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怎样理解自我与社会
婴儿从子宫钻出的那一刻还不能称其为人,人是一个“成为”的过程,儿童逐渐地认识世界与自我,逐步的社会化的过程是其成为人的过程,可以说自我意识的诞生才是成为人的一个显著标志。儿童的自我意识是在其认识世界和他人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由于多方面的局限,世界的复杂性并没有展现在他/她面前,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交往的增加、活动面积的扩大,其对世界的认识也在逐步的增深,而其关于对自我的认识也逐渐变化,对自我和世界的认识是人在时间历程中相互构建的过程。如果有人问起“你是谁”的问题,回答也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具体的回答,一种是抽象的回答,具体的回答则是“我是某某某”,抽象的回答则是“我是人”。在具体的情况下,“我是某某某”的回答又会引发一系列其他问题,“某某某又是谁”,合理的回应则是将其有关的家庭、地域、阶层、职业等等相关的信息用来构建自我的身份认同,而这些回答则往往是“片面的我”,因而这种具体的回答又会最终走向抽象的答案,那就是“我是人”的回应,而对于“人又是什么”的问题则远非个体能够解释清楚的,这将涉及到现代学科中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心理学乃至文学等等关于人的理论知识的问题,比如说哲学上将人理解成精神性的动物、经济学上将人理解为理性的进行经济分析的动物,政治学上将人理解为政治性的动物,等等,而这样的观点又将人的认识进行了分离,又回到失之偏颇的境地,而且往往最终将人归结为“某种性质的动物”。事实上,对人是什么的问题,归根结底可以追溯到宇宙起源、星系形成、地球产生、生命演化等本体论的终极问题上去,而这些问题人类现在也是初步理解,物质世界的本质人还不能完全了解,不过在有限的条件内,许多思想家已经做出了一定合理的回答。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告诫年轻人“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他又借用神庙的谶语“认识你自己”劝诫他人,希望大家都能进行自我反思,过有价值的生活。苏格拉底的这一“very question”既不同于哲学家向自然世界追本溯源的“本体论”问题,又不同于哲学家思考人的思维形式的规律性的“认识论”问题,这一问题直接指向了人自身,它所指向的是“存在论”的问题,它在询问“你是谁,你的生活是怎么过的”,不同于我们对世界和思维本身的认识如果不明所以可以搁置,人生存在的问题却和我们每一个个体的生存息息相关,如果我们不能回答自己是谁?自己的生活怎么样?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无法确定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的话,我们可能就无法活下去,我们需要找到一个理由来确信我们的生活是有意义的,是值得生活的,不然的话我们岂不是和禽兽动物无异?如果生活只是吃喝拉撒、睡觉打哈以及纯粹为吃喝而忙碌这与动物根据本能行动维持生存便没有了区别。思想家马克思便指出人类是通过劳动这种创造性的活动来使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通过劳动来赋予生活重要的意义,通过劳动激发创造激情、创造新的事物以及在劳动中形成有意义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曾说人不同于动物的一点就是“动物只是根据本能行动,而人的本能是意识到了的本能”,人的行动虽然也受动物本能的驱使,但这种驱使是经过人思考的,是具有主动性的,更为重要的是动物在本能的驱使下只是单纯向自然索取资源以满足需要,而人却在向自然索取的同时通过劳动创造出自然界本没有的事物,使自然的世界的本质慢慢发生了变化,因而,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人对自然、动物的超越性以及人在劳动的呈现的创造性正是人的本质,也就是说要成为一个生活有意义的人,他就必须是一个有创造性、超越性的动物,而不仅仅被本能的需求所驱使。
马克思意义上的人的规定是比较偏向于总体的人类的,他的解释也主要是从全体的人出发的,劳动也只能在集体形式中存在。而我们反观自身进行内省时主要是从个体的角度出发的,我是谁?我的生活有意义吗?我该怎样活着?这些问题构成了人生存在的核心问题,每个人都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不是动物,但总是说不来人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自己比动物高级,但不知道高级在什么地方,如果说劳动彰显了我的创造力为什么劳动带给我的却全都是压抑的感觉?马克思说这是因为劳动被“异化”了,在传统社会是地主(或官僚)压迫农民,在工业社会是资本家压迫工人,人的劳动被别人所利用,其所创造的产品被剥夺,因而劳动的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就被消灭了。当劳动的创造性被无情消灭后,人就继续寻找新的生活意义,对于人的存在意义的探讨,思想家萨特有着独特的看法,他认为人的独特性正在于人的存在是先于人的本质的,而自然界、动物以及人类创造的物质世界的特征是其本质是先于其存在的,也就是说人是在存在中不断建立其生活本质的,而自然事物的本质却在其存在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举例来说,一条狗当它还没有出生之时,它未来的存在状态就已经确定好了,它注定了一生要向别人摇尾乞怜获取食物或者成为野狗,而人却不一样,一个人在娘胎时的人生本质并没有被确定,他/她以后的人生有着千万种可能性,可能是农民、工人、企业家、科学家等等类型的人,他/她也可能在既定的人生模式中发展出新的模式,总之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一切都是有可能性的。