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此文为十年前所写,由于行文逻辑所限,没有根据目前时间改动,诸君见谅!)
六、蓦然回首
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实行至今已经整整三十年了。三十年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初步消融了我们思想上的坚冰;其后,于当年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打碎了人们的精神枷锁;随即,改革开放的浪潮如滚滚洪涛般在神州大地上涌流不息,从而为中华民族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三十年的时间,相对于人类的历史长河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宛若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它又是足够漫长的一个时期。以人生七十岁计,三十年,几近寿数之半矣;我国习惯以二十年为两代人的间隔,那么,三十年足以长成一代新人有余了。三十年的时间,至少可以造成人生沉浮、世局变换的否极泰来,正如古语所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可以是一个时代的终结,也可以是其延续或转换的节点。
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地反思一下过去的这个时代。她是怎么样的,与我们对她的期望是否吻合?我们从她那里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我们必须认真、仔细地思考这些问题,以便将来能够走得更稳、更好。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是无可置疑的。然而,硬币总是会有两面;在光辉成就的遮掩下,一些不易为人察觉的舛误造成白璧微瑕,同时也让我们对于国家的现在和未来产生了一丝隐忧。在这里,笔者略抒拙见以作抛砖引玉或供贻笑大方之用:
第一,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期间,我们党形成了系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但是,笔者倾向于认为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一种错觉,是对我们实际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判断。前文已详细论证其误,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党的“十四大”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了全面概括和系统阐述,并将其作为党在新时期的指导思想确立了下来。邓小平理论“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和人民最可贵的精神财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理论的巨大指导作用已经为新时期我国社会建设和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所证实,其正确性和真理性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笔者看来,其中的个别理论判断和言语表述仍有不够科学或值得商榷之处。邓小平理论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此外,“阶级矛盾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说实话,我们这一代人对上述理论早已是烂熟于心了,凡正儿八经上过学的,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每次政治考试都必定少不了这些内容。我们当中的很多人能将这些条条框框倒背如流,因为对于学生们而言,这是敲门砖,是饭票子,所以不得不绞尽脑汁用力巴结。但是,大多数人只是死记硬背,并没有真正地思考和理解这些理论。现在,让我们来认真分析一下这些乍看起来似乎并无不妥的理论。
首先,“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什么意思?“社会主义的本质”指的是社会主义社会跟其他形态的社会,如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区别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将其归结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显然过于笼统。因为无论是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不过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形态,是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所以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应该在于各自所代表和体现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以及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如生产工具、劳动对象、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产品的分配等等。再或者,也许这句话是就社会主义的历史作用或根本目的而言?那也不确切。因为任何一种新生的社会制度或生产关系,与被其取代的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相比,都能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仅就这一点来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甚至封建主义并无太大的差别。此外,任何社会制度或社会形态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集团的利益,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如此;只不过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居于统治地位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劳动群众。因此,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观点是不恰当的。
其次,关于“阶级矛盾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判断,大概是基于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存在阶级差别,自然也就不会有阶级矛盾。然而,如前所述,我们现在的社会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说我们借以得出结论的前提条件根本不成立。事实上,凭直观经验我们也会知道,当前的社会存在着相当明显的有时甚至是极端尖锐的矛盾,比如犯罪分子与守法公民之间的矛盾、贪官污吏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是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吗?显然不是。实际上,他们就是现阶段的阶级矛盾。另外,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看做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多少让人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一种个人的或群体的需要和社会生产力构成了矛盾,而且还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多么荒谬的理论啊!社会生产力不过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手段,现在人们的需要与满足这一需要的手段竟然构成了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怎么回事?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只有落后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才会跟社会生产力构成矛盾,而在阶级社会里,永远都是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间的阶级矛盾构成社会矛盾的主旋律,绝不会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情况出现。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任何时代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人们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存在并发展的,造成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从来都不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所导致的劳动产品的匮乏,而是社会产品的不合理的分配状况,就像孔子所说的那样“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如果说生产力水平低下就会造成社会矛盾的话,那么必然会得出如下的结论:生产力越落后社会矛盾就会越尖锐,从而人类社会矛盾最尖锐的时期应该是在原始社会时期,这显然是错误的。因此,认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观点是有悖于客观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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