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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37-《乡土中国》

第十三篇/37-《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初版于1947年。一共由12篇文章组成。 乡土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代名词,它意指中国铺陈在土地上的广大农村。在传统中...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初版于1947年。一共由12篇文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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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代名词,它意指中国铺陈在土地上的广大农村。在传统中国,农村尽管是社会的基层,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支柱,它维系着小到一个宗族大到整个国家的秩序与结构。

一、乡土和其上的人

土地,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对于土地的理解越深,便会对其上的社会、文化以及人的理解越透。

土地就像一位母亲,我们从它怀里出生,临终时又回归到她的怀里。土地既是衣食生活的来源,同时也是情感的精神寄托。与“土”联系在一起的是“乡”,这既是指一个空间概念,也指一个共同生活的社群。“乡”是落实在某一块“土”之上的,也意味着一群共同长大生活的人,这群人是我们自小便熟悉的。

在乡土社会中的人对于生命有着更为直接贴切的感知,他们看见、听见、触摸、咀嚼来自大自然的不同生命,并最终理解人的生命本身,他会更自觉地将自己纳入自然变化中的一部分,理解生老病死的循环是自然奥秘的一部分。

二、乡土社会的地方性

因为空间上的相对固定,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狭小的区域。乡土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因为在这个社会中交往所及都是熟人,在熟悉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日常交往中的相互信任。

土地和乡人构成乡土中国的两大要素,分别成为了影响乡土人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因素。

三、乡土社会语言

乡土社会中的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甚至有很多是文盲,但这并不意味着乡土社会是一个完全愚昧落后的世界。乡土社会有一套自己的语言和运行逻辑。生长在城市里的人,知识的来源主要以文字为媒介,是高度知识性的;乡土社会中的人的知识来源主要是通过亲身的感知,通过各种感官来认知自然中的事事物物。

理解乡土社会的语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空间性与时间性。

空间性:特定的区域形成了特定的语言,这既可以是一种口音上的差别(方言),也可以是一种言谈习惯的差别(行话),这种特定的空间性构成乡土社会语言各不相同的特点。

时间性:都市生活中的人的记忆是横向的,他的记忆链条是为了串起当下在同一个庞大生活空间中的人事物,是为了调动这个不断变动的环境中的种种因素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中人的记忆却恰好相反,他的记忆链条是纵向的,它串起的是在这同一块土地上祖祖辈辈的经验的集合,也就是所谓的文化。

四、乡土社会结构的格局和自我主义。

支撑“个人主义”的主要是两个原则: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两个原则在乡土社会中都没有。

在乡土社会是一种同心圆关系,以己为中心向外扩散。乡土社会所有的是自我主义,是一切价值都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九族与五服图,构成的同心圆关系

在这样一种社会结构中,可以具体着手的只有“己”,于是“克己”、“正己”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在这种差序格局(下文有具体论述)中,儒家经典《大学》中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归结到底也是以“修身” 为本。

五、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极其社会影响

在乡土社会,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并且在不同的场合,个人联合的方式和程度也不相同。因此乡土社会采取的是一种“差序格局”,它运行的逻辑是视不同人在自己生活中的亲缘重要性而定。

与“差序格局”不同的是 “团体格局”,这是西方社会的主要特点,与中国大有区别。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这种“实在”只能用现实的人去表现、象征它。“团体”对于其中的成员是一种“笼罩”的关系,它凌驾于所有个人之上,监管着所有的成员个人。

差序格局”下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点都附着一种道德。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哪种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评判的标准来。在“团体格局”下的道德体系中,诞生了 “权利”的观念。每个人都享有同样平等的权利,人与人之间也得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团体还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而团体代理人也不得滥用手中的权利。

而“差序格局”下的道德却取决于对象与自身之间关系上的亲疏远近,再加以区别对待。这里坐着举的例子是我们认为贪污或偷窃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当自己的父亲或另一关系密切的人贪污偷窃,则会试图加以维护辩解,揭发这种不好的行为反而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在差序格局中,值得一提的还有长老权力。

在差序格局中,老人被置于优先的地位。这既是传统礼俗所规定的,也是乡土社会的经验所造就的。

整个乡土社会对长老是敬重的,对长老的裁决也基本也不会有大意见,因为长老行使的权力只是教化性的。

六、家族

西方国家的家庭类似于一种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的主要功能就是生儿育女。而在中国乡土社会,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从而使家庭承担了生儿育女之外的额外功能(政治、经济等)。因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是铁板一块固定不变的,而是随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加以扩大或缩小,它可以是五世同堂,也可以只有一家三口。

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的核心是父系,它的扩大或缩小也是由父系而定,娶进的媳妇和嫁出去的女儿都不能算是“家”的核心,都算是“外人”。(我想我们常说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来源可能就来于此。)

