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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知识拓展: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与社会变革

高中历史知识拓展: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与社会变革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与社会变革\x0a(一)经济领域的变化\x0a铁器的发明,特别是它在农业和手工业方面的应用,标志着生产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与社会变革

(一)经济领域的变化

铁器的发明,特别是它在农业和手工业方面的应用,标志着生产力的发展到了二个新的阶段。考古发现证明,春秋中后期已经出现了铁制农具;到战国时,随着冶铁技术的进步,铁制农具和手工业工具在生产中的应用,已经相当普及。《孟子·滕文公上》记载了孟子与人讨论问题时的一个发问:“许子……以铁耕乎?”说明以铁器耕作已经是尽人皆知的社会常识。牛耕与铁犁应该是同时出现的。《史记·仲尼列传》记载的名字,“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古人的名、字有相应关系,可见在春秋末年,牛耕已经较为常见了。畜力与铁犁结合,直接导致“深耕”技术的出现。“及耕,深耕而疾粳之,以待时雨”(《管子·小匡》),“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蘩以滋”(《庄子·杂篇·则阳》),类似记载,说明人们已经认识到深耕对提高农业产量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铁犁牛耕的推广,大面积荒田的开垦成为可能。战国前期,李悝变法于魏,推行“尽地力之教”,已经是着眼于提高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战国中叶,商鞅变法于秦,更要设法招徕三晋百姓为秦开垦土地,以求富国强兵(《商君书·徕民》)。

由于铁器的运用,使造福于民的大规模的水利工程不断兴建。《史记·河渠书》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人工运河的兴建及其功效:“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东方则通鸿沟、江淮之间。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于齐,则通菑、济之间。于蜀,蜀守冰凿离碓,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其中以李冰父子主持兴建的都江堰最为著名。此外,秦王政时期兴建的郑国渠,西引泾水,东注洛河,全长三百余里,“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孙叔敖治楚、西门豹治邺之所以取得成功,也与兴建水利工程直接相关。还有史起在担任邺令时建议引漳水灌田,“民大得其利,相与歌之日:‘邺有圣令,时为史公,决漳水,灌邺旁,终古斥卤,生之稻粱。”’(《吕氏春秋·乐成》)百姓的赞叹,直观地表现出水利事业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也是春秋后期至战国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工商食官”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一批拥有自由身份的大商人,不仅积累了大量财富,还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春秋战国之交的范蠡,从容周旋于官场、商场之间;孔子的高足子贡,经商于曹鲁之间,富可敌国,所至之处与国君分庭抗礼。战国时代的成功商人自圭、吕不韦,转而从政,以其资本和运筹经验,官至魏、秦丞相。特别是白圭对自己的胆略、素质相当自负:“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史记·货殖列传》)这时期的商人没有制度压抑下的自卑感。金属铸币的大量流通,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各种形式的铸币以及黄金,同时存在,有效地发挥着~般等价物的作用,不仅民间的商品交换用货币交易,而且国家征收赋税时货币也是交纳物之一。高利贷竟然也成为一种有社会信誉的行业,它虽然有重利盘剥的性质,但它的出现和维持,必定需要相当发达的商品经济环境为其前提。地域性经济中心城市的兴起,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食货志》,开列了长安、洛阳、成都、临淄、邯郸、郢、陶、燕等地为“某某间一都会”,这些富冠海内的都会,实际上就是不同地区的经济活动中心。它们既是商品经济长期发展的产物,又是支撑商品经济继续发展的砥柱。

(二)战争:春秋争霸与战国兼并

周室东迁,其政治地位伴随着军事力量的削弱而一落千丈,以宗法制、分封制确立起来的政治秩序受到了冲击,东周王室失去了控制天下诸侯的能力。各国的利益冲突不断,战争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原来被中原各国视为“蛮夷戎狄”的国家或部族迅速崛起,成为中原各国不得不面对的强敌。因此,各国都感觉到需要寻求天下秩序的仲裁者。——于是,争夺“霸主”地位,就成为大国强主的努力方向。同时,周王室的权威尽管急剧下跌,但它的影响力依然存在,那些争当霸主的大国君主,往往要打出“尊王”的旗号,奥妙就在于此。

