化,发掘诸多现象背后的本质,在这中间起主要作用的是专家学者。学术研究的类型化能推进该议题的合法性建构,引起政府的重视。在议题聚合的过程中,因为议题多元而且泛化,定性泛化在所难免。定性泛化是指对于社会诚信议题定性相对过去笼统,可以涵盖方方面面,目前未能很好地进行归类界定,而且凸显一种何事都能与诚信议题相关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社会诚信议题的重要性,泛关联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其意义指向不像传统的类型化界定那么明晰,人们认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于问题的解决也可能造成影响。
舆论动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通过舆论传播的方式,影响、调动、组织大众及其他社会资源参与行动的过程。这是社会建构主体站在更高的角度,让公众认识提高,为问题的解决作好动员和准备工作,不仅让公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诚信的重要性,为政策的出台作好舆论工作,打下社会心理基础,进而自觉支持诚信体系建设,人人主动参与进来。全媒体时代,舆论生态和传播格局发生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楚新认为,全媒体的概念由来已久,但以往对全媒体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媒介形态、分发平台或表现手段等浅层次。为了舆论动员达到更好的效果,让诚信的观念深入人心。我们可以在互联网时代全过程传播、全方位传播,全员传播,全面传播,全效传播,诚信关乎每一个个体,每一个行业,所以舆论动员应更广、更深入。“全媒体”动员,即突破时空限制,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典型,树立榜样,传诵经典案例,滚动播出,即时动态传播,轮番传播,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采取对策行动实际上就是对失信问题的治理,进而建构诚信。在互联网时代,媒体、公众的建构很多时候对政府的建构产生促进和推动作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是诚信建构和失信治理的积极资源。数字治理将大数据和社会治理连接起来。基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诚信建构发挥大数据的优势,积极转向为数字治理,实际上是一种技术策略,践行系统化建设,包括数据运用、数据联网基础上的联合奖惩,还有系统化政策的制定。社会诚信的建构,不仅需要法治,还需要道德的力量,即道德治理。道德治理在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习近平主席做了很多关于道德治理的论述。法治和德治,都是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有着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同时也存有各自的局限性,需要德法共治,推进二者相互促进,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并举,增强全民诚信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总之,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诚信建构与传统媒体时代的建构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同,比如面临更严峻的“注意力”资源争夺之战,因为议题繁多而存在聚合定性上的困惑,“全媒体”动员是建构的一大优势,现代化治理下的“协同性”治理为社会诚信的对策行动提供了新的思路。笔者前期的研究,著作《诚信社会建构中的传媒场域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诚信建构》,正体现了学术场域对诚信议题的关注,是一种富有时代性的建构和研究。
(作者方艳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教授,传播学博士,信息传播伦理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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