人的存在先于其本质,这就意味着人的本质不是被预先规定好的,人的本质是在其人生的存在历程中被不断创造出来的,这个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充满可能性的,中国古代的名言“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可以说是对这种观点的绝佳阐释,每一天都不一样,人可以变得更好也可以变得更坏。萨特这种存在主义的观点是极富主动性的,因为从理论上讲,这种观点并没有缺陷,而人只要行动起来,他就能不断地创造新的自己,赋予生活新的意义,而不是浑浑噩噩、混沌度日,人就不能为生活的种种问题找借口,他必须要对自己负责,行动起来,创造新的本质与意义。
可惜的是,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形而上学式的思考,存在主义的思想假定社会完全是按照个体模式组织起来的,假定社会中的所有个体都是在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开始赛跑的,假定人的存在状态在除了他自己的主动性的决定影响下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假定人的本质的创造与生活价值的追求与影响存在的因素无关。所以这种理论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失败的,而对另一部分人而言则是成功的。这是因为“我是谁?我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我应该怎样活着?”这样的问题并非是由个体的人自己主动回答的,人的身份虽然不是确定的,却在人诞生的一刹那被贴上了确定的标签,而个体的人之后的人生便在保护、改变、撕裂这种标签的努力中生活着,而生活的意义、如何生活的问题也并非是个体可以直接解答的,他首先被告知,然后被迫长时间的学习,后来的情况则是大多数人选择顺从,一些人选择反抗并寻找新的答案。回到开头,事实上当我们试图对自我进行一场深刻反思时,我们就反思着我们所处的社会,因为我们反思的对象其实是社会和自我的关系在头脑中形成的思想,反思正是反思一种思想,而非反思某种事物、现实(这种事物、现实不能到你的头脑中去,去的实际上是你对它的思想)。我们认识自己更清楚,就更能清楚的认识这个社会,而我们只有更清楚的认识这个社会,才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所以对于个体自我本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哲学玄想的层面,因为正如马克思而言,人就其本质而言,是一切社会关系的产物,他的本质不能突破社会关系的本质,他所进行本质创造、进行选择与行动的主动性与制约性早已隐藏在既有社会关系当中,马克思其实早就指出了作为个体而言,人是不能突破社会关系限制的天花板的,而作为集体而言,人却有改变社会关系本身的能力。当代社会是一个普遍个体化的社会,集体行动早已失去其存在的根基,而当代社会也仍然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不平等的社会不仅意味着个人在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和能力上不对等,还意味着这种机会和能力上的不对等将创造出不一样的人生本质和生活意义。
关于社会不平等的问题既过于复杂又十分敏感,且不做讨论,在这里我想简要指出当代中国社会不平等的基本特征和在个体化的时代(个体化意味着许多重要的人生选择与行动都要由个体自身来完成,而当个体面临生活中的种种风险与问题时,他/她也只能以个体的方式去解决)中个体应对不平等的基本策略。不同于欧美等国社会中完全由自由的市场支配整个社会生活(也就是资本与资本家控制整个社会),中国社会是由强有力的国家与政党力量来支配的,市场与资本力量只是辅助性的,因而往往欧美等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往往是强调“个人自致”的,它的不平等建立在个人能力差别的理由论断上,而集体性的力量导致的不平等则被其广泛谴责,而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则正好相反。中国社会的不平等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中国社会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集体性的力量与行为塑造的,不平等的界限主要是带有结构性特征而非个体性特征的,也就是说是由所谓区域、城乡户籍、单位、体制、家庭等等集体因素塑造,在日常生活,不同社会阶层的人被制度区隔,一般不相互交往(大学等因素是例外);其次中国社会的不平等往往受到传统道德观念的支持,儒家强调的通过教育实现“人上人”的观念被认为是合理的,而且这种意识形态强调只要处在社会上层的人可以给民众带来利益而不至于引起怨恨不平等就是合理的;最后中国社会的不平等程度虽然特别高,却难以引起剧烈的社会动荡,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民众大都持有不平等是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后果的观点(这种观点也为政府所论证支持),而且中国的民族性格习惯于“逆来顺受”的情况,比较温和、冷漠。在这样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中,处在社会底层的青年人实现阶层晋升的主要途径是教育,大多数底层的青年人仍旧继承了他们父辈的底层地位(从事城市生活中的“低端行业”),还有通过参军、做生意实现阶层流动的群体。个体进行阶层流动的基本策略就是加入到上述所谓的种种“集体性”力量当中,获得城市户口、加入企业单位、进入政府、事业部门当中,而当面对社会不平等产生的不良后果时也主要通过家庭、社会关系的中介力量来解决,个体和由个体引发的集体行动往往难以解决社会上的风险问题。
