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哥的法考理论法私塾班第一讲已经结束,欢迎试听:法理学(一)
正义感
假设立法是符合正义原则的,也不见得能够产生正义的后果。
因为正义的规则要能够产生正义的实效,需要大多数社会成员具有正义感,如果做不到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正义感的话。
正义感是人的一种心理情感。任何制度的实施都需要社会心理情感的支撑。
正义感大致而言有三种情感:愤恨、义愤、负疚感。
愤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要求于别人的。在自己和别人的关系中,当一个人按照规则在行为,而别人却没有遵守同样的规则,此时大多数人会产生愤恨的情感。比如,你完全按照交通规则在行使,而别人却随便乱加塞时,就会对乱加塞者产生愤恨,会谴责他,要求他遵守同样的规则。
义愤是为了要求别人的利益而要求于别人的。在一个社会中,当我们看到与己无关的陌生人正在受到另一个陌生人不公平地对待时,我们往往会产生义愤的情感。比如,在大街上当一个残疾人被城管殴打时,我们往往会产生义愤的情感。
负疚感是为了别人的利益而要求与自己的。当一个人违背公认的正义准则,而不公正的对待别人的时候,有良知的人往往会产生负疚感。
当一个社会中大多数成员不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愤恨、不为别人受到的不公而义愤、不为自己不公的对待他人而负疚时,这样的社会离法治和文明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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