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
李郇 中山大学中国区域协调发展与乡村建设研究院院长、教授
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当前,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一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正在荆楚大地蓬勃展开。在您看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对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怎样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李郇:“共同缔造”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路径,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对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市青和居社区考察时指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我们看到,从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城市社会,原有的熟人社会逐渐变成陌生人社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有没有”转变到“好不好”。面对新的治理形势、治理难题,要把陌生人社会中“原子化”的分散个体重新凝聚在一起,需要找到新的结合点,打通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这个结合点就是城乡社区。城乡社区是实现地理单位、管理单位、治理单位相统一的基本单元,是实现社会治理和群众治理的基础。城乡社区是社会的构成单元和缩影,与居民利益切身相关,容易形成独有的社会认同感;以社区为载体最能发动居民参与。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2015年12月20日到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共同缔造”充分运用“五共”工作方法,把群众身边“小事”作为立足点和切入点,能够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成“一起做”,让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是最容易形成共同行为的切入点
记者:如何理解“共同缔造”既是认识论又是方法论?
李郇:共同缔造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是以问题为导向,以空间为载体,推动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认识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是全体人民共同追求的美好愿景,是最容易形成共同行为的切入点;“共同缔造”在于让全体社会能够共享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是以人居环境科学为理论基础,依托共识形成愿景并付诸实践的过程。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需要理解并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方法论。“共同缔造”是以人为本的方法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通过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坚持从问题导向出发,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同舟共济、社会和谐、人人共享。“共同缔造”探索政府工作方式的转变,通过“五共”共建美好家园和幸福生活,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创新治理手段和提高治理效能。“共同缔造”通过统筹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和资源,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
要找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
记者:近日,湖北省下发了《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5—10个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城市居民小区)作为试点,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为什么要突出强调“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李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需要真正找准群众的需求。要避免想当然地替群众提问题、作决策,要找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想法和意见,让群众来提问题,不能用“我以为”来代替“群众意愿”,要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找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的过程,就是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过程,是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共治力量的过程。
“共同缔造”通过构建“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的体系,把群众进一步组织起来;运用“五共”的工作方法,让群众参与到谋划、建设、管理、评价、共享中来。对于许多群众来说,只有一起讨论某件事,共同参与规划、建设后,才会觉得是自己的事情,也才会愿意管理这个事情。管理好这个事情以后,通过评价奖励先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大家才能更好共享建设成果,享受共同缔造的过程。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尽可能激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为群众参与建设搭建平台,才能变“你和我”为“我们”,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避免“干部干、群众看”。把政府投入和群众需求更好相结合,创新激励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的渠道,才能更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更大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核心在于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
记者: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是中国改革40多年来的重要经验。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如何才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经验?
李郇:对“共同缔造”的认识,不能止于开展一两场活动,要通过“共同缔造”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经验。
制度设计是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为社会治理创新顺利实施、长期有效提供重要保障。“共同缔造”要取得持久的效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经验,核心在于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
要建强组织、健全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健全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的基层党组织体系,统筹政府、社会、企业、群众多方力量。要让政府服务走进社区,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纵向到底,实现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从区县、镇街辐射到城乡社区,道路、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从区县、镇街统筹到城乡社区。要构建社区主体协商共治模式,调整社区“权、责、事、费”关系,深化社区“网格化”制度,建立群众参与的相关制度。要建立更好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渠道,发挥好城市客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功能,发挥好塆组会、村寨议事厅等作用,让群众参与的渠道更畅通、高效。要建立以奖代补的机制,形成各方资源汇聚、群众充分参与的有效机制,通过多干多奖的激励效应,避免“等靠要”思想,更好激活基层群众干事的积极性。要完善财务制度,探索小额招标体系,让基层群众参与的方法更多、自主性更强、底气更足。
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同样适用于“共同缔造”活动。各地发展情况不同,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不能简单复制已有试点的经验,不能照搬照抄既有的发展模式,既要在不同中找到相同,也要在共性中看到个性的需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体制机制,形成各美其美的共同缔造样态。“共同缔造”可以应用到各个领域,不仅只是美好环境建设,还包括产业发展、生态治理、公共服务建设等方方面面。(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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