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的本质和特点:
(一)本质:舆论作为公众意见(公共意见)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它以公众利益为基础,以公共事务为指向,并因此具备许多独有的个性。
(二)特点:
①公共性。具体体现为舆论指向的公共性和作用目标的公共性。
②公开性。舆论对社会生活现实直接或间接干预,都是在社会公共领域发挥作用。
③急迫性。舆论涉及的都是近在眼前而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是舆论的急迫性
④广泛性,舆论的广泛性是指舆论存在范围的广泛性和影响范围的广泛性
⑤评价性。它是一种意见,是对事物作出的判断,带有明显的主观倾向。
舆论的社会功能和主要目的。
第一、社会功能:以公开表达的集合式的公众意见直接或间接干预社会生活,这是由其"民意表达和民众力量的显示"的本质特性所规定的。
第二、目的:使公共事务最大限度地符合公众共同的意志和要求。
第三、主要功能:对涉及公共事务的组织、人员的行为实行监督,进行有效的制约和限制,使之服从、服务于即定的公众共同意志,符合公众共同利益。是社会控制的有力形式之一。
舆论控制作用的表现:
第一、对国家政权、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舆论针对公共事务,作为最大公共权利的国家权利成为监督和制约的最主要对象,其体现在对国家和政府决策过程、决策施行结果和相关决策执行人物上。
第二、对公众行为的鼓舞或约束。鼓舞公众成员合乎社会公德的行为,约束、制止损害公德的行为发生;鼓舞公众成员符合职业道德的行为,约束和制止公众成员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此外,舆论还常常在社会改革和革命中担当启蒙思想、争取群众的先导作用。
舆论的两面性及其衡量标准:
第一、舆论虽然是公众集中意识倾向的表达,但由于公众认识水平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外在客观条件的制约,这种集中意志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正确的。
第二、舆论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其重用是正负双向的,它的质量存在高低之分,好坏之别。
第三、衡量舆论的标准是舆论作用于社会实践的后果,包括直接与间接、长期与短期的结果等。
第一、反映并代表舆论。
1)公开表达对于舆论既是必要条件又是最后形成的标志,而公开表达又必须借助一定的媒介。所以舆论的形成始终到少不了新闻媒介这条最公开的渠道。
2)新闻媒介为舆论起到了最经常的承载作用,使得媒体从最单纯的表达渠道"晋升"到公众代言人的位置,即"拟态公众"。
3)新闻媒介在舆论领域同时扮演了公众论坛和公众代言人的角色。它既是舆论的载体,又是舆论主体(公众)的影子。
第二、引发舆论。
1)舆论要形成,必须要有意见就指向——特定公共事务,而人们对这一事务重要信息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媒体。公众对于外界信息重要程度的判定也主要依据新闻媒介判定的顺序。
2)新闻媒介设置的议题常常衍生为舆论的源头,即公众关注的公共问题(事务)。这是媒体长期潜在地影响、作用舆论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引导舆论:
1)通过持续不断的信息流,构筑现代信息环境,作用于人们的认识,引导舆论。信息是舆论及公众意识形成的基础,公众形成意见态度过程中实际已受到媒介信息环境的制约,这种信息钳制式地作着引导。
2)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意见表达引导公众意见。新闻媒介通过报道中隐含的意见倾向报道,或通过直接的评论,表达观点立场,引导舆论。而面向大众的传播媒介很容易使自己的观点立场成为"主流意见"(优势意见),从而使公众视其为多住意见而遵从和符合,往往这也是媒体有意识地控制和引导过程。(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这是其强大影响力最明显的表现。
总之,新闻媒介的确与舆论密切相关。它反映、代表舆论,引发舆论,必要时主动引导舆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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