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形成
张 峰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随着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完成,中国社会向何处去的问题提了出来:是巩固新民主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这在中共党内成了一个需要回答而又有分歧的问题。
关于新民主主义具有过渡性质,这是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共同纲领》时已经提出来的。在讨论中有一种意见,以为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的阶段,一定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因此总纲中应该把这个前途规定出来。但这个意见并未得到采纳。周恩来就此解释说:“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这种前途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但应当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而奋斗。所以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1949年9月21日,刘少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就共同纲领为什么没有写上“社会主义”的问题说:“在协商过程中,有些代表提议把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写进共同纲领中去,但我们认为这还是不妥当的。因为要在中国采取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还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如在共同纲领上写上这一目标,很容易混淆我们在今天所要采取的实际步骤。”“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必须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到了那时候,中国共产党也一定要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地加以决定。”正是由于这一承诺,新中国成立初期,刘少奇坚持巩固新民主主义的主张。如1951年2月28日,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讲话说:“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又要大大地加强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这篇讲话经毛泽东审阅后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1951年3月,刘少奇为中共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准备的报告提纲《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进一步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这种认识不独是刘少奇的个人主张,而是一种普遍性的认识。如1952年6月19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部长会议上讲话中指出:“要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什么样子呢?就是要使他们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办事,以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要求,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政治的要求,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要求。”
随着三大运动的完成,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张。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讲话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毛泽东对这个新提出的观点,持慎重的态度。他曾委托刘少奇在访问苏联期间就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听取斯大林的意见。斯大林在10月24日同刘少奇等人的谈话中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毛泽东的这个意见当时并未对外公布,因而中共领导人的讲话仍然强调的是执行新民主主义政策。如1952年10月25日,周恩来同若干资本家代表人物谈话仍然说:“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不能把时间说得那么准,马克思主义不是刘伯温的‘推背图’。”1952年11月12日,毛泽东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时,“明确说明此种意见的性质(尚不是决议),传达范围和什么人不要传达”。但当时有些同志已经在相当范围内传达了,他认为责任应由自己负责。由此可以说明,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意见当时尚在酝酿中。
1953年2月15日,毛泽东开始了他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长时间外出视察,堪称他的第一次南巡。在这次南巡中,他向地方领导干部多次阐述他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意见。2月17日上午,他在汉口听取中共孝感地委书记汇报后说: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他扳着指头解释说: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六步六年------十年到十五年走完了。请你们把这话传达给县委书记和县长。2月17日晚,毛泽东对中南局和湖北省委领导说:有人说“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还有人主张“四大自由”(土地买卖和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货自由、贸易自由),我看都是不对的。新民主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要对私人工商业、手工业、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渡要有办法,像从汉口到武昌,要坐船一样。国家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现在起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这是和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同时进行的。我们现在家底子很薄弱,钢很少,汽车不能造,飞机一架也造出不出来;面粉、纱布的生产,还是私营为主。私人工商业如何转变?资本家转变什么?他们如何生活?其中有些人会和我们一起进到社会主义的。
只要不当反革命,就要给工作,就要给饭吃。要团结民主人士,使他们的生活好一点,争取他们和我们一起搞建设。经济基础不强,政治基础也就不强。我们发展农业生产并不依靠富农,而是依靠农民的互助合作。2月19日,毛泽东再次对中南局和湖北省委领导谈到社会主义改造说:中国有三个敌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已经被打倒了,还有民族资产阶级、个体农业和手工业、文盲这三个问题。当然对待这些不能用对待三个敌人的办法。个体农业,要用合作社和国营农场去代替,手工业要用现代工业去代替。手工业目前还要依靠,还要提倡,没有它不行。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2月21日,毛泽东在“长江”舰上同中共安庆地市委领导谈话,当谈到土地改革后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情况时说:要搞好革命的转变问题,假如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十项任务,现在已经完成了七项八项,那么要不要等到把这十项任务都做完了,再去搞社会主义呢?不是的,只要基本条件成熟了,就可以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工作。我们是革命阶段论者,但两个阶段不能截然分开。2月23—24日,毛泽东在南京期间说:对新民主主义的认识问题。新民主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对县长以上干部讲清楚这个问题,最好的说法是用扳手指头的办法,一、二、三、四、五,五年计划,要三个五年计划。
