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个是正确的,
法治与法制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术语,有些人经常把这两个词混用。但一字之差的法治与法制却有着很大的区别。法治的内涵,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当优先于一人之治”,“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法治即是,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及其他机构都服从于某些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被看作是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如:正义的基本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合理诉讼的程序的观念,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在任何法律制度中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反对滥用行力的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和平等的机会;对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力和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先秦就提出并推行过“以法治国”的“法治”。“以法治国”的“法治”是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也是它与儒家进行论争的焦点,法家与儒家在政治法律思想上的对立主要表现为“法治”与“礼制”、“德治”的对立。法家的“法治”要求“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其推行法治的方法主要为“以法为本”,使法令成为人们言行的唯一标准,善于运用赏罚,将法与势、术相结合等。这种“法治”根本不同于后来资产阶级提出的与制想联系的近现代“法治”。
综上,法治,应是以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法制,一是指法律制度的简称,二是指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如下:
第一,是否强调法律至上不同。法治强调的是法的统治,就必须具有法律至上的含义。在法治的视野中,任何行为规则在与法律并存的时候都必须服从法律,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不得违法。一旦出现违法的情形,违法者,无论身份如何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法制则不包含着法律至上的含义。
第二,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不同。对公共权力或权力的约束,是法治的基本特征。法治要求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下活动。但法制则不具有这样的要求。
第三,具有的价值观念不同。法治必然地具有、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但法制则不一定。在法治社会的法制具有这样的价值观念,而人治中的法制则不具有。
第四,与的关系不同。法治与联系密切,是法治的前提,是法治的目标。而法制则不具有以上的与的关系。
第五,汉字是象形文字,从其字形能看出一点字的意思,看“制”,为制,而“治”,为水治。象征着力,而水象征着公平。
第六,产生和存在的时代不同。严格意义上的法治是资产阶级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而法制是从法律出现以来就产生了。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此,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自此,每年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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