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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争夺了几千年的社会地位究竟是什么样的地位?

女人争夺了几千年的社会地位究竟是什么样的地位?性别和地位,是两个大命题。当其相互关联时所衍生的概念则是社会和阶级。如果分别去解释恐怕挺长的,简述如下:一、先说地位一个人所能取得的、社会对其产生的认可决定了他的地位。

性别和地位,是两个大命题。当其相互关联时所衍生的概念则是社会和阶级。如果分别去解释恐怕挺长的,简述如下:

一、先说地位

一个人所能取得的、社会对其产生的认可决定了他的地位。而女性在全世界各时期,自母系氏族社会架构崩塌以后,难以有表现自我的机会。其个人所处的地位,均源自于家族带来的影响和支持。譬如畏妻如虎/争锋吃醋中,常被引来说房玄龄/任瓌的典故中。房妻卢氏,自身并无甚史记书载,但从其描述来看,可不畏毒酒,敢拒赏赐(宫女)。那么她何以能如此气壮?

但这并不仅限于女性之中,或者说家族地位的衍生是每一个人在早期对于小我意识中的一部分,即家族即我。即便时如今日,我们仍能看到一些人因为家族影响产生的自我优越感(谁他爹叫李刚?),乃至于攀亲附贵改谱入族的事情,都可以让人理解从地位而言,家族地位的重要性。

所以,既然都对家族地位的存在产生认可,无论其存在感被削弱了多少,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其中产生的区别待遇,即女性的表现欲望对于专职定义的抵触。世界是一个大舞台,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生千姿百态,缘何一提起女性就会先想到贤妻良母?这种形象能否将一位女性剥离出她所在的群体(女性/家族)而让人独立去看待她所做的一切呢?所以,这种对地位的需求只是源于对社会定义的抵触,而这种抵触是一种必然。上学十年很多人都可能烦得要死,那么被定义成家庭主妇千百年呢?不仅男性这样说,连年长的同性也都如此认为,这种枷锁……必然值得争执。

二、再讲性别

在现代,我们能看到印度乃至国内有出现过弃婴甚至是溺婴的事件发生,除了与生俱来的残疾,便更多的见于女性。而在第一点中我们说了自我对于家族地位的需求,这是个体对群体的需求,但这并不是单向的。反过来说,家族对于个体也是有需求的。而这种需求,取决于整个人类对男女的区别待遇。

影视剧中或其他文学作品我们经常看到类如“你要是个男孩该多好”的话,这么说的原因和被一直使用的缘故是什么?

1、家族(人类)需求之繁衍

一位女性,平均每年生一个娃,从初潮至绝经粗算四十年,不过繁衍人口四十人。而同样一个男性呢?同样的时间每三天一次播种,一年粗算120次,如果有与次数相等的女性数量,按半数计算既可以超过一个女人一生繁衍的人口(类似作品见《DNA2》/类似案例见老刘家和老朱家)。另一方面,虽然现今我们知道男不育女不孕皆有之,但如何让一个古人懂得肚皮鼓不起来和男人也有关系,这首先就得考虑让列文虎克尝试下穿越……所以很遗憾的我们只有“不下蛋的鸡”,却没有“留图不留种(老赵家)”的谚语……

2、家族(人类)需求之劳动

自古以来,人类哪怕时至今日仍然有着大量的重体力需求,摒弃男女个体上的差异,试问一位妊娠期的女性是否可以如平日般劳动?我国法定产假九十八天,貌似这还是最低标准。而男性……好吧,据说现在最多的陪产假只有10天……那么从资本压榨的角度来看,哪种性价比更不合适?所以说,资本主义必然是万恶的。

3、家族(人类)需求之进化

前两条描述的是历史性的社会需求,也就是自刀耕火种以来的既定事实。而任何一种群体在进化上需求的是脑力上的进化,如“君子谋道而不谋食”这种表述意味是什么不言而喻?从这一点来说,女性和男性本质上没有区别,甚至可以说,在已有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多优秀的女性步入了谋事而不谋食的境界。谋政者如吕雉/武则天/慈禧,谋兵者如梁红玉/杜凤扬/秦良玉,至于思想上迸发出火花的,更是在自古至今都层出不穷。

但这不够,不仅是数量上的不足,更多的还是源于比例上的差异。自唐宋以后,中国对于女性的教育就增强了很多,并不局限在《女训》这种破玩意上,蹴鞠/骑马/女红/器乐等等,我们可以看到,以歌唱或器乐为生计的在那时被成为"伎",而教坊司发落的那些罪臣妻女,只需要稍加训练就可以胜任。也就是说在有条件的中上层家庭里,对于男女教育力度上,起码从唐宋时是相似的,只是因为需求的不同而被不同的对待了……所以,像黄崇嘏这样的例外仅仅成为了一种趣谈,却让人忘记了她的优秀,是驾驭在男女各自分别教育之上的,也就是允男工允女红的性质……

