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期
(总第124期)
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的建议
一个城市的发展,不仅要有物质文明的建设,更应该包括精神文明的建设。健康向上的公益广告是当代城市展示文明、传承文明、弘扬文明的重要媒介载体,公益广告以其灵活新颖的形式、发人深省的内容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并以其特殊的价值导向和教化功能,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公益广告的水平及普及程度,是一个地区文化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我市也逐步开始重视公益广告的宣传制作,公益广告的覆盖面有所拓展,取得一定成效。如创卫创模、举办世客会等活动的宣传,很好地发挥了育人、化人、感人的功能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益广告占比太少。不难发现,我市大街上广告牌、各大媒体报刊上商业广告琳琅满目,然而精神层面的公益性广告太少。我市公益性广告宣传无论是在数量、种类方面与惠州等周边城市相比差距甚远。特别是户外灯箱、路灯广告、公交车站等几乎都是商业广告。河源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但在这样一个优秀旅游城市中,却难觅"心灵风景"。
二是公益广告内容更新慢。在市区几条道路,如建设大道、红星路、中山大道等,有较多的公益广告,但这些路段的公益广告大部分内容都是过时的,如建设大道很多灯箱公益广告还是世客会的。市区还有很多公益性广告一挂就是几年,不更新也不维护,很大部分经过日晒雨淋颜色都已经变白,字迹模糊,不仔细看都看不清内容,又如何发挥"润物细无声"的育人、化人、感人的作用呢?
三是内容形式单一。调查中发现,我市大部分公益广告都是口号性的,且内容比较生硬、单一。除了一些创卫、创模等大型创建活动公益广告,文化教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政策方针等鲜有出现在公益广告中。公益广告也不能体现亲切温馨和人性的内涵。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户外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建议借鉴惠州经验,成立公益广告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公益广告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创新传播方式,一方面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赞助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向社会征集公益广告,并对其中的优秀作品给予刊播。
二、内容呈现突出多样性和生动性。围绕诸如社会公德、传统道德、文明礼貌、家庭美德、生态环境保护、慈善救灾、交通安全等方面,精心制作推出一批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良好的公益广告精品。并围绕这些重点统筹安排,制定全年的公益广告宣传计划,做到宣传有主题、有重点、有计划、有成效,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户外传播注重"大"、"小"统一。在广告设计上既要大气美观,体现城市品味和文明;同时又要注重细节,善于"以小见大"、"知微见著"。在投放区域位置上,既要占据繁华街区、高速路口、车站、广场等重要地段,又要注重"小处着眼",不放过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电梯路口等人流较多的醒目位置。在传播手段选择上,既要充分运用大型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灯箱、路灯广告等,也要突出利用手机短信、橱窗、墙报、板报等小平面、小受众传播。■
(市政协委员、市旅游局局长郑日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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