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我曾经把人的欲望归之为“社会的基本问题”,那么,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在我们所熟悉哲学理论中已经有了答案,那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不同的矛盾分属于不同的领域,譬如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的矛盾,属于家庭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属于学校矛盾。各种不同层级的矛盾,引起变化及其结果,理应直接体现在不同的层级。确定一定事物内部基本的决定性的矛盾,一个基本的要求是,要看这一对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是否对于该事物发展与变化起到直接的作用。既然这种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那么,这种矛盾必须直接作用于社会,必须是引起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变化,这种矛盾的结果必须直接体现于社会。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确是一对矛盾,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势必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生产关系调整好了,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否则便会阻碍其发展。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首先或直接体现在社会经济的范畴之内,直接决定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所以,应该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而不是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基本矛盾。
同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直接决定着国家形态的发展与变化,应该属于国家的基本矛盾而不是社会的基本矛盾。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定的上层建筑最为直接地体现着国家的基本形态,上层建筑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形态的变化。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结果是国家形态的改变。
什么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呢?或者说是什么直接决定着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呢?我以为,正是那个所谓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矛盾。
人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主体,人的精神发展如何,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思维对存在、精神对物质的矛盾运动,表现为认识与实践的漫长过程,决定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思维、精神的进步与发展,体现着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进步与发展,决定着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成就,决定着社会的发达程度。
在思维、精神的范畴之内,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人文精神,另外一个是科学技术。有人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准确地说,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本质要素。衡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要看其中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精神文化范畴内的科学技术发展了,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了,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社会物质文明才能提高,社会才能不断发展与进步。以此同时,人们的文明程度提高了,道德意识增强了,整个社会的人文精神蔚为壮观,不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一边是思维,一边是存在。或者可以说,一边是主观,一边是客观;一边是精神,一边是物质。存在在“抗拒”的同时接受着思维的改造。思维在存在的“敲打”中不断成熟。正是思维与存在这样一对矛盾在相互作用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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