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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形态与社会行为

浅谈社会形态与社会行为社会形态是显性的社会存在,通过大多数人的社会行为显示在世人面前。换言之,社会形态乃是社会存在的物质形式

社会形态是显性的社会存在,通过大多数人的社会行为显示在世人面前。换言之,社会形态乃是社会存在的物质形式,即社会各组成部分的数量、性质、分布的方式以及社会成员的流动、聚居与居住方式等。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将社会形态解读为:

“社会的性质不同的成分结合后形成的一定的整体构成了社会的内部环境”,如同解剖学的各部分按照它们在空间所占的位置构成机体的内部环境。“构成这个环境的有两种成分,一种是物,一种是人”。但无论哪一种物都不能产生决定社会变革的力量。(参见《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形态可划分为两类,一类为表面上的物理、地理形态,如空间位置、大小、疏密等;另一类为有生命的物质群体及其内部环境。人类社会就是由众多生命体组成的,它占据着彼此毗邻的空间,也有面积、体积、形状等一些可感知的特征。社会的规模可以扩大,也能缩小,或失去其组成部分,或由新的生命体替代失去的部分。

任何一个社会都须在空间范围内描绘自己的处所,既有自己的疆域或边界,又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尽管一个社会总是先由思想或意图创设的,但只有当它在空间占有一定的位置、并定居下来,而且不断地扩展开来的时候,它的存在及其功能的运作与发挥才有可能。这个社会要与它的整体、与占据一定空间的各个组成部分相联系,即有一定的位置、大小、形状。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又是由众多共处并置的群体单元组成的,每个单元都是一个活的生命有机体,具有各自的体积、可计算的组成部分,还可以不断地增长缩小、分化繁衍。

人类的社会行为涉足于经济、政治与文化三个领域,各自反映社会形态的不同侧面。

在经济领域,人类的行为都直接作用于物质,比其他社会行为更强烈地与各种各样的事物发生碰撞。人们的经济行为又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以农业为主;第二类是制造业与工业;第三类是服务业。任何一种经济形态都是上述产业的混合体,只是各个产业所占的比例不同。农业社会以农业为主业,工业社会以工业为主业,后工业社会以服务业为主业。

从经济的社会形态看,中国社会主义进程总体上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阶段,在某些方面则处于向后工业社会过渡的阶段。

农业社会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主,主要职业是农民,主要技术是怎样利用原料的技术,主要考虑人如何应对自然的问题。农业社会具有面向过去的保守倾向,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利用常识与经验,着重考虑土地与资源对经济活动的制约。

工业社会以利用能源与机器技术为主,主要职业有工人、技师、工程师,能源技术是占主导地位的技术,主要谋划人如何改造自然的问题。工业社会侧重预测事物发展的趋势,着重考虑怎样进行适应性调整。工业社会以经济增长为轴心,主要方法多利用经验或应用试验,侧重国家或私人对投资的控制与协调。

后工业社会以服务性行业为主业,以服务经济取代商品经济的主导地位,以专业性与技术性的职业为主要职业,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技术,着重筹划人与人之间怎样博奕的问题。后工业社会具有面向未来的倾向,大多运用抽象的方法,着重对未来作出前瞻或预测。后工业社会以理论知识及对它的整理为轴心,大学、研究院所、咨询公司成为主要的社会机构,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产业逐渐成为社会的经济基础。人力作为一种资本成为社会的首要资源,技术则成为社会分层的根据,教育成了社会分层的途径。

总之,在经济领域,社会形态不仅是人们的工作部门,即人们在何处劳作的体现,而且是人们从事何种现实活动的体现。

从原始的渔猎采集经济,到农牧经济、工业经济,再到服务性经济,每种类型经济的存在形式无不构成了庞大而易于识别的社会形态层面。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传统经济结构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这种结构的自然经济性质,不仅表现在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牢固结合的单个小农家庭,更重要的表现在地方经济体系的自给自足之上。这种小区域的自给自足体系具有极强的凝固性。各个经济体系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更谈不上交换与贸易了。小农经济结构的突破是传统农业社会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必败条件。

任何一个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发展都离不开扩大再生产,也就是突破简单再生产的藩篱,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率,将农业和商业的经济剩余转移到工业部门。然而,中国传统的经济结构严重阻碍了这种转移。

