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共生活用水定额》(DB 3301/T 0284-2019)(以下简称《定额》)正式发布。该标准在2004年《杭州市生活用水定额》基础上,结合我市生活用水水平,通过调查研究、对比分析,依托省定额及邻近城市用水定额等进行修编。
01
什么是公共生活用水定额?
公共生活用水定额是指公共生活中,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品、单位面积或人均生活所需要的用水量。
举个例子,某办公楼(无食堂)每天用水量30吨,办公人员600人,那么这个办公楼的用水单耗为50升/(人·日)。根据《定额》规定,办公楼、写字楼(无食堂)用水定额值为60升/(人·日)。
这就说明案例中的办公楼用水单耗在《定额》范围内,符合指标要求。反之,如果此办公楼的用水单耗超出定额值60升/(人·日),那么,则需要对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诊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用水。
02
为什么要修编定额?
早在2004年,我市制定出台《杭州市生活用水定额》,为我市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其中的部分定额已不符合当前生活用水水平。2017年底,我市正式启动《定额》的修编工作,于近日正式完成修编出台。
03
与04版定额相比有何不同?
分类更全面
行业分类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划分,形成覆盖14个行业的81项用水定额体系,新增环境卫生管理、宗教组织等用水定额标准,填补此项内容空白,基本覆盖生活用水各行业。
定额更科学
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节水新技术的运用,对部分用水定额进行下调,均低于《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以规范用水户科学合理用水。
运用更便捷
标准对各行业用水定额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用水定额配置管理,进一步加强用水计划核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节水管理工作开展有标可依。
《公共生活用水定额》正式修编“出炉”,为打造科学节水“升级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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