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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祥 | 学习儒家法律思想

王子祥 | 学习儒家法律思想学习儒家法律思想王子祥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硬核,是治国理政的根基。学习传统法律文化仅仅停留在历代刑法志上是远远不够的,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学习儒家法律思想

学习儒家法律思想

王子祥*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硬核,是治国理政的根基。学习传统法律文化仅仅停留在历代刑法志上是远远不够的,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学习儒家法律思想,才可能窥其底蕴、得其要义,才可能穿过法史而从警、穿过法史而为人。

学习儒家法律思想的起始

学习儒家法律思想,始于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其时,我正在重庆西南政法学院上大学。最近一个时期,我又在认真学习儒家法律思想、学习传统法律文化,主要是阅读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儒家法思想通论(修订版)》和《中华法系研究(增订版)》。

《儒家法思想通论》是西南政法大学俞荣根教授的代表作。这本书,我有两个版本,一是1992年5月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第一版,二是2018年5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修订版。据说,1998年2月广西人民出版社还出过一个第二版。在我个人的书架上,同一个作者的同一著作,有两个以上版本的情形,并不是太多。《儒家法思想通论》是我为数不多的拥有两个以上版本的书,原因无他,就是希望自己通过不同的版本能够多读一读,能够多领会一些。

《儒家法思想通论》第一版是1993年4月大学毕业前购买的,定价15元。修订版是2022年4月通过当当网购买的,定价122元。说来巧合,除了年份不同前后相隔二十九年外,在两个版本的书上,我书写的时间竟然是4月9日同一天。

真正说来,三十年前,学习儒家法律思想,除了接触中国法律思想史教科书之外,我是从购买、阅读俞荣根教授的《儒家法思想通论》一书开始的。

作者俞荣根是一个怎样的人

俞荣根教授是我母校西南政法大学的老师,是中国法律思想史领域的著名专家,师从西南政法大学德高望重的杨景凡教授。40余年的学术生涯,对儒家法思想的研究成为其标志性成果,影响远及台湾。

网上百度是这样介绍的:俞荣根,1943年生,浙江诸暨人,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并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是硕、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重庆社科院院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法制委主任委员等。首批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992年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3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记忆中,在我们上大学时,俞荣根教授已经是响当当的学者了,名气很大,在西南政法全校师生中乃至全国法律史领域已经有着相当的影响力了。现在,俞荣根教授被学界称为“系统研究儒家法的人”。

购买《儒家法思想通论》的起因

时至今日,我还清楚地记得当年上大学时在校园购买《儒家法思想通论》的情形,往事如烟却也历历在目。

回想起来,这本书初版于三十年前的1992年5月,辗转到了重庆已经是转过年来的1993年春天了。从书的版权页上知道,当时出版了平装和精装两种形式,分别定价为11元和15元,当时在校园里卖的是精装本,却是按平装本的价格收钱,在那个年代,想想这极有可能是俞荣根教授的慈悲心怀了。即使是11元,于当年的我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为这是我足足一个星期的菜金啊。

在校园书摊前,几番流连、几番犹豫,书买回来了,真是爱不释手。短时间粗读之后,我用钢笔在扉页上认认真真地写下了130多字的心得:

“目前的法学教育,重注释,重操作,不重视基础理论的学习。二十年后,在当今的大学生身上就可能出现缺氧的状况,是不可不察。

提起法学理论,偏重西方,轻视传统,似乎言必称罗马是一种时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要了解中国的法文化,必须明晓儒家的法思想。

故购此书。

一九九三年四月九日”

这些话,重视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重视传统法律文化的滋养,追求古与今、中与外的知识贯通,强调大学教育不能太过于功利,反映了我当时的认识和见解。以今日的眼光看来,可能有些贻笑大方,且不说专家学者的眼光,就是以我个人三十年非典型的读书功力来看,这些话,尚显稚嫩而不成熟,尚存偏颇而不全面,尚欠考虑而不深刻。尽管如此,这却是我当时心态的真实写照,反映了一个即将本科毕业的大学生虔诚知识、虔敬传统文化的真实心态。

当然了,以今日的眼光看来,《儒家法思想通论》的写作本意我当时应该是读懂了。作者立足史料揭示中华法系固有之道统和法统,着力突破西方法价值一元论思维束缚,探寻中国古代法之“自我”,提出并论证儒家法思想是伦理法思想,准确揭示了中华法系在世界文明史中卓然自立的风韵与特质。

