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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划分社会形态的多重维度

马克思划分社会形态的多重维度【内容提要】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发展史和文本的考察

【内容提要】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发展史和文本的考察,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內容及其特色可以大体归结为多维度的社会形态划分理论、似自然史的社会形态演进理论和有机的社会形态结构理论三个主要方面。其中,社会形态划分理论是从宏观上考察社会历史分期,社会形态演进理论是从动态中探讨社会发展道路,社会形态结构理论是从静态中剖析社会內部构成。应从发展史和文本出发,系统研究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內容及其特征,以正本清源,还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本来面目。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形态;人的发展;生产关系

【作者简介】杨文圣,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邮编:050024)

近些年来关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探讨,主要集中在社会形态的概念、划分标准、划分类型、内在结构、发展规律、历史发展道路以及东方社会发展理论等,其观点相殊,甚至迥异。这些研究主要是以零散的形式就社会形态的某一侧面、某一角度、某一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而缺少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整体把握,特别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是什么这一最基础、最根本的问题却少有人问津。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发展史和文本的考察,这一理论的基本内容可以大体归结为社会形态划分理论、社会形态演进理论、社会形态结构理论三个主要方面。其中,社会形态划分理论是从宏观上考察社会历史分期,社会形态演进理论是从动态中探讨社会发展道路,社会形态结构理论是从静态中剖析社会内部构成。从发展史和文本出发,系统研究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理论特征,以正本清源,还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本来面目,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最为迫切的需要。

纵观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演变,人们总会发觉它呈现出阶段性发展的态势。而社会发展形态划分理论要回答的就是从宏观上看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按照某一特定标志划分为多少个相对独立的历史阶段的问题,简言之社会形态划分理论就是多维度的社会形态划分理论。

马克思社会形态的划分问题,至今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热点问题,主要研究观点有两形态说、三形态说、四形态说、五形态说、六形态说。可以说,这些关于社会形态划分的观点,大多数观点都能从马克思文本中找到或多或少的依据,这也恰恰彰显了马克思社会形态划分理论的多维性。这些社会形态划分的类型之间往往并不是绝对排斥的,而是既有差别,又有联系。在这些社会形态的划分类型中,有的是在某一时期某一论著中马克思偶尔提及的非典型的分期类型,有的是贯穿马克思思想始终、马克思着重阐述并不断完善的典型的分期类型。就后者而言,马克思主要提出了三类社会形态划分理论:一是以所有制关系为视角的五种经济社会形态划分理论,二是以人的发展状态为视角的三大社会形态划分理论,三是以生产力为视角的四种社会形态划分理论。

一、经济社会形态划分理论

经济社会形态理论贯穿于马克思思想的始终。早在克罗茨纳赫时期,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就从现实的人出发来研究历史哲学,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提出了家庭、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政治,私有财产决定国家制度、法的关系的观点,并以此为理论基石,第一次明确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古代时期、中世纪的专制时期、人获得政治解放的现时代和真正民主制度时期,并对各个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做了初步阐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分工和分配为依据,阐明了所有制形态演进的顺序:“部落所有制”形态、“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形态、中世纪“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形态、现代“纯粹私有制”形态,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未来“无产阶级的占有制”形态。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则非常明确地提出“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依次更替的思想。在《序言》中,马克思将经济社会形态划分理论表述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马克思晚年通过对原始氏族社会的深入研究,丰富发展了《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对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三种所有制的原始形式的认识,阐明了私有制产生的原因、过程,说明了私有制不是从来就有的,进而真正揭开了原始社会之迷。同时,马克思用原始社会取代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把它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序列的第一个形态。至此,原始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更替的理论最终得以形成。

从经济社会形态理论发展的历史轨迹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内涵可以看出,五形态理论划分的依据是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人们采取共产制生活方式。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加上战争的特别需要,父权制家族逐渐取代偶婚制家族,私有制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阶级和阶级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从原始古希腊、古罗马的公社所有制形式就派生出以奴隶制为基础的古希腊、古罗马的古典古代社会。古典古代社会里,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奴隶制经济是其自然基础,人根本不可能实现自由、平等和全面的发展。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在日耳曼生产方式与罗马奴隶制所创造的生产力以及其内部孕育的封建制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日耳曼人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封建社会所有制形式包括农奴制、自由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和行会所有制,其中,农奴制是西欧封建社会最主要的所有制形式。在封建社会末期,在行会制度和家庭工业中萌生了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社会是以雇佣劳动、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为主要特征的社会。马克思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积累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必然越来越高,最终达到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生产关系所不能容纳的地步;而无产阶级的贫困化程度也必然达到奋起反抗的地步,到那时资本主义就走完了它的旅程,必然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因此,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所代替。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的社会,并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可见,原始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着依次更替的演进关系。

