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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制度与文化

意识形态——制度与文化20200509本文是谈论国民性的第五篇原创文。诚如伊斯兰教中有大量意识形态的东西——那些对权力结构的描述和要求,那些涉及社会阶层和社会运行模式的解读和规划

20200509

本文是谈论国民性的第五篇原创文。

诚如伊斯兰教中有大量意识形态的东西——那些对权力结构的描述和要求,那些涉及社会阶层和社会运行模式的解读和规划,对个体和各阶层的行为(怎么想怎么说怎么做)准则的约定(规训和惩罚)……这些群体性扩张性强制性主张,已经脱离了寻常信仰的自主自愿和个人化,所以被称为伊斯兰主义。

那么,找找其他的?

其实理论上,所有族群的原生文化(指经历现代化之前所运行中的文化),都兼具为社会运行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职能。所以,所有族群都具备一个原生意识形态。这个意识形态,和原生文化相伴相生。

在前文(《解药?——制度与文化》)中我提到:意识形态是一套关于制度的观念。其实它一头连着制度,一头连着文化,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概念。文化影响个体或群体的具体行为,无不要通过观念起作用。而制度规训和惩罚个体,也不过是制度对观念的影响和塑造。

对此有充分认识,并进行彻底解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处理传承和变革的矛盾,客观上,有助于妥善引导民粹压力(留恋旧事物)、极大减少变革阻力。

比如,旧日本文化,是大和民族上下几千年传承,加上外来文化的影响的结果,并且,这些外文化是如此浓重却又主客有遵。这本身也体现了这个族群强大的自我更新能力和意愿。凡其他族群,无不抗拒,等到被武力征服时,有时文化也被反客为主。

这当然有日本地处大洲边陲的因素,这种位置,对于固守自己原生文化的压力就小了很多。这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感觉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令人唏嘘的是,麦克阿瑟改造之后几代人过去,日本既是一个在制度上非常西化的国家,又是一个在文化上保留传统比较充分的国家,甚至比经历破四旧的大陆大国还要充分。

而一经细品,会发现,日本保留的传统文化,都主要是器具、仪式、服饰、文字、艺术等等,当然,还有他们的本土信仰——神道教,而商业运作在促成保留上起了巨大的作用。显然,这些传统文化彻底抽离了意识形态,并且不再具有原来的社会职能,而逐渐变成一种展示、表演、经营——这种职能显然不像一套社会治理方案,而是一套被商业激活的符号体系。纯粹地保留它们,具备强大的正向激励,所以,不需要任何口号和规划,这种保留可预见会持续下去。

当旧日本的遗存被彻底抽离了意识形态,其实也意味着另一种意识形态(欧美的)替代了原生文化/制度的相应职能。

请注意:在日本发生的,不止是制度的脱亚入欧式移植。它发生了一种难得的现象:意识形态和制度一起经历了脱亚入欧式的移植,其中意识形态的移植主要发生在麦克阿瑟时期,但文化(抽离意识形态之后)却没有被彻底移植,日本文化依然如此特征鲜明,并受到像乔布斯这样土生美国人的追捧。

日本的榜样说明了两点:真正的变革离不开意识形态的彻底换血、意识形态换血可以和有限但充分保留传统文化并行不悖。

大陆大国在80年代之后发生的,才是仅仅是局部制度的移植,而意识形态+权力结构,都没有质的变化。

权力结构是宏微观各层面制度的本质!

继续往前追溯,权力结构,其实两百年来都没有质的变化,质的变化只在某小岛在小蒋时代末期才得以发生。

再往前追溯,这个权力结构通过治乱循环反复重生,前后延续数千年。

经营这种权力结构的意识形态,其实几千年来也没有质的变化,它不过会叠加一些东西,不论是佛教的引入,还是马教的引入。这些东西最终都通过本土化而存活,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一种意识形态能够反客为主,颠覆原生主体意识形态。

而不断对外来观念进行本土化改造的主体意识形态又是什么呢?

就是自这种权力结构诞生时期出现的商鞅的思想!

它完全具备意识形态所需的要素,所以,说是“商鞅主义”,我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商鞅学说的具体内容就不再展开了,很多渠道都能了解。商鞅学说被奉为帝王必选之显学之后,首先就借董仲舒之手对儒家实施了深入骨髓的改造!

原生主体意识形态的差别,导致了同样是马教,但在不同国家本土化之后的面目的不同。

制度的变迁,是惯性最小的,只需要新的法律新的组织结构的确立。

观念的变迁,惯性比制度大许多,往往贯穿人的一生——要把你的想法装入一个成年人的脑子里,比从他口袋里拿钱还难。

而文化是群体概念,是一个群体多数人秉持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惯性无比巨大,可通过原生家庭这个载体穿越代际。(详见《解读国民性之二——文化基因》等)

我们借日本的例子和意识形态的内涵剖析,明确了意识形态虽然是前现代原生文化相伴相生的一部分,但不是不可分割的。

而如果要实现族群整体现代化文明化,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这一点,差异化对待。

对待原生意识形态,必须抽离、摒弃,否则,它迟早会反作用于之前一切制度层面的变革,并以一种保守文化对革新制度的反噬的面目出现,并让人在选择变革时,面对文化的巨大惯性而心生动摇。抽离后,你面对的敌人(原生意识形态)就小很多,也更明确。

而抽离了原生意识形态的文化,就是纯粹的文化。纯粹的文化,就是宏微观各层面形式与语言的符号体系。我们完全无需担心这种纯粹的文化,会反噬制度变革的成果。它可能还有益,它可以提供多数主体以安全感。就像,如果某个时间开始,我们不能用筷子不能说汉语,多数人得有多慌?

那么,儒家是符号体系还是宗教信仰还是意识形态?中医呢?

看本文开篇提到的——如果它是一套关于个体行为或群体治理的准则的主张,并且具备群体性、扩张性、强制性,其中强制性是核心特征。具备这条核心特征,又至少有一条非核心特征,那么,基本上妥妥的意识形态。

很多东西,它诞生的时候不是意识形态,但有人需要,于是,它被注入了另一些东西,并且被固化和传承了下来,于是,变成了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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