为什么要学习儒家法律思想?简单说来,作为一个山东人、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名法科大学毕业生,应该对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有着自己的较为系统的认知和理解。

《儒家法思想通论》是一本怎样的书

《儒家法思想通论》是学术史上率先从法的层面上研究孔子和儒家的一部力作。作者俞荣根立足史料,考核名实,注重诸子思想和中外法理之比较,力矫前失,揭示中华法系固有之道统和法统,提出了一系列颇有新意的观点。

全书共九章。前三章相当于总论,着力突破西方法价值一元论思维束缚。第四、五、六章分别阐析孔、孟、荀的法思想,是研究的重心、全书的主体。第七、八、九章相当于余论,讨论儒家法思想在秦汉以后的演变、影响及其在今天的地位。

我们知道,在中西法文化不同背景下,没有思想家就不会有思想史,没有思想史就无从梳理揭示、回溯归纳和系统提升。作者侧重研究先秦诸子各家法思想的比较,积累十二年完成了一部法史领域的扛鼎之作。从中国古代思想体系宏观层面出发,系统梳理孔子、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揭示儒家法律思想的特质、历史变迁,以及联系中华法系的当代使命,回溯儒家法的历史源泉,从而一气呵成,材料梳理至晚清,是一部中国本土法律文化的经典。

《儒家法思想通论》问世后,以我有限的阅读范围知悉,书评良多,可谓是嘉惠学林。

1994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994年获第三届桂版优秀图书一等奖和中南地区人民出版社优秀图书奖。

1995年获首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商务修订版不同于初版之处

从我个人的认知范围来讲,出版社会科学类书籍,在南方,首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北方可与之相媲美的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商务印书馆了,两个出版社各有侧重、各有千秋。

商务印书馆以百年老店之慧眼和气魄,将《儒家法思想通论》纳入经典重版系列,精心编印,为读者奉献上大气美轮美奂的烫金精装版本,形式与内容更是相得益彰,让珠玉重光于天下,睿思惠泽于学林。

放眼未来,需要回采历史。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礼法体系作为中华法系之魂,醇而弥永,久而弥笃,更可扬辉于新时代。我国民间尝有“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说法,《儒家法思想通论》的修订,可谓恰逢其时,相信这一学术精品也将传之久远。

修订本保持了原结构和原主体,骨架不变,基本观点不变。但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争议性命题,修改时以“三代”、“封邦建国”、“帝制社会”、“君主制度”一类的客观描述性词语替代之。尤其是,学者用“律令法”、“律令体制”、“律令法系”来误读中华法系的研究谬习由来已久,而作者提出律令不是中国古代法的唯一载体,最能表达中国古代法本质的法律术语是“礼法”而非“律令”,中华法系是礼法体制、礼法法系。修订中首当其冲的是将“礼法体制”做了更系统的论说,以彰中华法系之真义。

中华法系之灵魂与特质何在,代有学者孜孜以求,但鲜有问津者。2018年,作者俞荣根教授以七十五之高龄,穷一生所学,倾洪荒之力,精益求精,编订修改,以期完美。作者自云:“从大概率上说,这个商务版可能是自己有生之年所能做的最后一次修订再版。”认真而慎重,它亦将是一个值得珍惜、值得留存的珍藏版。

《儒家法思想通论》的沁人爽誉

读一本好书,如同爬山登顶,有居高望远之功。《儒家法思想通论》系我国学界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儒家法思想的著作,被誉为开启了大陆儒家法律思想研究的新纪元。

著名思想家、南京大学前校长匡亚明先生,在1991年7月的初版序言中评论称:“由孔而孟而荀而汉唐儒而明清儒,挖掘史料,辨析概念,综合名实,终于一脉贯通,竟10余年之功,乃完成眼下这一规模。据我所知,这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儒家法思想的著作”。

在修订版封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先生有言:“《儒家法思想通论》初版即受学界注目,被誉为传统法文化研究领域中一部经典著作。运用史料娴熟,辨析透彻,精研中西法理,激活了儒学大师及其代相传的儒门巨子哺育中华法系繁盛之大智慧,助益于现代文明制度建设。”

同是在修订版封底,国际中国哲学会会长、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郭齐勇教授评价称:“本书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儒家法思想的著作’。作者对孔子诛少正卯、反对晋刑鼎、父子相隐,孟子论舜窃负而逃等公案的辨析颇为独到透彻,对仁学、仁与礼、仁与法、礼法体制、人治法治等论述,极富创新见解,对孔、孟、荀原创理论转型为帝制社会礼法制度及其近代式微之儒家法思想的讨论,鞭辟入里,深刻揭示了其真相与价值。”

