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学简介
空军工程大学坐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是空军最高专业技术学府,是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摇篮和军事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更是青年学子献身国防、实现人生理想的知识殿堂,被列入全军“双重”建设院校和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大学现有“六院一校一部一系”:航空工程学院、防空反导学院、信息与导航学院、空管领航学院、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研究生院、航空机务士官学校、基础部、军政基础系。主要承担航空工程、防空反导、通信导航、空管领航、装备管理、无人装备工程等领域的复合型指挥和技术人才,以及2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培训任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700余名,博士、硕士生导师400余名。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万人计划”、“杰青”、长江学者、全国全军优秀教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求是”奖、以及中央直接掌握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等200余名,空军级专家、高层次科技人才近300名,涌现出“全国青年科技创新群体”、“全军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等多个创新团队。
大学现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覆盖工、理、军、管等学科门类,空天网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军队重点学科,11个军队“2110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6个空军空天学科重点建设领域,8个陕西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建有空军院校唯一的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个军队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装备型号研制任务,先后获国家、军队级科技奖励近800项,获全国教育科研一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军队(省)级教学成果奖130余项,拥有国家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2门。
二
岗位需求
本次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用工58名,用工形式均由融通人力资源公司实施劳务外包,招聘具体岗位详见《大学公开招聘社会用工岗位计划》。
大学公开招聘社会用工岗位计划
三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年龄需满18周岁,初次聘用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应具有国家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政治考核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及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6.用工对象自愿为军队建设服务,承诺严格遵守军队各项制度规定。
7.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四
福利待遇
大学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社会用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一)薪酬标准。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工作性质、职责任务、技术要求等,社会用工享受相应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等。其中,一类岗位薪酬一般为硕士5500元、本科4500-5000元;二类岗位薪酬一般为3000-4300元;三类岗位薪酬一般为3000元。以上均为到手工资,不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待遇确定由用工单位与招聘对象协商。
(二)社会保险。大学各用工单位按照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为社会用工按时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三)人员休假。社会用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院校寒暑假。
(四)奖励表彰。大学每年底组织对社会用工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大学招录为社会用工满1年以上,且上一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可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在指导薪酬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
(五)其他福利。将本次招聘的社会用工纳入其福利商城服务范围,员工可通过福利平台购买海量折扣商品,参与每月上线特惠活动,一键实现商品兑换、体检预约、蛋糕预定等需求。
五
报名流程
大学按照信息发布、报名申请、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流程组织招聘。报考人员需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以压缩包形式(与文件夹命名一致)于8月20日16:00前按照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附后),过期提交或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不予受理。
用工单位根据提供的个人简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遴选出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按要求进行后续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
六
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应聘材料负全部责任,保证各环节审核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等违规情节,直接取消招聘、录取资格。对在应聘期间存在上述违规情节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用工关系,并视情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