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政局颁发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自此,我商会重新登记注册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大业传媒集团、北京立根集团等50余家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连的企业发起成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2015年12月16日,北京市民政局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京民社许准字[2015]1340号),决定准许“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筹备成立。
2016年1月17日,我会召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筹备大会暨会员代表大会。120余家会员单位代表表决通过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章程》,选举产生商会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组成成员及商会负责人,完成有关法定程序与法律文件。经全体会员选举,大业传媒集团总裁苏忠当选会长;立根集团董事长张志雄当选监事长。
本次筹备大会召开完成有关法定程序及法律文件后,即向社团管理机关进行第二阶段申请成立登记。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京民社许准字[2016]352号),决定准予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正式登记成立。
领取登记证书,只是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接下来将筹备商会成立庆典的有关事宜,计划在近期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新商会是新起点,秘书处将以办好8个服务中心为重点,以会员服务会员的崭新模式,扩大参与面,增强凝聚力。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商会,是一个凝聚创意创新人才,共享创意创新成果的商会,也是一个文创项目与金融资本相融合的商会。商会将通过组织、制度、团队、资金、项目等五要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组织的力量规避会员创意创新的风险,铸就一支具有先进文化理念与创新能力的队伍,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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