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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摘要

《乡土中国》读书摘要乡土中国作者背景: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乡土中国

作者背景: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乡土中国》来源于作者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当时作者应《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14篇文章,《乡土中国》由这些内容、文章辑录而成。

一、乡土本色

该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其二,不流动性。靠农业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并不是说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安土重迁,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其三,熟人社会。乡土社会的这种人口流动性缓慢的特点使乡村生活很富于“地方性”特点,聚村而居,终老是乡。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

二、文字下乡

乡土社会中的“愚”,其实是在评价乡下人知识水平,然而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能传递的情感与意义也是有限的,文字下乡也应考虑到文字和语言基础。文字是间接接触,是在时空受阻的情景里传情达意。而乡土是“面对面群体”,语言是使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需要一个社群有相同经验,包含“共同语言”与行业性的“特殊语言”(行话),但文字没有象征原料,所以用文字和语言来评判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乡土社会中的“文字”是多余的。

三、再论文字下乡

本章解释了上文中,时间阻隔:个人今昔与社会世代。

人的今昔:人的当前里包含了记忆力的“过去”,如果记忆消失,“时间”就是阻隔了。而文化是社会共同经验,不但是个人“过去”的投影,还是民族“过去”的投影,因此学习文化很重要,靠记忆,而不是本能。人的生活与时间需要关联,而词是桥梁。文化中有“词”,不一定有“文字”,后者是眼睛看见的符号,词还包括声音符号。我们发展记忆是生活需要,

乡土社会较为稳定,经验不需不断累积,保存即可,语言足够传递经验。

中国社会从基层看是乡土性的,但文字不是基层发生,具有庙堂性,文字有自己发生的背景,只有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个人观点:在当代,还是能看见文字在过去乡土中过晚普及的弊端,比如一些非物遗,依托于口头传播。如果继承者老去,年轻人因经济结构变化而转变乡土身份,将没有继承者,因此,在某阶段,文字记载依然尤其重要性。

四、差序格局

“私”比“愚”更普遍,城市与乡村都是。社会结构和西洋格局不同,“家”的例子,导出亲属关系、地缘关系都会出现“己”为中心,但这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波纹式推出一定范围。中国社会网络具有伸缩性,差序格局中,公与私都是相对的。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是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与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西洋团体格局,类似于“部落”形态,需要“团体”才会有生存,道德观念建于个人与团体关系上,社会道德体系与宗教相关,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神对人人平等。(《独立宣言》的人人平等),但团体需要有代理,像《独立宣言》中,提出的政府。

而“孝”、“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因此“仁”的观念相对复杂与笼统。中国的道德和法律因所施“对象”与“自己”关系,加以伸缩。

六、家族

本章解释了狭义的“团体”:社群。也解释了西方社会也存在差序格局,只是相对中国乡土社会不那么重要。“大家庭”是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家庭社群是暂时的,国家、学校这种是长期的。解释了“氏族”:单系亲属原则。大家庭变为事业社群。

七、男女有别

心理学从机制的生理变化说明感情和种类,是体内行为,导致外表行为,是一种紧张状态与发动行为的力量;社会学从人和人的关系去看他所发生的作用,感情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纪律排斥私情。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是了解。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人们接受宇宙安排,已克己来迁就外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要变化与创造。乡土社会认为“男女有别”,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同性组合,异性为辅,但却是安稳的社会。

个人观点:不认同对于同性恋用变态等词汇形容。

八、礼治秩序

论述了“人治”和“法治”。认为“法治”靠权力支持,靠人执行,不能脱离人的因素。区别是维持秩序的力量与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而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一样,它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构。对行为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不推究,会成为“仪式”。但与个人好恶无关,礼是传统,适用于乡土社会应付生活问题,但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

九、无讼

礼治要服从于传统规则。讼事,调理,在乡村是一种教育。中国处于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诉讼观念很坚固,对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

个人观点:本章作者认为司法制度会破坏原有的礼治秩序,因此要先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改革。可见作者对于维护礼治秩序的推崇与认可。

十、无为政治

横暴权力:解决社会阶级冲突。

同意权力:解决社会分工合作。

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被经济拘束,因此,乡土社会人民讲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力去活动。但同意权利有着一套经济条件的限制,只有分工体系发达,这种权力才会扩大,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因此同意权力范围非常之小,名义看是专制,但其实是挂名和无为的。

十一、长老统治

分析了乡土社会中存在的教化性权力,爸爸式,英文paternalism。

社会继替,在《生育制度》一书中。社会成员新陈代谢的过程。教化性权力存在于非政治性强制中,具有文化性。提出文化与政治不同的观点,社会不成问题被接受的规范叫做文化,而意见纷呈,求取临时办法解决的就是政治。文化的基础是同意。教化权力需要稳固的文化传统。社会变迁中,文化不稳定,应用原则就不一定是长者。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民主的同意权力,以及教化性权力,作者使用长老统治来概括这种权力特征。

十二、血缘和地缘

血缘社会利用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不容个人选择,是稳定的力量。在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所以地缘是胸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十三、名实的分离

时势权力:时势所造,新旧交替之际。领袖与英雄。如果领导阶层能够追的上社会变迁,就会避免混乱,举例英国工业革命。乡土社会环境固定,在人事范围里,长老保持权力,而同意权力中,也很少发生“反对”关系。当传统的形式不能被反对,注释与内容却改变,那么会名实分离。

十四、从欲望到需要

借用十九世界亚当密斯的“冥冥之中的手”,来解释乡土社会中,个人欲望是适于人类生存条件的。孙末楠,人类先有行为,后又思想。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公式中累积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经验,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乡土社会中,欲望经过文化的陶冶是可作为行为指导。

功能。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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