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出的发生在东大陆原始社会后期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即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商人阶级的出现。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人类在早期的征服自然过程中,有些部落学会驯养动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资料,随着较大规模畜群的形成,这些部落就主要从事畜牧业,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成为游牧部落。
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同于其他部落,而且数量较多,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放牧一群牲畜,只需要少数人,于是,个体劳动代替了共同劳动,相应地出现了私有制,家庭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男子从事的畜牧业成为谋生的主要手段。男子在家庭中取得了统治地位。后来,农业和手工业也有所发展,谷物成为人类的食物,出现了织布机和青铜器,人们开始掌握矿石冶炼和金属加工。一切部门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
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掉,而被吸收为劳动力,成为奴隶。这样,就零散地出现了奴隶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
铁制工具的使用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使手工业向多样化发展。如此多样化的活动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使贵金属成为占优势的货币商品。在社会上一旦出现了货币财富,它便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和重要的生活目的,一些人会想方设法积累财富。
在剩余产品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还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本质组成部分。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发生在文明时代的门槛。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
他们作为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剥削生产者,并取得了生产的领导权。交换发展的需要产生了金属货币。货币借贷、利息和高利贷也相继出现。土地私有权被牢固地确立起来,土地完全成为私人财产,它可以世袭、抵押以至出卖。
现在除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 这是随着新分工产生的新的阶级划分。财富更加集中,奴隶人数增多,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
由于有了阶级对立,于是产生了国家。恩格斯对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是与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论述相结合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于野蛮时代的中后期,经过这三次大分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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