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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钧 | 当下翻译研究中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

许钧 | 当下翻译研究中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近年来,中国翻译研究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从整体情况看,有两点尤其显著:一是问题意识加强,二是研究路径多样

实践性社会具有什么特征_实践性社会具有什么特点_实践具有社会性

近年来,中国翻译研究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从整体情况看,有两点尤其显著:一是问题意识加强,二是研究路径多样。问题意识的增强,表现在翻译研究对国家战略需求的积极回应。

中国文化走出去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给中国翻译界提出不少需要关注并研究的问题。而研究路径的多样,一方面是因为新技术给翻译实证研究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新时期翻译活动的丰富性与复杂性需要学界探求新的研究路径,以回应新时代对翻译学提出的挑战。

在历史发生急剧或者重大变化的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往往会催生新的思想与观念,同样也会引起某些困惑与思考。前一个阶段,出于一个翻译理论工作者的责任,我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就翻译的本质问题、翻译的价值问题与翻译的伦理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得到了学界的关注,也引发了不同的意见。我认为有必要针对译学界存在的一些困惑和不同观点,就当下翻译研究所关注的重点,集中地谈一谈近期我关注的几个方面问题,旨在与同行交流,以期展开讨论,进一步深入探索和思考。

翻译应该如何定位?

在新的历史时期,翻译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学界予以了充分的关注,提出应该重新为翻译定位。

2015年3月28~29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了“何为翻译——翻译的重新定位与定义”的高层学术论坛(蓝红军 2015)。谢天振、王宁、仲伟合、穆雷、胡开宝等学者在会上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在这一时期国内召开的有关翻译学术研讨会对翻译重新定位问题也多有涉及。

关于翻译的重新定位,《中国翻译》2015年第3期集中刊登了有关学者的看法。

作为翻译学者,谢天振教授密切关注时代的发展与翻译活动的新变化,自觉而敏感地提出了重新定位与定义翻译的问题。他在多次会议上呼吁翻译学界对此问题展开讨论,而且就此问题明确表态,其基本观点有二:一是现行的翻译定义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二是翻译发生了重大变化,翻译应该重新定位。无论从理论自觉还是从观点的逻辑演进看,谢天振的观点无疑都值得重视,也正因为如此,他提出的重新定位翻译的呼吁得到了译学界的积极响应。其观点的具体内容,在其撰写的《现行翻译定义已落后时代的发展——对重新定位和定义翻译的几点反思》一文中有明确的表达。既然是重新定位,就必然有对现行定位与定义的反思。那么,“现行的翻译定义”是什么呢?谢天振在文章中举了具有代表性的中西各两种定义:“中文以《辞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里对翻译的释义为代表。前者称:‘翻译: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后者说:‘翻译:把已说出或写出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西方的定义则可以《牛津英语词典》里的释义为例:(a) ‘The action or process of turning from one language into another; also, the product of this; a version in a different language’(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转换行为或过程;亦指这一行为的结果;用另一种语言表述出来的文本。

)(b) ‘to turn from one language into another; to change into another language retaining the sense…’(把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把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并保留原意……)”值得关注的是,谢天振列举的中西“现行”的对翻译的定义有着惊人的一致。这样的翻译定义,译学界自然应该反思。但我有些困惑,如果我们翻译学界的讨论是以词典上的这几条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定义为基础,那么近30年来学界对翻译的探索及其研究成果应该如何看待呢?换句话说,翻译学界对翻译的重新定位和定义,应该充分考虑到中外翻译学界近30年来对翻译的探索成果。对翻译的定义,一般会从形式与功能两个层面入手。谢天振列举的所谓的“现行”定义,就是从形式入手,对翻译活动加以定位,这样的定义是狭义的,也是不充分的。30多年来,中外翻译学界对翻译不断探索,不断深化对翻译的认识。如果我们以这样的定义作为学界讨论翻译重新定位的基础,既不符合翻译学界的研究实际,也无益于推动对翻译的进一步探索。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到底应该如何为翻译定位呢?仲伟合的观点具有重要的引导性。