西方农业现代化始于商品化,而中国的小农经济体系虽经历了农业商品化,并纳入世界市场,小农经济早已不再是一种封闭的自然经济,但原有的小农经济结构并没有被突破,更谈不上解体了。相反,由于农村人口大量过剩,人均耕田面积逐年下降,农业生产的增长在20世纪前30年仅跟得上人口的增长,也由于人均农业产值一直踏步不前,大多数农民家庭仅能勉强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据上世纪30年代初调查,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农民家庭负债。日益加剧的农业危机导致农民的贫困化与半无产者化。历史与现实都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员提高,便没有整个国家经济的显著增长,也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的长足发展。

城市化是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所谓城市化,是指社会人口向城市集中,从而使城市数量、规模不断膨胀的过程。简言之,城市化的过程就是人口从乡村流向都市、农业经济向工商业经济转移的过程。

中国城市现代化的过程,以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城市的建立为起点,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沉浮起伏,走过了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别,既具自身显明特征,又带有先天弱点的坎坷历程。

城市化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发展的主要特征。从历史上看,中国城市化率不仅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而且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水平。1950年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率平均达到16.7%,高出中国6个百分点。其中印度比中国高出7个百分点。

政治的社会形态比经济的社会形态还要难以辨识,比文化的社会形态更需要一定的空间环境。在文化领域,社会形态比政治领域还要难以辨认。在旧中国尤其如此。

新中国成立一周年时,周恩来总理从五个方面总结了人民共和国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政策,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准备土地改革,统一财政和恢复经济,培养干部和提高文化,并得出结论:“经过了这一年,中国已经比过去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经历了更重要的变化,旧面貌的中国在迅速地消失,新的人民的中国已经确定地成长起来了。”

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政府,在短短的一年内能够做多么多有利于人民的工作,“而给予人民一种欣欣向荣的气象;这个政府,就是中央人民政府。”周总理最后充满自豪地说。

新中国第一年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最重要的原因是:新中国的成立不是历史上常见的“改朝换代”,而是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序幕。新旧社会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人以往被讥笑为“一盘散沙”,新中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将社会各阶层人民空前规模组织起来,建立了各级工会、农民协会、青年团、学联、妇联、居民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散漫无序的状态,成为各级人民政府最广泛的社会支柱。

新中国成立第一年,人民政府帮助许多被压在社会最底层的劳苦民众从苦难中解脱出来,迅速荡涤反动政府留下的污泥浊水,并对欺压民众的黑社会恶势力进行有力打击,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人们到处传诵:“新旧社会两重天”。这种切身感受比任何宣传所收到的效果要大得多。(参见金冲及《新中国的第一年》)

与政治形态相比,经济形态的变化不大。旧社会一穷二白的面貌依旧。从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差距及不平衡状况看,鸦片战争之后,传统中国事实上已经出现并存在着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新中国建立后,这种畸形的经济结构非但没有得到改变,反而加重深化了。改革开放虽30多年了,但城乡二元结构的负面影响及其后患依旧存在。

学者胡鞍钢曾用“一个中国,两种制度”来概括中国特殊的国情,即大陆城乡居民建国以来事实上生活在两种不同的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公共服务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之下。“两种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不仅导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日趋扩大,也导致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程度过于悬殊。

胡鞍钢还用“一个中国,四种社会”来描绘尚存的畸形经济结构,即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服务业社会与知识社会虽同时并存,但各自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发展水平却不同。农业社会的劳动力占全国总就业人口的比重至今仍超过50% ,而且劳动生产率、粮食及其它农产品的商品率极其低下。其他三种社会的就业比重不足50%。

城乡二元结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积极的功能,为推进工业化发挥了作用,然而,城乡差别、工农业差别并没有随着工业化进程而缩小,反而扩大了。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被排斥在工业化进程之外,作为现代化核心的工业化便失去了最重要的推动力。

在中国实现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宗旨。要实现这一宗旨,就要对中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与主要矛盾有统一的认识与清醒的把握。1987年中共十三大确定: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这个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

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既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现代科学社会主义”,也不是列宁、斯大林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中国也在搞社会主义,但如邓小平所说,“事实上不够格”。

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

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的社会主义不是同一个概念。在他们看来,建立和实行社会主义需要有客观的经济前提与一定的文化水平,而我们中国是在生产力与科技文化水平远远低于发达或较发达国家的条件下进入社会主义的。经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科技文化也有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因而我国的社会主义进程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以及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敢问社会:谁主沉浮?人,只有人。人,既是社会变革的主力,也是社会行为的主体。

