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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 耶斯尔

积极引导宗教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重要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之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并且在参加宗教活动时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引导宗教界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

当前,“三股势力”在新疆的分裂破坏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形势严峻。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利用一切机会、一切手段大肆推行、传播其思想观点,妄图达到分裂国家的图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于压缩宗教极端主义的活动和传播空间,对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

首先,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现代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文化是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方向,以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为特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吸收和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适应现代化本质要求的文化。现代文化的内涵主要是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包括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生产方式、现代生活方式、现代艺术等。现代文化的核心就是引领人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治区党委提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就是在倡导以进步文化或先进文化,以一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文化,引领新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现代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如果我们不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有效的手段和途径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断丰富信教群众的精神世界,那么分裂、极端思想就会趁虚而入,占领信教群众的精神世界。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过程中,我们必须强调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让信教群众树立现代思想观念,用现代精神及理念重新认识文化传统的东西,对传统文化包括宗教文化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反思,去除落后文化,使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发挥持久的影响力,让信教群众成为建设现代化的现代人。

第二,应当认真研究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使之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政治上,要团结合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建设中,积极投身“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生动实践;在信仰上,要相互尊重;在道德建设上,要发扬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提升全社会的道德素质发挥积极作用;在文化和谐上,要积极挖掘、整理宗教文化中的有益内容,使之不断与时代要求相结合,融入现代社会;在宗教活动中,要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对宗教教义和教规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在对外交往中,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积极正确地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坚决抵御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第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社会各界应当发挥不同作用,形成合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领导者,承担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思想指导和组织领导任务,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导力量。当代中国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界,特别是从事宗教学研究的学术界,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力量。学术界应当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有关研究,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智力支持。在这方面,社科工作者,尤其是少数民族青年社科工作者应当大有作为。少数民族学者可以发挥自身熟悉本民族语言及风俗习惯等独特优势,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各宗教团体的爱国宗教人士,更应当成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力量。

第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当采用不同的方法,多管齐下,形成综合效应。首先,应当在思想理论方面加以引导。在宣传、统战、宗教事务管理以及社科研究等部门定期进行培训,使有关工作人员充分掌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及政策。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宗教与国际政治的关系,宗教与国际热点问题等。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也应当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临时性的教育和培训,使其对有关事件有正确、清醒的认识,影响和带动一批信教群众。其次是文化观念的引导。在全社会提倡和形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的文化观念。在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间、在信仰不同宗教群众间,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派别间,培育和提倡互相尊重和包容的氛围。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内容,法律法规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使宗教事务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探索引导宗教走文化宗教与道德宗教之路。宗教的本质是文化。文化宗教是对宗教的文化解读、诠释与构建,是对宗教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宗教教义中也包含有一些很积极的道德内容,各大宗教在道德方面的总要求是止恶扬善。引导宗教走文化宗教与道德宗教之路,可以发挥宗教在提高信徒道德修养方面的积极作用。例如,伊斯兰教教义中要求信徒不妄语、不贪财、不嫉妒、不偷盗、不杀人、尊老爱幼等,这些积极的道德要求与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有一致之处。通过引导宗教走文化宗教与道德宗教之路,可以使宗教教义中的政治因素逐渐弱化。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以使我国宗教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昌盛也会为我国各宗教的信徒带来更多福祉。不久前,一位巴基斯坦友人在与笔者交流时说:“一个繁荣、强大的中国只会对中国穆斯林有利,虚弱、分裂的中国只能让中国穆斯林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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