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
从“发明”到“发现”:
中国社会理论的
两种概念生产方式
应星
清华大学 社会学系 北京 100084
▲原刊于 《开放时代》2023年第3期,约10000字
众所周知,概念在社会理论中一直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基石。对理论概念进行生产和阐释是理论分析的基本路径。不过,我们在理解社会理论概念时,还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比如,常常将概念的生产直接等同于概念的“发明”,而忽略和低估了另一种重要的概念生产方式——“发现”。
所谓概念的“发明”是指研究者创造出来的崭新的理论术语,它们以凝练、简明而准确的方式对社会现象的若干规律和实质进行了高度的抽象与概括。社会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其理论概念的“发明”具有或多或少的实证性,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从特殊中探求普遍,从个别中寻找一般,从局部经验上升到整体认识,从偶发性提高到规律性的认识结果。概念“发明”的这些基本特性无论是在西方社会理论中,还是在中国社会理论中,都是相通的。
中国社会学最知名的理论概念应该算“差序格局”。“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是一对概念,它们用来对勘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与西方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中国社会学重建四十多年来,围绕“差序格局”所展开的讨论一直在热烈地持续着。这么一个比喻式的概念“发明”为什么会产生如此辉煌的学术影响力?首先,这个概念所触及的是中国传统社会最核心的问题。其次,这个概念的发明方式以其敏锐的经验直觉和直观明了的构造方式体现了中国式的智慧,与西方概念发明中讲究的逻辑严整判然有别。再次,这个概念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可证伪性,能够引发持续的对话和批评。总之,问题的重要性、构造的贴切性和思想的开放性是费孝通所发明的“差序格局”获得学界广泛承认的关键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概念的“发明”固然十分重要,但也面临着种种限制和陷阱,存在被滥用的危险。就今天的中国学界而言,概念“发明”所面临的是生造概念、胡诌术语、缺乏真正的学理基础的粗制滥造问题。要提高中国社会理论的建设水平,除了端正概念“发明”的态度,改进概念“发明”的技艺外,还需要拓宽概念生产的途径。事实上,还有一种概念的生产方式被严重低估了,即概念的“发现”——研究者对某些已经存在,但原非社会理论术语的用语赋予了社会理论的含义,从而将一个非理论术语转化为理论概念。
许多人都认为理论虽来源于经验,但应该高于经验,因此需要具有经验所不具备的表达形态。但理论与经验的差别并不在表面的形态上,而是在实质的内涵上。被“发现”的概念在字面上看似没有发生变化,实际上已经历从特殊到一般、从个别到一般的理论赋义过程。如果说概念的“发明”是无中生有,那么概念的“发现”就是旧瓶新酒。本文把对概念的“发现”分成如下五种类型:第一类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渗透进日常生活的重要用语、谚语的“发现”。第二类是对中国传统思想概念的“发现”。第三类是对中国独特的组织机构的“发现”。第四类是对中国政治制度及其运作过程的“发现”。第五类是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市场转型特征的“发现”。
鸟瞰中国社会学界这四十多年的概念生产实践,可以清楚地看到,“发现”在应用的广泛性上比“发明”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发现”往往在理论上被低估呢?这很可能是因为,社会学理论通常被看成要实现从故事到知识的提升,而概念的“发现”被视为还停留在“故事”阶段,因此不具有“知识”上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一个具有社会学味道的好“故事”是靠“讲”出来的,而“讲”本身就是一种理论功夫的体现。无论是用故事的方式来呈现社会的结构和机制,还是用“发现”的方式来进行概念的生产,已经是理论生产本身,而非理论生产的前奏。概念的“发明”与“发现”的关系,犹如定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关系一样,本身并无高低之分。它们如何具体应用取决于所研究问题的性质以及研究者的个人风格。
当我们为“发现”概念正名的时候,并不是说“发现”就是概念生产的捷径,更不意味着“发现”就可以免于粗制滥造。“发现”概念有两个关键的环节:寻找有社会理论价值的概念和为被发现的概念赋义。在这两个环节上都布满了陷阱。
在寻找概念上的陷阱可谓“发现”对象的失焦问题。究竟什么样的概念才是需要被“打捞”出来的呢?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概念指涉在理论上的特殊重要性。其次是概念指涉的宽度要适度,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最后,概念指涉要具有深远的历史性。这种概念不能是时事性、权宜性、中短期政策性的,而是长期持续的,既有历史的基础,又能对局势和社会结构发挥历史性的影响。“发现”概念看似比“发明”的门槛更低,便于模仿跟风,但实际上更容易粗制滥造。因为要能捕捉到一个有学术生命力和增长点的概念,对首创者的经验直觉能力和理论洞察力有极高的要求,是一种非常具有个人风格的学术创造活动,初学者是难以复制的。在急功近利的课题学术制度中,在喧闹的学术氛围中,在朴素经验主义的田野采风中,除了粗制滥造的概念游戏外很难有如“单位”或“短缺”这样的概念“发现”。
在为概念赋义上的陷阱可谓“发现”的机制化错位。概念对象的“发现”已属艰难,若“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却无法作出贴切而精当的阐释,就无法完成从一个非学术概念向一个成熟的学术概念的转换。这里我们且不说那种只能就事论事而无法完成从个别到一般,从经验到理论的上升的做法。即使能完成理论化的提炼和上升,也还存在着一种值得注意的阐释误区:用西方社会理论的框架来阐释具有浓厚中国社会特色的现象。比如,“关系”是一个极有价值的概念“发现”。这里所说的“关系”并非泛指普世性的社会关系,而是特指中国社会特别重视以家庭伦理为本位,以亲友近邻为纽带来建构的社会关系网络,它与费孝通所“发明”的“差序格局”的意涵是相近的。结果,“关系”这些本来极具生命力的本土概念被西方社会理论所肢解,要么变成西方社会学概念的“附庸。如“关系”变成交换理论或者博弈理论的中国版本,要么变成笼统抽象的“社会资本”这种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了的“剩余范畴”。这种路数的研究自有其学术价值,不过,它们缺乏持久的生发力,难以构成中国本土社会理论的基础。
寻找概念与为概念赋义在概念的“发明”中是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概念未找准,就谈不上为概念赋义的问题,所谓赋义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找到了有意义的概念,却不能进行贴切而深入的赋义,所谓寻找也是“纵使相逢应不识”。在构建中国社会理论时,究竟如何才能“发现”兼具敏锐洞察力和持久生发力的本土概念呢?要从“文化自觉”的高度来拓宽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贴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自身脉络来“发现”本土概念。
在中国社会理论的概念生产中,几种方式各有长短,难论高下。不过,能够“发明”出在学界真正有生命力的概念是极其艰难和罕见的事情,而西方概念与中国经验的对接也是一件困难重重,稍有不慎即会落入陷阱的事情。在深入理解西方社会理论传统的基础上触摸中国历史和中国社会的独特运作逻辑,体察中国人独特的身心状态,建构自主的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是中国社会学今日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此而言,学界需要高度重视对来自中国历史和中国社会生活原汁原味的概念的“发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对“发现”概念所面临的陷阱及危险保持足够的清醒和必要的反省意识。说到底,学术的创新和概念的生产没有任何捷径和窍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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