社会行为,包括不为或容忍,就是行为者以别人的举止为取向的行为。例如货币,行为者在与他人交换时所以接受它,是因为这种行为以这样的期望为取向,即为数众多而素不相识的人将来在交换时都乐意接受它。这种交换行为就是社会行为。

并非任何方式的行为都是社会行为。倘若行为者仅仅以期待客观物体的效用为取向,例如吃饭、穿衣,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是社会行为。只有当人的主观意图以别人的举止为取向时,才是社会行为。

并非所有人与人的接触都具有社会性质。只有行为者的举止在意向上以别人的举止为取向时,他的行为才具有社会性质。例如,两个行人相撞,就不是社会行为,但如果他们在相撞之后互相指责对方,或者说声对不起,就是社会行为。

个人是最小的社会单位。社会关系就是根据行为者的意图相互调节、并以此为取向的若干人的举止。因此,社会关系仅仅存在于种种社会行为的机会之中。这种社会行为,根据行为者意向内容是可以标示的,例如友谊、对抗、恋情、孝顺父母、市场交易、履行契约或破坏协议……一旦以这种意向为取向的社会行为按某种方式进行的机会消失了,这种社会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一种社会关系的意向内容可以通过相互承诺达成一致。所谓社会化就是一种社会关系,只有当社会行为的调节是建立在以理性(价值或目的合乎理性)为动机的利益平衡或结合之上,社会化才能建立在通过相互承诺又合乎理性的协议之上。合乎理性的社会化行为,以笃信自己担负责任为取向,以期待合作者诚实守信为取向。

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是一切社会问题发生的根源。马克思曾指出:

“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在他看来,一切生产都是社会性的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助于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并不是个人的生产。(《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从这一点出发,马克思在研究经济学时发现,生产关系并不像有些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乃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通过物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那些经济学家看来,“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其它制度都是人为的。

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把社会组织(秩序)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组织,另一种是人为组织。现存资产阶级社会是自然的组织,社会主义者梦想的那个社会是人为的组织。他攻讦社会主义者自以为发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并试图在这种非自然的秩序中解决社会问题。

马克思驳斥了巴斯夏的陈词滥调,并明确指出:

一定的生产过程,从而一定的经济构成社会的物质基础。“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两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不同的经济时期。”(《资本论》第二卷)

也就是说,现存社会与未来社会既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即社会的经济形态,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组织、社会秩序)。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其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个人的发展总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和通过社会关系才能实现。社会关系的确切含义就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

人的发展取决于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这种发展是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个人的发展,而不是任何偶然的个人的发展。人的自由发展,只有以当时已经充分发展了的生产力为基础才能实现。在未来的理想社会,“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将成为可能,而这种发展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这种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前提,二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三是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只有当理想包含着

“关于物质条件所决定的某一被压迫阶级的革命任务的观念”时,这种理想才能在现实运动中起指导作用。被压迫阶级的存在是每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因此,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必然意味着新社会的建立,而要使被压迫阶级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就必须使既有的生产力和现存的社会关系不再继续并存。“大工业及其所引起的生产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使人们能够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将生产得很多,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

马克思和恩格斯毕生未曾放弃对这种理想社会的追求。1894年初,有人请求恩格斯为即将发刊的《新纪元》题词,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从46年前刊发的《共产党宣言》摘出下列一段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不过,他又承认,要用几个字来表述未来新时代的思想,同时既不坠入空想社会主义又不流于空泛辞藻,几乎是难以完成的。

社会性质形态体现集中是什么_社会性质的集中体现_是一定社会形态社会性质的集中体现

恩格斯和马克思

列宁说过,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毫无疑义,中国社会主义是符合中国人自己利益的事业,也是十几亿中国人共同的事业。

“事业”一词是古代汉语的常用词。《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所谓事业,就是将“道”“器”“变”“通”的道理交给天下万民。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用邓小平的一句话来概括:“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邓小平另一句话来概括:“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小平的回答是: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又将这个问题分解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从而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从理论层面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简约为关于中国社会的理论。主义,是英语socialism一词的后缀,离开了社会,它就失去了意义。

特色,终究是一个形式问题。形式取决于内容、从属于内容。中国特色取决于社会主义,从属于社会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就是中国人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办中国的事情。

上一篇: 发布时间: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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