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主办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既需要人人参与,
也必须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国家安全法》明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
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普通公民,
我们能为国家安全做些什么?
首先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其次要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并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同时,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另外,还应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并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特别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除此之外,公民、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享有以下权利: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国家安全,关系你我,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构筑守护国家安全的牢固屏障!
来源 :河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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