社会主义因素一年年增加上去,社会主义就来了。过渡的时间,多说几年没有坏处,如十五年到二十年可说二十几年。这是性急不得的。私营工业要公私合营,一年搞一点,几年后资本家的问题就可解决了。要与五年计划的过程相结合。听说上海有的资本家在公私合营后天天坐在办公室无公可办,这样不好,应该以我们为主,使他们有事可做。这样的方式,就可取得人家的信任,觉得合营以后也有好处。资产阶级现在还是要,要使他们能够存在。属于资本家所应得的,不管资本家如何花掉,都不能干涉。正是在这次南巡期间,毛泽东初步形成了他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思路。2月27日,毛泽东回到北京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介绍了他视察期间关于过渡时期所说的话。但此后一段时间未在党内高层得到积极响应。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并讨论李维汉《关于利用、限制和改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报告。毛泽东对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作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在批评“左”、右两种倾向时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毛泽东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这三个提法。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这些观点是刘少奇等人提出的。关于“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毛泽东说:“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化,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比如私营工商业,正在改造,今年下半年要‘立’一种秩序,明年就不‘确’了。农业互助合作也年年在变。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于“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毛泽东说:“这种想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走到。这种想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关于“确保私有财产”,毛泽东说:“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我们提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比较好。社会主义因素是逐年增长的,不是说到第十个年头上突然没收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根据过去四年的经验,资本主义企业中社会主义因素是逐年增长的,不要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十五年原封不动,不要总把资本主义经济看成一块铁板,看成是不变化的。
对于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刘少奇是赞同的。1953年6月23日,刘少奇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说:“你们这次大会是在这样的时候召开的,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由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开始进入国民经济的有计划建设的新时期。我们祖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全国人民面前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逐步地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并在这个基础上使我们祖国由新民主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1953年7月18日,刘少奇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发表题为《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讲话,指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地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为了实现这个总路线、总任务,要做很多工作,就是说:要进行很大的工业建设工作;要进行很大的农业合作化工作;要进行手工业合作化的工作;要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要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主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逐步地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做了这几大项工作,中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了,就没有资本主义了,剥削阶级就消灭了,并在以后也不再产生剥削阶级了。”
1953年8月11日,毛泽东审阅修改周恩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提要。稿中引用毛泽东关于总路线的比较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至此,关于是巩固新民主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认识分歧即告解决,全党思想线统一到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上。
1953年9月8日,周恩来在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扩大)上作题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报告,全面深入地阐述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且解决了关于这个总路线的一些具体的认识问题。一是过渡时期的起点是新中国成立之时。他认为,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在新中国成立时就明确了的,现在只不过是要使它具体化。他说:“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一个新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我们就认定新民主主义要过渡到社会主义。《共同纲领》中虽然没有写社会主义的前途,但这是因为考虑到当时写上去还不成熟。所谓不成熟,不是说在领导分子中间还不了解,而是说还要经过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把它更加明确起来,使它具体化。”二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他说:“什么叫做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完成这个任务要经过相当长的过渡时期。”三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不同于苏联东欧国家激烈的突然的变革。他说:“在我们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中,不是要等到那么一天,由国家宣布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而在这一天以前,一切都原封不动毫无变化。这是不可能的。苏联在十月革命以后曾宣布把雇工若干人以上的企业收归国有,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在战后几年也曾宣布把几十个工人以上的工厂收归国有。我国根据国际条件尤其是国内各阶级联盟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不采取这种激烈的突然变革的办法,而采取温和的逐步过渡的办法。”苏联东欧的办法,用今天的话说是休克疗法,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四是及时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任务源自毛泽东的不断革命的指导原则。毛泽东曾提出:“要搞好革命的转变问题”,“我们是革命阶段论者,但两个阶段不能截然分开。”周恩来将其概括为毛泽东的指导工作原则,指出:“毛主席指导工作有一个原则,当一个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就要赶快提出新的任务,以免松懈下来。我们现在就应该提出新的任务。”这些具体认识问题的解决,增强了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执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自觉性。接下来开始的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成功,在中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新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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