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连振摄
从横向看,要根据经济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社会成员的基本风险,形成更加完整的基本保障制度体系,从而织密社会保障的网络体系。一是为适应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建立健全面向全民、城乡一体化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使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具有购买基本的社会化照护服务之能力,从而使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具有基本的尊严。二是将职业伤害保障权益扩展到全体劳动者,据此改进工伤保险制度设计,建立适用于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农民纳入职业伤害风险保障体系。三是将就业保障制度由城镇扩展到农村,据此建立适合于农民的就业保障机制,给农民以就业帮扶,增强其适应现代农业或转而进入二三产业就业的能力。四是实现儿童福利由特殊群体福利向普遍性福利转变,加快建立儿童津贴制度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制度,逐步降低中青年人在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家庭负担。
从纵向看,需要进一步明确基本保障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尤其是保障程度,从而优化社会保障层次结构。社会保障有基本保障与补充性保障之分,前者由政府依法组织实施,旨在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和基本尊严,后者则是部分社会成员的自主自愿自费行为,使自己在具有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有更加充分的保障,从而能够过上更幸福的生活。基本保障与补充性保障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基本保障与补充性保障的结构还不很完善,补充性保障发展缓慢。为此,要恪守“保基本”的原则,保持基本保障各项目待遇水平的适度性,使社会成员对基本保障待遇有理性的预期,从而增强中高收入群体参与并获得补充性保障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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