春秋前期,齐桓公成为第一位霸主。他在管仲的辅佐之下,整顿内政,提高国力,对外以“尊王攘夷”相号召,广泛争取盟国。他击退北狄进攻,使邢、卫两国危而复安;他帅中原联军伐楚,迫使楚国签定城下之盟。故有“春秋五霸,齐桓为盛”之说。此后的春秋争霸史,主要以晋、楚两大强国为中心而展开。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公元前597年的邲之战、公元前575年的鄢陵之战,构成了南北两大强国几十年争霸战争的主要脉络。其间还夹杂有宋襄公、秦穆公图谋称霸的努力。齐、晋两国先后与楚国争霸,集中体现出“夏夷之争”的色彩。春秋后期的争霸,则主要表现为吴、越之争,这两个崛起于南方的国家真正充当霸主的时间不长,但与楚国的北上争霸先后相继,客观上促进了江南文化与中原华夏文化圈的融合过程。

在周室衰微的时候,霸主肩负着协调、平衡各国关系、保护属国利益的义务。这主要体现在以盟誓的形式,公开申明反对用战争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如“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左传·僖公九年》)。在当时的“争于气力之世”,“弱国无外交”是既定的格局,弱小的国家不得不依赖霸主为靠山。当然,霸主承担保护盟国利益的义务,是以得到回报为其前提的:其一,霸主在政治上得到盟国的拥戴,在军事征伐时可以借助盟国兵力;其二,霸主在经济上得到盟国的贡纳。鲁国对于霸主晋国“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对晋国同样是“行李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郑国的政治家子产在“平丘之盟”上据理力争,迫使晋国降低了给郑国规定的贡赋数额(《左传·昭公十三年》),就是治史者所熟知的一例。我们可以断言,大国之间的争霸战争,与争夺对小国贡赋的占有权密切相关。

到春秋晚期,饱受争霸战争之苦的宋国,两次提出了“弭兵”(即停止战争)的倡议。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宋大夫向戌奔走于晋、楚、齐、秦及其它小国之间,导致十余国大夫在宋国达成了第二次“弭兵”之约。盟誓的主要内容是:“晋、楚之从(盟国)交相见”,“勿用兵、勿残民、利小国”(《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誓约“晋、楚之从交相见”的内涵就是,原来分别追随晋楚两大霸主的盟国(不包括齐、秦在内),要同时承认晋楚两国的霸主地位,履行向霸主朝聘进贡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来,“弭兵”之约得到遵守,是因为作为盟国的其它国家,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以双倍的贡纳,避免两大强国为经济利益而发动战争。

霸主地位的奠定,固然要依靠强大的国力,而霸主地位的维持,却必须得到诸侯盟国的倾心归附。所以,一个国家要保持其霸主地位,必须德、威、信并重,这是霸主标榜自己推行王道、主持正义、争取盟国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正是因为霸政还需要这些装饰物,因而才使得春秋时代与强权横行的战国时代相比,表现出若干不同。

‘与春秋的争霸战争相比.战国的战争有着自己的特点:其一,战争动员已无须借助“勤王”、“救危扶弱”等道义性宣传,而赤裸裸地表现为国家利益的冲突和较量,强大的国家对弱小国家鲸吞蚕食而不以为耻,兼并战争的性质日益明显。许多国家被吞并,到战国后期,仅剩下了七个大国。秦的统一就是在这一基础之上完成的,因此战国的兼并战争,在客观上是统一战争的组成部分。其二,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杀戮越来越残酷。春秋时期的战争,投入的兵力有限,仅以击溃敌军为战争目的,胜负可以在一El之内决出(如著名的城濮之战,参战的晋军不过三百乘兵力,一战而胜)。而战国时期各国兵力大增,大国号称为“万乘之国”、“带甲百万”,战端一开,即成倾国相争之局,兵火相持数月乃至于数年习为常事。燕将乐毅破齐连下七十余城;秦赵长平之战熬兵三年。战争以消灭敌军有生力量甚至于制造恐怖气氛为目标,杀戮之重为此前所不见。斩首数万、数十万的记载屡见史册。长平之战获胜之后,秦将白起尽坑降卒四十万,就是为了让赵人对秦军心生畏惧。“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孟子的批判是完全反映了历史真实的。其三,战争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春秋时代作战基本是车战;所用兵器一律为青铜制造;受攻城器具和技术手段的限制,攻城作战尚是兵家之忌;专职的武将尚未出现,平时的治国卿士,战时就是统兵将佐。

