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披露的信息显示,自2016年11月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以来,至今年8月底,已有68万多名无人监护和父母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
据了解,该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便是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摸底排查出来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他们在留守儿童群体中的比重并不高,但是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的情况却更为严重,更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乃至极端行为,也更容易遭受意外伤害和不法侵害。
留守儿童群体具有丰富的特征和多样的需求,有的面临辍学风险,有的物质匮乏,有的面临孤独、寂寞等精神困扰,有的曾经或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但是过去一些地方忽视了不同类型留守儿童的内部差异,没有照顾到不同类型留守儿童的特征和需求,一刀切地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而建立在摸底排查基础上的关爱行动,针对性更强,能够更加精准地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各类成长问题。比如关爱行动的成果显示,11821名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0822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案例17个,便展现了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价值。
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不能简单化为逢年过节的慰问,也不是忽强忽弱的随机爱心,而是真正融入留守儿童内心的关爱与呵护,这有赖于日常化、长效化的机制。在关爱留守儿童问题上,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尤其是落实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这需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保护体系,建立并运行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一系列机制。政府的主导责任还体现在充分调动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一起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而开展这些工作的前提是对留守儿童群体进行精准识别,然后精准施策。
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必须发挥家庭的监护主体责任。儿童成长所需要的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是政府、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个人无法提供、难以替代的。对失职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依法追究失职父母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些举措让留守儿童父母认识到情感关爱的重要性,督促他们更多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以及心理状况,给予子女更多关爱,更好履行监护责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留守儿童的出现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中的一个自然现象,也是城乡二元结构下的时代之痛。加大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力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提供便利和政策支持,可以有效减少家庭分离的情况。中西部地区集中了超过90%的留守儿童,而这些地区又是贫困高发地区,是精准扶贫的主战场。通过精准扶贫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状况,扶持返乡创业就业,帮助农民脱贫,也是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的重要手段。当然,这些都需要政府一步一步去扎实推进,而从68万多名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这一成果来看,精准帮扶下的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大有可为。
(作者杨三喜,系本报记者)
《中国教育报》2017年09月2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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