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十四个方面,其中,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面,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这一基本方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了更加清晰的奋斗愿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指明了前进方向。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法治方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根本性质和政治制度。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这就清晰的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所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政策主张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另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