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互动理论一、社会互动的含义 “社会互动”,即社会相互作用,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背景下,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等在心理、行为上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构成社会互动,应具备三个要素:(1)应有两方以上主体。既然是相互作用,主体必然不能少于两方,至于每方人数具体是多少则没有明确限制,其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因而不论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还是群体与群体之间,互动都可发生。(2)主体间应有某种形式的接触。这种形式既包括语言,也包括非语言,如身体感官或其他媒介等。换言之,一方主体应向他方发出一定的“符号”即通过行为或意思表示的方式传达给对方。(3)各方主体都能意识到“符号”代表的意义。对于一方主体做出的意思表示或行为,其他主体不仅能清楚认知,而且能对此积极回应。 二、社会互动理论的理论来源 社会互动理论是包含建构主义观点和人本主义观点的认知体系。在该理论看来,人一出生就进入了人际交往的世界,学习与发展就发生在他们与其他人的交往与互动中,它既强调学习过程的认知参与,也强调学习过程的全人参与。社会互动理论着重于学习的社会环境,把教师、学生、活动之间的相互活动看作教学的灵魂所在,强调教师、学习者、学习任务和学习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它的动态性。
社会互动理论有两大重要理论来源,一个是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社会互动理论,一个是以色列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费厄斯坦的“中介作用”理论。维果茨基认为,人类心理功能的发展是以特定的社会本质和社会过程为先决条件的,在每一个社会文化情境中,儿童参与正式和非正式的教学交流,产生了与那些情境适宜的心理功能。儿童通过社会互动的双向过程,逐步建立系统的认知表征作为解释框架,并且信奉自己社会文化情境中所提倡的普遍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在维果茨基的理论中,社会互动成为智力产生和发展的源泉,个体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特定结构与过程,可追溯到与他人的互动上,学习和认知发展就是通过参与社会活动来吸取适当的文化实践经验。 费厄斯坦在其“中介作用”理论中指出,对个人有重要意义的人在认知发展过程中起中介作用,有效学习的关键在于本人和“中介人”之间的互动。从这两个理论中不难看出,人与人的交往和互动是推动学习的关键力量。 三、社会互动的主要形式 从学者们的研究看,社会互动的主要形式有:交换、合作、冲突、竞争和强制。正是在这一系列的语言和非语言的互动中,人们不断学习由社会建构并由大家共享的象征意义,通过角色借用,理解他人的想法,在符号互动中完成交流,共建意义系统。
在互动中,意见得以分享、感情产生共鸣,从而也影响到文化的建构和变迁。 (一)交换 个人或群体采取某种方式彼此交往,这种交往旨在获得报酬或回报,这样形成的关系就是交换关系。回报并不一定是有形的,也不一定有明确目的,有时更多的是无意识地期待别人的感激。但多数社会交换都遵循一个基本原则——互惠。 (二)合作 合作是这样一种互动形式,即由于有些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对于单独的个人或群体来说很难或不可能达到,于是人们或群体就联合起来一致行动。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在广义上讲,所有社会生活都是以合作为基础的;如果没有合作,社会就不可能存在。 (三)冲突 社会学家指出,冲突有其正面效果,可以成为一种促进对方紧密团结的力量;冲突也可能导致社会变迁。一个没有冲突的社会将是毫无生机、沉闷乏味的社会。作为合作的对立面,冲突是针对珍稀物品或价值的斗争。为了达到所向往的目标,打败对手是必要的。冲突有暴力的,也有非暴力的。 (四)竞争 竞争是指行动者之间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展开的较量、争夺,它是社会互动的一种普遍可见的方式。如经济竞争(争夺市场份额)、政治竞争(总统竞选)、地位竞争(争夺某个职位)、声望竞争(争夺某项荣誉、争夺他人对自己的敬重)等等,这是遵循某些规则的一种合作性冲突,在这种形式的互动中,达到追求的目标要比彻底打败对手更重要。
(五)强制 当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将其意志强加于另外一方时,强制这种互动形式就出现了。在本质上讲,所有形式的强制都是以使用物质力量或暴力的威胁为最终基础的。但是,一般而言,强制的表现要微妙得多。像冲突一样,强制通常也被看作是一种负面社会互动形式,但也有正面的社会功能。 四、社会互动的主要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Simmel)早在1908年所著《社会学》一书中曾使用“社会互动”一词。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也是较早就强调“互动”的社会学家之一。稍后,在美国形成了相关的系统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有G.H.米德、H.G.布鲁默、C.H.库利等人。他们的基本观点是:人的自我意识来源于社会互动,在社会互动中学习和使用语言符号,通过角色扮演和他人对自己扮演角色的反馈,逐步形成自我意识。社会是一个舞台,全体社会成员是在这个舞台上按照特定规则扮演不同角色的演员。社会互动的重要特征就是“印象管理”或“自我呈现”。社会互动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互动方法。以方法不同为标准,理论界形成了常人方法论、符号互动论、拟据论、社会交换论和参照群体论等几种主要观点: (一)常人方法论(又称本土方法论) 该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学家加芬克尔创立的旨在研究人们在日常生活互动中使用方法的理论。
其假设在现实生活中社会成员依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互动,这些日常生活中不成文的、大家公认的互动规则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加芬克尔通过研究发现人与人的互动是以一定背景知识和常规为基础的,如果忽视了这种内隐规则,互动就无法进行,进而也不能实现预期目的。所以,从此意义上说各方主体能达成对所认定“规则”的共识是有效开展互动的前提。 (二)符号互动论 该理论以美国心理学家米德和库利为代表,其认为符号是社会互动的媒介,互动是通过符号进行的,是一种“符号运动”;人的行为具有意义,要理解此意义即必须设身处地、站到对方立场上加以阐释;有时此意义会随着情境变化而变化,这就需要互动各方通过不断协商来达成共识以重塑其意义;他人对我是明镜,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态度中认识自己,可以提高自身素质,进而决定行为选择和行动方向。 (三)拟剧论(也称印象管理论) 该理论是一种用表演和比喻说明日常生活中人的互动的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他认为社会是一个舞台、每个人都在其中扮演一定角色,他们之所以努力表演,目的是想给别人留下深刻印象,通过美好印象的塑造以使自己在互动中占据优势、对他人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使对方理解自己的行为并做出预期反应。
从本质上说,该理论强调变通,即在不同场合应变换不同角色,从而适应互动环境的变化性。 (四)社会交换论 该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霍曼斯等人建构,其认为互动实际是奖赏与惩罚的交换运用。若使某人继续一行为即应对行为加以奖赏,让他认识到此行为对他是有意义和价值的,从而推动其自愿把这一行为实施下去;若不想其做某事,就不要给予奖励或进行惩罚,那么行为人就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问题,而不会再做出类似行为。这种奖惩机制对互动效果有着深刻影响,应恰当运用,否则会适得其反。 (五)参照群体论 该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海曼首创,后来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又加以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理论。其最大贡献就在于提出了一种间接互动观点,即非面对面人际接触,而以参照群体(即榜样)的价值和规范作为塑造自我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依据。这一理论强调榜样的规范和比较作用,旨在通过模范和典型的强大感染力来引导人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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