乡土社会的家庭就成为了一个事业组织,事业的大小决定了这个家的结构的大小。

大家族为了实现它的政治、经济、宗教功能,个人在其中的感情就被忽略了,大家族的“家法”限制了个人情感的宣泄。

如乡土社会中夫妻间的感情在乡土社会结构下,始终控制在非常私人的领地,夫妻相敬如宾,而不会像西方社会中的夫妻般,愿意在公开场合自由地表达相互的感情。这便是传统中国夫妻的一个典型性格。

七、男女有别

在乡土社会,导致共同生活的人不能充分了解的原因是个人生理上的差别。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孩子和孩子之间并没有巨大的隔阂,在实际生活中,男人、女人、孩子会分别找到消遣和精神上的伙伴,他们可以结成天然的联盟。但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却永远存在一道屏障,这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

这并不意味着即便在夫妻间也缺少感情的实质交流,而是说,从自然的男女感情的正常流露而言,本应是激荡奔放的爱情,在乡土结构中却被有效地加以抑制了。

原因是为了乡土结构的稳定性而提出的“男女有别”原则,规定了男女感情并逐渐内化为男人女人的心理自觉,已经使他们自然地遵守。因此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

八、礼治到法治的变化过程

现代法律观念区分了“人治”和“法治”,前者指的是个人随意性的裁断。后者则依法律而行。

乡土社会依靠的是“礼治”。所谓“礼”,其实就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

它依靠的是当地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传统是社会生活经验所得,它并不需要特定的契约条文,也不依赖暴力机构来最终执行。(与法律的有效性最终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国家暴力机构,如监狱、警察、军队等进行对比。)

但又因为在快速变迁的社会,传统很难保存,因为传统的有效力量只在相对固定的情境中发挥作用。现代社会是快速变化的,使得传统很难应付不断冒出的新问题。所以,现代社并不会推崇长辈的经验,而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重新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新路径。这也就是现代所谓“法治”精神的来源。“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

“法治”毕竟也是需要人来践行的,那么践行的人也仍然要尊重乡土社会的固有传统,因此,“法治”和“礼治”的结合也许是一条较好的路经。

在礼治的部分,还要注意无为而治。乡土社会没有出现现代社会的工业化分工大生产,因而没有出现类似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它的核心仍然是传统的“礼治”。而礼治在一般生活中也是相对松弛的,它近似于“无为而治”。

九、血缘和地缘

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是个人不能选择的,它不需要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去考量抉择,它是先天的。在乡土社会中,这种先天形成的关系是最重要且影响最大的关系。乡土社会按血缘分配各每个人的身份,决定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这种分配是乡土社会中最基本最稳定的方式。

与血缘有别的是另一种结合方式,即“地缘”。“地缘”是空间地域上的结合。人不可能永远待在一个地方,出于种种原因,生长在乡土社会的人有时候仍要离开故土,奔走他乡,于是就开始了一个“细胞分裂”的过程。

乡土社会不重商业,因为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谈钱是伤感情的事情。乡土社会维系感情的主要方式是互赠礼物。

地缘是从商业行为中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乡土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十、时势权力

社会更替是社会中的人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而社会变迁指的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二者是同时发生的。

所谓名与实的分离指的是,表面保持旧的社会结构,而实际已经发生了变化。保持旧的空架子,而发展里面的新内容,在动乱时代尤其如此。

但在新因此,面对这种空白,就会有新的“英雄”式的人物出现,引领时代的风潮。这种英雄式人物的权力既不是传统的暴力式的,因为没有所谓剥削;也不是民主式的,因为没有共同协商;也不是长老式的,因为不是由传统承接而来。这种英雄人物的权力是时势所造成的,因此可以称为“时势权力”。

随着新的权力的出现,旧的长老权力开始衰落。但新出现的“时势英雄”不会立即废除旧的长老权力,因为社会不能立刻翻转,而只能渐进地变化。在此情况下,新权力一方面会维持旧社会的框架,保留它的“名”;另一方面则在旧框架下塞进新内容,更换它的“实”,“名”与“实”开始分离。就像三国时期的曹操,携天子以令诸侯,并没有立刻废掉皇帝自立,而是在表面上保留旧的框架,实际上则发展自己的主张。名实分离的结果是虚伪,在表面的无违下实质内容已经发生改变。

十一、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社会似乎更接近那样一个按“欲望”行事的社会,因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基本是出于原始的人性需求。

但人不能完全依靠欲望生活。欲望就像一匹野马,必须通过意志力来加以控制,将它适当地节制和调配,才不至于发生危险。

因此,作者总结乡土社会的欲望是经过文化的陶冶之后的行为指导,而它的结果符合人类生存的逻辑。

总结:从两个相对或相关的概念去理解就更好理解书本的内容了,比如“自我主义”与“个体主义”,“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血缘”与“地缘”等概念,总之,读起来还是挺有趣的,读完之后你也会发现从小到大习以为常的乡土风俗,观念习惯等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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