所以从性别上的争取,女性争取的并非是一种纯粹的控制欲望(心理变态的咱不提),更多的是一种教育上的需求。就像是谁规定中国必须要从小学开始强制英语教育一样,自古以来就没谁规定女人不能出外狩猎(亚马逊)\或是不能执政一方(卑弥呼)\再不是科研事业(ADA语言)

这种抗争,是对不自由不自主的命运所进行的反抗……然而现如今,女性中,或者说作为人类总体而言,“言守成保功,不使失坠也。”的也仍然是大多数。但起码就我而言,我是乐于见到女性以平等的地位出现社会中,而非是“我即正确/我说你听”的另类地位,这种女权是对于自卑下产生的自负,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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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题外话之贞操守节

现在很多人都晓得个裹小脚啥的,但看点过于片面。在我国贞操观念一直相对盛行。毕竟无分男女对于出轨的态度基本都是一致的,没谁乐见其成。但至元代以后开始,贞节观念的畸形化,与朱程理学有关,又与国家政策乃至于当时的各类民生问题相关联。所以元时可见男女授受不亲/明末见贞节牌坊/清末民国仍存留裹脚陋习。

以元明清时期的贞节观念区别来说,元代《节妇马氏传》里说的,被大夫看一眼乳疡就生不如死了……这可以说符合现下人们对古代授受不亲的理解了吧?但这仅仅是一种对于选妃纳妾的需求,这种提倡,或许只是统治阶级对于未来属于我的老婆不能被人先过手的畸形需求产生的。这种变态的欲望,其实和精神出轨啥的差不多……嗯……我就不说上街不能看美女否则回家会跪搓板的这些事儿了……

到了明代要求守贞时,起码就早期来说,是妇女们需求乃至乐见其成的。其原因简单在于,守贞者可以妻承夫产,抚老育孤。也就是说,丈夫死了后,做妻子的要用自家这份产业去养育直系的老少,自家生计有了保障,独立性也有了那还改嫁啥啊。可这对于宗族观念十分兴盛的时代而言,无疑是剥离家族财产丰腴个体家庭的,削弱的是整个家族的力量。所以在明代,不仅仅有逼妇出家的,甚至还有逼寡再嫁的……

但同时,明代也许下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号子,即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明《会典》)所以到了这儿,物极必反,就又有了另一种态度,什么呢?族里给你砌个墙,你在里面蹲号子,够了二十年咱给你申请诰命去……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两种态度的反差都是源于社会上的群体性需求所产生的差异,并无不同。而对于妇女本身,却没有丝毫的尊重,仍然是基于一个小范围群体产生的需求。

所以到了后来,清代修《明史》时,贞洁烈妇多逾万人……而清朝本身的政策呢?在明代太祖的基础上强化了不止一星半点,即“自三十岁以前守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十年,查系孝义兼全厄穷堪怜者”,及为夫守贞的“未婚贞女”。贞节烈女包括的范围涵盖了“遭寇守节致死”,“因强奸不从致死,及因为调戏羞忿自尽”“节妇被亲属逼嫁致死者,童养之女尚未成婚,拒夫调戏致死者”等等等等。

好吧,从二十年守节定义到了守节十年后就可以死掉……这进化是巨大的……从这里来说,对于偷情不便乃至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守节需求决定了裹脚缠足的必然存在……但……其实清代的裹脚是源于民间自发,曾有男降女不降的说法,指的就是剃发和裹脚。至顺治十七年,有律曰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到最后康熙朝了,才因为无效而罢禁。至晚清才画风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清廷要求缠足而民间却倡议天足……

可终归,这种守贞的硬性需求是源于自发性的,对名利产生的一种渴求,是当时社会扭曲价值观产生的褒扬。这种一种类似于现今小股民对股市一样的盲目乐观,换句话说是在当时会有好处拿的。因而为女缠足者多见于婆母姑姨,而非是翁父舅叔。诸如这些“邑令为作传”、“郡守给额贞寿门”、“邑令旌其门”、“郡守题其墓”、“监司郡守咸旌其贞”可以名留青史的事情,敢不与人争锋?至现如今,可以断言,如果现在守贞可以获奖,那么必然还会有一批女性去做同样的事情去蛊惑迫害同为女性的晚辈甚至是长辈。这是人性的堕落,却无分男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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