1991年6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的创始人、俞荣根教授的硕士生导师杨景凡先生评价说;“俞荣根同志继续追踪孔子的法思想,开拓了视野,研究孔子以后孟、荀等大儒的法思想,以及整个儒学的法思想史;研究中国的法文化及其同孔子和儒家法思想的关系,以及传统法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有新的见地。他孜孜不倦,锲而不舍的执着精神,令人钦羡。”

我理解:这是一个老师对学生的最高奖赏。

学习儒家法律思想的匪浅获益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中华法系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是儒家化的立法,儒家化的司法,儒家化的法文化。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对儒家的法文化、法思想的认识和评价,竟成了一道十分棘手的难题,俞荣根教授从新的视角,审视了中国法律思想史,突破了研究领域的局限,通论儒家法思想,做出了独到的阐释和论析,明确儒家法思想是伦理法思想。改变了我大学时期从中国法律思想史教科书上获得的“法家主法治,儒家主人治”的延续性思维。

后来,作为后续拓展和有效补充,我又阅读了俞荣根教授的《道统与法统》(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法苑风骨几多人》(商务印书馆2014年9月)、《礼法传统与中华法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年4月)以及《礼法中国:重新认识中华法系》(孔学堂书局2022年2月),明析了礼法体制的结构、历史与价值,明析了“法在礼中,礼外无法”是中华法系礼法体制的原生样态,对于道统、法统,礼法传统、中华法系有了更多、更新的理解。

循着这一路径,我阅读了张晋藩、夏勇、王人博、范忠信等更多法史学者的专著,知道了同样毕业于西南政法的著名法学家、“法律文化论的开创者”梁治平教授,购买阅读了他的全部个人专著17部。梁治平先生置法律现象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理解,力促全社会理性精神的健康成长,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多维解读和空间拓展,让我视野大开、助益良多。有了这样的一个阅读基础,我又接触到了“中华法系三化论”,认真阅读华东政法大学著名学者郝铁川教授的《中华法系研究(增订版)》(商务印书馆2021年5月),对于中华法系的“法制的法典化,法官的儒家化,民众的鬼神化”特质有了更加深入的自身体悟。

《儒家法思想通论》初版写作用了12载的时间,可谓辛酸心血、可谓殚精竭虑。相比较于书的正文而言,初版前言、初版后记我阅读的更为通透,作者的好多表述我记忆犹新,于一个年轻的学子读者来说,影响可谓深远。“家庭化合式生产力论”,我铭记于心,潜润规范自身。同样,难以忘记的还有作者在后记中提及30多人,至性至情的表达,感人至深,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真谛,一个人那怕是成功者,也有着自己的不容易。这也间接地影响了我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生下来不易、活下去更为不易。

读书的过程,也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俞荣根教授是一个有忧患感的人。我理解:忧患是出思想的,有思想才能有效地影响人。比方说书中后记提及“环壁千卷气自雄”,就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读书的习惯坚持了三十多年,我也有了环壁千卷。而且我自始至终地认为我的书只要摆在哪里,对于我的孩子的成长也在起着潜移默化的感召。

当然,读《儒家法思想通论》最为深切的感悟,一言以蔽之,就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这与西方法谚说的“能伸张正义的是人,不是法律”是否异曲同工?未认真思考,尚且不得而知。年逾不惑,再次学习儒家法律思想,顺天知命,须时刻警醒并躬身践行:人能弘道,道法自然,完善自我,学会放弃。

今天是4月23日,星期六,替潘国华副局长值班,适逢第27个世界读书日,遂促成了这篇文稿的诞生,亦算是留下“读无用书、学以成己”的痕迹了。

2022\4\23\23:09

*王子祥,男,山东海阳人,1969年2月生,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分管公安法制工作、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监所管理工作。

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事司法系读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先后从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政治工作,期间曾经借调公安部上挂锻炼,帮助工作。参加工作以来,荣立公安系统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十多次,获评山东省优秀人民警察。

参加工作以来,秉持从警必须读书的理念,坚持读书,不断写作。在《公安研究》、《江西警察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随笔若干,获得公安部部级学术论文奖6次。代表性论文有《刑事立案的集体叙事与问题探究》、《案件法制审核与调查取证关系研究》、《论轻伤案件的和解》、《群体性事件处置模式的效益分析》、《取保候审的实践隐性运作机理研究》等。

END

审核 | 彭浩晟

编辑 | 郭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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