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亲属与亲属制度对人类学研究的意义,我会更倾向于从结构功能主义进行思考。亲属制度是由生理性确定的血亲关系和由社会性确定的姻亲关系共同组成,在一定程度上生物性差异决定了社会分工,如传统社会的父亲负责养家,母亲负责育儿的社会责任分工。但是亲属关系更是人类文化的一种创造,并不简单对应于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关系。而且在不同的文化人类群体中,同样的血缘关系对应不同的的社会关系模式。而这满足结构功能主义的基本原则,即社会本身具有结构,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也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以使自身长期延续,且满足目标获得,环境适应,社会整合,控制越轨行为四个基本要求,发挥其特定的功能作用,并构成功能统一体。
亲属制度是最为重要的社会制度,是个体所属的社会关系。社会成员的绝大部分活动根据亲属制度原则被组织起来,亲属关系的链条保证了生活之流的延续。亲属关系和亲属制度研究首先涉及到关于家庭模式的社会文化议题--家庭转变,即家庭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渐进性变化。如古德提出家庭现代化理论。现代家庭出现了整体性,根本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亲属系统、家庭结构与家庭主义的变化。随着工业化生产的不断发展,夫妇式的核心家庭逐渐脱离传统亲属网络的约束,满足工业社会对个体主动性、地理和职业流动性的要求,由此推动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的演变。而这具有单调演进的特征,即随着现代化进程,家庭将按同样范式和固定线路演进--扩大家庭向夫妇式家庭转变。亲属制度也蕴含着丰富的遗传,婚姻,社会和文化信息,可以作为一种社会结构来反映社会的变化。汉人的亲属制度是一个整体,与分家,宗族,基层治理等多方面的社会文化议题有紧密联系。在社会生活中,有许多利害关系和亲属冲突都是发生在亲属关系中,但是折射的却是其他社会力量变动带来的冲击。如林耀华先生的金翼写出了两个家族案例的比较,但是却体现了商业资本,法律制度,地方政府,土匪势力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和社会环境。
人类学以文化他者为研究对象,而亲属关系和亲属制度是每个社会的人之常情,是生物性和社会性的共同体现。通过研究亲属与亲属制度,了解当地人怎么计算亲属关系,使用亲属称谓,把握其社会性和生物性的表达,结合主位视角与客位视角,可以有效把握文化他者,而且可以对自我社会进行反身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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