多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否定“五形态理论”的议论此起彼伏。否定“五形态理论”的观点,其使用主要方法之一就是例证的方法,即用记录、统计的方法从世界范围的实例来说明五形态依次更替的非普遍性。否定“五形态理论”的学者认为封建制度只在欧洲部分地区实行过,中国和世界绝大多数地区未曾出现过封建制度。所以他们认为“五形态理论”没有普遍意义。事实上,规律是本质的、必然的关系,例证地描述表面现象的连续性和重复性以期揭示规律的做法,是非常浮浅和蹩脚的,因为真正的规律绝不是一切个别情况和现象的汇集。要揭示事物本质的、必然的关系,应当依靠科学抽象。如果企图让历史规律与历史现象绝对地吻合,本身就是一种幻想。因此,从方法论视角看,用例证的方法研究社会形态演进是不可取的。

经济社会形态是马克思在社会形态划分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并且经济社会形态的概念又集中体现了社会形态的本质、核心,马克思经常把经济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当作同义语代换使用。故而,经济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社会形态划分理论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

二、人的发展三形态划分理论

人的发展三形态理论是马克思着眼于人的发展状况,从宏观层面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的科学抽象。三大形态理论始于《论犹太人问题》和《导言》,经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成于《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和《资本论》。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以人的解放为主线,大致把人类历史区分为:前政治解放阶段、政治解放阶段、人的解放阶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为:人的本质未异化的社会、人的本质异化的社会、人的本质真正占有的社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用“共同体”来指称社会形态,从人的发展向度将人类社会划分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三个历史阶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以人发展状况为依据,把整个人类社会划分为三大阶段:人的依赖的最初社会形态、物的依赖的第二大社会形态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第三大社会形态。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进一步概括了人的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阶段、“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2]阶段和“自由人联合体”[3]的社会关系阶段。

第一大形态即人的依赖的最初社会形态。马克思把原始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归结为第一大社会形态,即第一大形态对应的是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人的依赖性是第一大形态的主要特征,具体表现为:片面的自给的生产能力、原始丰富而缺乏自主的活动、狭隘的地域性的社会联系、自然的需要、萌发状态的自由个性。

第二大形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其主要特征是“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4]这种形态对应的典型形式是资产阶级社会,这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重点。第二大形态中人获得了较大程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是这种人的独立性不是真正完全的独立,而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同时也伴随着人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使得人的社会关系高度丰富化、高度社会化、高度普遍化。然而,在“物的依赖关系”社会,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却颠倒地表现为物和物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出现多方面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需要,是带有社会性的“普遍需要”,是追求货币、追求物质多样性的需要。在第二大形态下,资本主义使人从受制于社会限制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从而为人的个性自由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但是,“物的依赖关系”本身就意味着人的自由发展受到了新的限制,个性只能是“物役”下的个性。

第三大形态是“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也就是人类真正获得解放的“自由王国”。这种形态是在第二阶段基础上发展而来,对应的典型形式是共产主义社会。这一形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社会。在未来“自由人的联合体”中,社会生产力将高度发达,个人可以在社会活动诸领域之间自由流动,并全面地发展自己的能力,使人的自由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人的活动不再是受他人的强制、受物的关系的奴役、依附于机器的片面性劳作,而是完全自主地支配社会生产过程以及自身的生活过程,成为真正自由自主的活动。那时,“人最终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5]

可见,对应五大经济社会形态,人的发展的第一大社会形态一般是指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第二大形态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社会,第三大社会形态则是指严格意义的共产主义社会。

生产力社会形态理论也是马克思一贯坚持的思想。首先马克思考察了客观生产力即劳动资料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是以生产工具为出发点,这里已经表明了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6]这表明生产工具的发展是私有制产生、发展、灭亡的基础。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提出生产工具不仅是时代生产力水平的标志,而且也是时代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发展水平的标志,他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气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7]马克思清晰地阐明了生产力特别是生产资料对经济社会形态的决定作用,他指出:“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种的动物的机体有重要的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8]马克思提出:“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工场手工业中以劳动力为起点,在大工业中以劳动资料为起点。”[9]

