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稳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国直接登记社会组织3万多个。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批。 多数省份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权限下放到了县级、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放到了地市级。试点建立分层分级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制度,首次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制定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全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48个,直接帮扶孤残老人、贫困人群等群众235万人。 出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等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制度,结合年检与抽查审计,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全部
第一,稳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国直接登记社会组织3万多个。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批。
多数省份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权限下放到了县级、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放到了地市级。试点建立分层分级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制度,首次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制定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全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48个,直接帮扶孤残老人、贫困人群等群众235万人。
出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等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制度,结合年检与抽查审计,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基金会“爱心洒天山”援疆等活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全年社会组织共吸纳就业人数700余万人,服务惠及数千万人,向党政机关提供各类政策建议数万条。第二,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强制度创新,多地制定(修订)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或实施办法,依法有序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探索城乡基层民主协商和流动人口民主权利保障的方式方法,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治理路径。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鼓励地方立足实情改革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的基层治理模式。
加强社区减负增效,健全社区工作者选拔、管理、培训等机制。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制定发布《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规范》,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
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就业、社保、卫生、文体和日间照料等便民利民服务。第三,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出台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度,制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行业标准,全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近20亿元。
加强社工服务平台和职业队伍建设,全国已有民办专业社工服务机构3300余家,开发社工专业岗位11万余个,累计持证社会工作者15。9万人。确定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引领各地深入开展专业社工服务。
深入实施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以农村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为重点,建构农村社会关爱服务网络,主动回应社会需求,开展专业社工服务。统筹跨省社工专业力量,帮助鲁甸地震灾区建立本地化、可持续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为灾区群众提供哀伤辅导、心理抚慰、社区重建等服务。
推广应用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注册登记、项目发布和服务记录,系统注册志愿者160多万人,全国志愿服务组织(站点)21万个,常年参与志愿服务人数6500多万人。鼓励地方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将志愿服务纳入基层党建,引导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
第四,有效强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新疆于田、云南鲁甸等地震和超强台风“威马逊”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全年共启动救灾预警响应3次、救灾应急响应28次,安置紧急转移群众700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7500万人次,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制定出台《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修订完善《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提升了救灾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巨灾保险。建立社会组织参与鲁甸地震救灾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建立跨部门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社区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等工作。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扎实做好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援助西非国家抗击疫情工作。有效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做好云南鲁甸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
第五,探索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社区协商相结合,深入排查化解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全年群体性事件数量同比下降21。
1%。改革信访制度,建立非正常上访联动处理机制,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进京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实现“双下降”。推行“阳光信访”和网络投诉,引导群众变走访为网访。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1 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扩大援助范围,为低保群体、低收入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切实提供法律援助。
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街面、社区救助保护力度,深化教育矫治、回归安置等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暴力庇护服务,全国200多个城市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六,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优化警务部署,强化显性用警,实施常态化巡逻和动中备勤、动态巡控,增强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坚持打防结合,强化预警,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妥善处置系列暴恐案事件,依法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和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组织开展治爆缉枪、打黑除恶、禁毒扫黄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打击整治行动,全年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6%。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火灾、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以及建筑施工等安全整治行动,全国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持续下降。
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着力治理“餐桌污染”,依法取缔无证经营6000余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万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打击整治网络造谣炒作,推动网络诚信等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网络舆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了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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