而战国之时,步卒和骑兵两个新兵种,以其机动灵活的优势,逐步淘汰了贵族式的车战;以铁、钢制造的兵器,显示了它的锋利;攻城之战成为兼并战争不可缺少的军事手段,考古所见战国城池规模的巨增,从防御体系的进步这一侧面体现了进攻力量的强大::各国都出现了专职的武将,甚至有世代典兵的将帅世家,以善战而闻名的将军不胜枚举。其四,政治、外交谋略与兵家战略的结合更为密切。兵家之祖《孙子兵法》出现在春秋末年,兵学的大发展则在战国之世。不仅有《孙膑兵法》等一大批兵家著述的出现,而且学者论:兵也是一时风尚,从《荀子》到《商君书》、《吕氏春秋》都有专篇论兵,颇能说明问题。以“重计”、“尚时”为特征的纵横家,参与国家的外交决策和军事指挥,使得战争的功利性和非道德性巨增,“合纵连横”、“远交近攻”的策略,在推动兼并战争的过程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列国之间的战和关系瞬息可变,“邦无定交”与“士无定主”同样构成了战国的时代特点。张仪、苏秦、范睢等纵横家,以其独特的利害分析、敏捷的辩论应对,暗中操纵着战国形势的变化,使:之增添了变数而表现出戏剧性。

(三)战国变法运动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

任何时代的大规模变革,总是受当时的社会矛盾的刺激、顺应它的需要而发生。战国时期,对峙争雄的列强大国,先后出现了变法运动。其中,以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为最早,以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成效最为明显。

战国之世,传统的礼乐文明已陷入解体,原有的制度和思想体系,都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迫使人们去探求新的模式,开辟新的发展途径。

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有哪些?首先,是国与国之问的矛盾,主要表现方式是列国纷纭复杂的战争。其次,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激化,主要表现方式是君臣之间、大臣之间围绕着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争夺愈演愈烈,以至于出现自相残杀的局面。法家所论的“君人南面之术”,大多是针对君臣关系而发。这说明,与集权制官僚体制的出现相配合,需要确立相应的尊卑等级制度和政治伦理观念。再则,是官、民之间矛盾的激化,“盗贼公行”屡见于史册,就是明证。如何有效地控制民众,也是各国统治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变法总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而启动,那么,有针对性的解决社会矛盾,必然会在变法中有具体体现。

首先,奖励农战,提升国家的经济、军事实力。其目的是在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抗衡中,进可兼并他国,退可自保四境。最能体现这一宗旨的变法条令是:李悝“作尽地力之教”,推行“平籴之法”;商鞅治秦,“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设二十等军功爵以奖励战斗之士,“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更是把变法的内容集中在军事方面。

其次,强化君权,废止贵族政治,推行官僚政治。其目的是以立法的方式,确立君主专制体制和尊君卑臣观念。最能体现这一宗旨的变法条令是:吴起治楚,规定“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废公族疏远者”;商鞅治秦,“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变法运动在打破氏族贵族特权的同时,致力于构筑以专制君主为核心的官僚等级秩序。

再则,公布成文法,明确规定各个阶层的责任和义务。其目的是调节国内矛盾,并加强对民众反抗活动的镇压。最能体现这一宗旨的变法条令是:李悝变法制定《法经》六篇,名列前茅的是《盗》《贼》两篇,原因就是统治者认定“王者之政,奠急于盗贼”(《晋书·刑法志》)。商鞅变法有“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的规定。考古所见的“云梦秦律”,对盗贼(特别是“群盗”)的处罚规定,是相当残酷的。法律作为体现官僚统治集团意志的工具,在战国的变法运动中是表现的很明显的。

战国变法运动,对于君主集权制的形成、国家统治机能的强化,发挥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分析其历史背景和影响,今后应该更多地注意官僚统治集团与社会大众的矛盾。至于它与社会形态的关系应该如何理解,学术界尚有不同看法。