这就是我关于认识自我与社会的一些基本观点,也就是聊以自娱,如果能对大家加深自我与社会认识有所帮助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另外,需要指出像公益团体这种社会组织的发展对社会发展是大有裨益的,由社会中良善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通过共享资源与相互帮助的行为来为不平等的社会中的个体提供另一条解决生活问题的途径,对于社会与个体而言都有着良好的作用,那些通过这种力量帮助而获得一定成功的人又发展这样的组织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互助循环,这体现了在一个不稳定的风险社会中良善个体的责任与道德担当。不过这种帮助的作用还是有限的,众多的社会风险问题最终还是要回落到个体的肩膀上。
后记:
人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迫地或努力地成为某种人,这种人实际上并非是我们主动选择的结果,它是社会给我们的选择,但我们的最终追求却是要“成为人”,而不是“某种人”。马克思说人们创造他们的历史,但都不得不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上创造他们的历史,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完全自主的创造属于他们的历史,他们的生活,这种生活往往和社会上既定的类型的生活相类似,就比如说我们这些底层出来的孩子,奋斗一生也只不过是创造了一种社会上既定的、已经被别人创造过、生活过的“中产阶级生活”,有的人还在这个奋斗过程中失败了,所以我们要成为某种类型人的问题其实不是一个真的、有意义的问题,真正有价值的追求应当是我们要成为人,一种普遍的人,而非特殊的、为他人而活的人,我们应当成为一个真正“为自己而活”的人,而这种为自己而活的人也并非是纯粹自私自利的人。在成为人的问题上,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曾提出了著名的“人生四境界”说,我们不应当汲汲于成为某种人,而应当是成为拥有“某种境界”的人。冯友兰先生根据他的理解指出人生有四重境界,分别是自然境界的人、功利境界的人、道德境界的人以及天地境界的人,自然境界的人和动物相似,被自己的本能所驱动,为满足自然的需求而忙碌;功利境界的人是被社会化了的人,他的行为选择都是理性的,围绕自己展开,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汲汲于名利,一切其他的人与资源都是他/她获得名利的手段,甚至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他人的利益;道德境界的人则不同,他也是社会化的人,不同于功利的人只为自己着想,他还为别人的利益着想,他把社会给他限定的责任和价值看的高于自己,甚至将别人与社会的利益放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通过服务他人与社会以成就自己;天地境界的人则又不同于前三者,即便是道德境界的人,他也难以摆脱对自我的追求,天地境界是一个更高层次的认识,这种认识突破了社会和自我的界限,复归于诞生人的自然但又超越自然,在他对自然、功利、道德的境界都经历过且有深刻认识后,他才能达到这种境界,这种境界在冯先生看来和古代中国的思想家庄子倡导的“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境界追求是相似的,自我就是宇宙,宇宙就是自我,这和古代思想家陆九渊看法相类似,这是人对自我、社会、世界的综合认识的统一,是人的存在、认识与世界的本源相统一的结果,的这种境界是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但是不妨碍人们去追求。
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我们大多处在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之间,我们所做的多数行动都是为自己谋取利益,同时,善良的人也不愿意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代价而成就自己,道德和功利的界限只有一步之遥,当我们鼓起勇气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一定利益的时候我们就到达了道德境界,那些真正为了帮助别人而从事公益事业,愿意牺牲自己的精力、时间甚至财产的人不正是当代社会中拥有道德境界的人吗?只要这种牺牲不是强迫地而是自愿的选择,他就具有高尚地道德情操,这些人也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也是我们应当学习的人,也许我们永远难以达到天地境界,但是道德境界却不在天上,而是触手可及,迈出那一步就到了。成为某种人也许是被迫的选择,但成为更高境界的人却可以由我们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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