马克思从劳动资料视角提出了社会历史分期的思想。在《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在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和农业)的场合,机器被用来完成个别过程,而其他过程(尽管和那些用机器来完成的过程也是相连接的)则形成机器生产过程的中断,它们需要人的劳动并不是用来看管某个机械过程,而是为了实现生产本身。在机器时代以改变了的形式重新出现的工场手工业和大农业的情况就是这样。”[10]马克思进一步提出:“按照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材料,把史前时期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11]这样,马克思按照生产工具,将人类社会依次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和机器时代。

同时,马克思也曾经以生产和分配方式为视角,把人类历史区分为“游牧时代”、“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等。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论述道:“个人的生产行为最初难道不是限于占有现成的、自然界本身业已为消费准备好的东西来再生产他自身的躯体吗?……无须改变现有东西的形式(这种改变甚至在游牧时代就已发生了)等等的这样一种状态,是非常短暂的,在任何地方也不能被认为是事物的正常状态,甚至也不能被认为是正常的原始状态。”[12]他还指出:“在工业社会的这一基础得到充分发展的状态和家长制状态之间,存在着许多中间阶段”。[13]马克思还明确提出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思想:“由封建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以及各国在世界市场上进行的相应的工业战争,都取决于资本的加速发展,这种发展可以不是沿着所谓自然的道路而是靠强制的手段来达到。”[14]

综上所述,马克思认为,从生产工具方面来看,人类社会依次经历了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机器时代等;从生产和分配方式来看,人类社会依次经历了游牧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而生产工具又决定生产和分配方式,因此生产力社会形态理论可以概括为:人类社会大体说来依次经历了以石器为标志的游牧社会,以铜器和铁器为标志的农业社会,以机器为标志的工业社会,人类社会目前正迈向以智能工具为标志的信息社会。

三、似自然史的社会形态演进理论

社会形态演进理论不是着重研究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发展道路,而是着重研究各个国家和民族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也就是说社会形态演进理论是要从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复杂性中探寻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普遍性和一般趋势。笔者认为,最能集中表达马克思社会形态演进理论的性质和特点的就是社会形态的演进“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思想。

马克思表达了社会形态演进的客观性思想,他指出:“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15]“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16]马克思的结论是:“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17]马克思的这一结论,在法文版《资本论》中译本里的表述是:“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18]我们认为,后一种表述更符合马克思的本意。马克思所言“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并非是说社会形态的发展本身就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而是说社会形态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过程具有相似性,即人类社会形态与自然界一样,其发展过程都具有客观规律性,都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运动过程。

事实上,社会形态演进与自然史相似的理论,是马克思在批判包括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内的反历史主义的唯心论思想方法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判古典经济学家说:“经济学家们的论证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以前所以有历史,是由于有过封建制度,由于在这些封建制度中有一种和经济学家称为自然的、因而是永恒的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完全不同的生产关系。”[19]在《哲学的贫困》和致安年柯夫的信中,马克思科学表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较完整地论述了社会发展是一种客观历史过程的思想。他认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也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形式。因为社会形式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状况,就必然产生相适应的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即生产关系。而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就必然产生相适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就会必然产生相适应的政治国家等上层建筑。在《序言》中,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20]

根据马克思似自然史的社会形态演进理论的形成和表述来看,我们可以把这一理论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形态的演进与自然界的发展相类似,都是一种不为个人的目的和意志所决定的客观发展过程。人的实践活动虽然可以像助产婆一样缩短或者减轻分娩的痛苦,却不能取消自然发展的阶段,因为它只是助产婆,而不是产妇,即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也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形态。

第二,社会形态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有序程度低到有序程度高不断前进和上升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个别国家和民族也可能出现由较高社会形态向较低社会形态的倒退,但是依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原理,人类社会总的前进的发展方向却是不可逆转的。

第三,如果排除外来干涉和特殊国情等因素,各个国家和民族按其自然发展历程,一般都会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如果考虑外来干涉和特殊国情等因素,一些国家和民族也可能“缺失”或“跨越”某一种社会形态甚至某几种社会形态。

第四,社会形态之间的过渡是必然的,但是具体过渡形式和实现方式却是多样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决定了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必然性,但是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实现社会形态过渡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同时,从过渡的进程来看,有快有慢。

总之,似自然史的社会形态演进理论告诉我们,社会形态演进既是统一性的,又是多样性的,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社会形态演进的统一陸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次序和总体趋势的抽象概括,社会形态演进的多样性是对各个国家和民族具体发展道路的客观描述,是社会形态演进的统一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社会形态演进的统一性存在于社会形态演进的多样性之中。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0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0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42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210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427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17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211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8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4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87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10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页。

[18]马克思:《资本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l983年版,第4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1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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