四、孔子与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

冲破“学在官府”的旧格局,迎来思想:艾化的空前繁荣和昌盛,本来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内容重要、影响巨大,所以我们另设专题加以说明。

在西周及其以前的贵族社会中,接受教育、从而掌握知识,是“士”以上贵族阶层的专利,而且这些知识是高度政治化的,它往往与运用、诠释典章制度密切相关,因而被称:艺为“王官之学”、“文武之道”。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在社会秩序动荡的背景之下,一部分掌握贵族学问和知识的士人,社会身份由贵族下降为平民,他们承担了把知识向社会传播的责任。从孑L子求学的史实我们可以推知,这一变化在春秋后期表现得非常明显。“卫公孙朝问于子贡日:‘仲尼焉学?’子贡日:‘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二产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论语·子张》)子贡的叙述表明,在孔子生活的年代,流散在社会上的文化知识是很多的,只要用心学习,就不难成为学有所成的人物。孑L子正是凭借着“每事问”和“学无常师”的好学与善学,而成为古代文化的集大成者。它反映出在“王官之学”失坠之后,“学术下民间”的历史进程。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和前提,战国“百家争鸣”的辉煌是无从出现的。

孔子作为一个思想家,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之大,是罕有其匹的。他生前并不得志,但在汉代已经被经学家奉为“素王”,后世统治者更尊之为“大成至圣先师”。而在“新文化运动”激烈地反传统思潮中,出现了“打倒孔家店”之说,孔子又成为被批判的对象。在“十年动乱”之中,出于上层的政治动员,造就了大陆万众“批孔”的热闹场面。在海外则有“现代新儒学”重新诠释孔子和他所创立的儒学精意,发出了复兴儒学以救世的宏愿,不失为轰轰烈烈。即便是抛开政治背景浓烈的“运动”式评价不论,仅就通常的学术讨论而亩,对孔子也存在着许多见仁见智的不同观点。

关于孔子的历史定位,有两个看法应该不存在争议:他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伟大的教育家。

儒家是上古文化的直接继承者。“尧、舜、禹、(商)汤、(周)文王、武王、周公、孔子”——虽是出于后世儒者总结的“道统”,却完全符合孔子和儒家的自我定位。孔子在遭到匡人围困之时,照常充满自信地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他是自觉地把传承古代文化当作自己的使命与责任。“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汉书·艺文志》)则是汉代人士认定的儒学的根本特征。孔子生当春秋后期,为了匡救人欲横流、秩序紊乱的末世,在创建儒学的过程之中,他特别强调“仁”和“礼”的重要。自古以来,都有学者致力于探讨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与“礼”究竟哪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其实,两者各有侧重,无法强分高下。“仁”主要涉及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是内向性的追求;“礼”主要涉及社会的等级、秩序建设,是外向性的规范。由于我国古代存在着道德政治化、政治道德化的既定框架,遂使两者之问的界限经常无法判分清晰。

在孔子心目中,“仁”无疑是最根本的道德,其基本涵义为“爱人”,又可以包括一切美德。所以它可以被理解为“人道”,也就成为判分人与禽兽的分界线。正因为如此,孔子才会主张为了坚持“仁”的基本要求,应该不惜付出生命——“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把“仁”推广到政治领域,就是儒家特意强调的“仁政”,其基本要求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从高标“人道”旗帜的角度而言,“仁”和“仁政”之说,在春秋战国时代是非常积极的政治理论。

“礼”,从根本上说来是维护等级秩序的礼俗与制度规定。孔子强调“礼”和“礼治”,有着直接的社会背景。孔子把当时的社会转型时期视为“乱世”,特别是尊卑秩序的紊乱、僭越行为的出现,是他深感无法容忍的。如何才能结束“乱臣贼子”横行的局面?孔子提不出前瞻式的方案,他把目光投向了过去,希望能够以恢复“周礼”的方式,来应对整顿社会秩序的现实要求。这对于公开宣传“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的思想家而言,是完全合乎逻辑的选择。孔子的“礼治”主张,有两个侧重点:一是用“正名”的方式,重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二是以在上者“垂范”的方式,达到治理天下的目的。“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就是孔子告戒统治者的从政名言。他的“礼治”也就转化为“德治”了。孔子的“礼”和“礼治”,从表现形式来看,带有保守、倒退、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色彩,但从实际内容来看,也有其值得珍视的因素。“礼”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上古氏族社会的习惯法,它对于社会成员的统治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因而与春秋战国的统治体制相比,总是表现出更多的缓和与宽厚。所以,孔子赞颂与倡导“礼治”,实际上是对当时政治混乱、兵火不断、剥削过重的政局,给予批判。这种批判完全反映了一般民众的利益和要求,从而使孔子的礼治思想具备了人民性、合理性。

孔子作为一位教育家,他的贡献是无与伦比的。其一,整理大量的古代典籍,并用作教材,使之得到有效的保存与传播,直接推动了“学术下民间”的进程。其二,传授文化知识、培养了一批有真才实学的弟子,从而形成了儒学阵营,造就了战国百家争鸣的学术重镇。其三,归纳和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奠定了中国教育学的根基;特别是他在教育实践中,养成了师生之间平等、自由地讨论问题的学风,至今仍有大力倡导的必要。其四,他言传身教培养读书人的人格自尊与节操,特别是在面临权势、富贵相迫的关节处,更应该保持浩然之气。他宣称“谋道不谋食”是士人必须具备的品格。“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述而》)应该是得自孔子的教育和启迪。这种阳刚之气,激励过多少仁人志士笑傲王侯!由孔子留传给古代士林的人格自尊,历久弥珍,是可贵的精神财富。

战国的“百家争鸣”,以思想的活跃和解放而著称于史。近代的思想巨子梁启超曾经以充满激情的笔调予以赞颂:“如春雷一声,万绿齐茁于广野;如火山乍裂,热石竞飞于天外。壮哉,盛哉,非特中华学术之大观,仰亦世界学史之伟迹也。”(《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探索造成这一辉煌文化奇观的原因,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

政治局势的动荡多变、统治思想的新旧交替,在“士”与统治集团之间形成了以“治国之道”为中心的思想理论的“供需关系”,这是百家争鸣得以形成的重要社会原因。面对前所未有的变局,“三代之道”已经无法适应形势的要求,统治集团不得不向掌握文化知识的“士”征集治国安邦的方略。秦王政读到韩非的著作竟然感叹:“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韩非传》)典型表达了统治者对新的治世理论的渴望和追求。而那些对改造社会各执己见的士人,为了实现其以道救世的宏愿,也希望统治者能够欣赏、推行自己的学说,因而诸子大多具有干求世主的色彩。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百家争鸣中的学术中心总与当政者的支持密不可分。战国前期的魏国能够成为名士汇聚之地、儒学与法学并存的学术中心,是因为“最为好古”、“好学”的魏文侯礼贤下士。战国最大的学术中心是齐地的“稷下学宫”,它的长期兴盛,得力于齐威王、齐宣王对文化事业的关心。特别是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为来自各国的学者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宽松的学术环境,让他们“不治而议论”,“齐之稷下先生如淳于髡、慎到、环渊、接子、田骈、驺爽之徒,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岂可胜道哉!”(《史记·孟子苟卿列传》)稷下学宫成了天下士人向往的圣地,最盛时达到了“稷下先生千有余人”的规模(《盐铁论·论儒》)。战国后期在秦国秉政的吕不韦招客养士,使秦隐然有学术中心之实。

列国对峙下的“多君制”,为士人提供了从容择主的条件,提高了士人的政治地位。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人才的去留,可以直接关系国家的盛衰,迫使君主不得不礼贤下士,甚至于士人可以在君主面前大谈“士贵王不贵”的道理。如果学者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随意流动的人身自由,而必须依附于政治权势,那么,就不可能造就一批有个性色彩的思想家,更不可能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

所以,战国的百家争鸣本来就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与政治密切相关的。在争鸣中真正引发社会关注的命题,几乎都是与国计民生有关的现实问题,原因也在于此。当然,当时的学者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标新立异、勇于坚持理念而不肯卖论求官的优良学风,也是百家争鸣不可缺少的内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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