他在《中国翻译》上发表了《对翻译重新定位与定义应该考虑的几个因素》一文,针对学界对翻译的模糊认识,提出对翻译重新定位与定义,应该考虑如下的因素:一是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义与定位应当了解翻译的特征;二是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义与定位应当了解翻译的本质;三是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义与定位应当了解翻译所起的作用;四是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义还应该关注翻译活动及翻译学科发展的几个变化。我很赞同仲伟合的观点,讨论翻译的重新定位问题,不应该忽视中外翻译学界对翻译的本质、作用、价值的深入思考,也不应该忽视学界获得的重要成果和研究进展。在仲伟合的文章中,他提出应该关注翻译活动及翻译学科发展中所出现的六个方面的变化,这一点,无疑受到谢天振有关观点的启发。我们特别注意到谢天振提出的五个方面的变化,涉及翻译的主流对象、翻译的方式、翻译的工具与手段等等。他在第四个方面指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族开始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文化译介出去,以便世界更好地了解自己,这样两千多年来以‘译入行为’为主的翻译活动发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民族文化的外译也成为当前翻译活动的一个重要领域。相应的,文化外译,包括相应的文化外译理论,正成为当前翻译研究的重要内容。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我看来,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认识翻译与理解翻译,确实应该关注到翻译路径的变化和文化外译的研究状况。就总体而言,我认为对翻译的认识还应更进一步,其中有几点需要学界加以关注:一是要对翻译有本质的认识,必须认识翻译的本质性特征,尤其是正确认识符号创造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对于人类自身发展、社会进步与文化创造的重要贡献;二是认识翻译与理解翻译,应该树立历史的发展观;三是认识翻译与理解翻译,应该有对现实重大问题的关照;四是对翻译的定位与定义应站在跨文化交流的高度进行思考,以维护文化多样性为目标来考察翻译活动的丰富性、复杂性与创造性。

翻译的价值应该如何认识?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提到,要为翻译定位,就应该了解翻译所起的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一直在思考翻译价值问题。之所以思考翻译的价值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无论是学界,还是社会各界,往往是在实用的层面去考量翻译的作用。这样的一种状况直到现在还没有大的改变,有两种情况尤其值得重视:一是随着语言服务行业的兴起,翻译被定位于语言服务的范畴,这种定位容易将翻译的作用归结于其工具性。二是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翻译界和文化界对于中国文学的对外译介与传播或多或少表现出某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功利主义倾向”。工具性与功利性这两种情况应该引起翻译学界的高度警觉,因为前一种情况把翻译的作用定位于实用层面,归结于工具性,必然导致矮化翻译的结果,而后一种情况缺乏对翻译复杂性的认识,只从市场角度评价翻译作为一种工程项目的即期效益,而未从精神建构的角度来衡量翻译作为一种促进人类文明交流和发展的事业所产生的长远的历史影响,急功近利,必然会导致翻译焦躁症与市场决定论。更加值得关注的是,我们的翻译学界缺乏翻译的价值观的指导,过分强调翻译活动的实践功能,在中国文学外译与传播的讨论中,强调以所谓的实际效果为准绳,忽视对翻译过程的多层面研究以及对翻译价值的深刻认识。

作为人类社会历史最悠久的活动之一,翻译对文化交流与社会与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在与我的一次谈话中,季羡林对此有重要的论述:“中华文化之所以能长葆青春,万灵应药就是翻译。翻译之为用大矣哉!”回望中国的近现代史,无论是梁启超、严复对西学的翻译,还是林纾对欧美小说的翻译,都通过新思想、新精神、新文化的引进,启发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青年,使他们受到了思想启蒙的洗礼。在新时期,翻译更是在我国的文化强国战略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翻译与社会的发展密切联系,为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中华民族的复兴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对新时期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国在国际舞台的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看来,建立翻译价值观,一方面要以对翻译之“用”的理论探讨与历史思考为基础,另一方面又要超越对翻译的实际之用的描述与分析,对翻译之“用”进行价值的是非评判。在与翻译批评学者刘云虹的一次对话中,我们提出“翻译界应立足于翻译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属性来认识翻译活动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从翻译的符号转换性和创造性出发把握翻译的本质并真正理解翻译的建构性力量。”同时“应警惕翻译观念与翻译行为的功利主义倾向,以历史的目光与开放的视野,从历史发展和多元文化平等交流的高度考察翻译活动的丰富性、复杂性与创造性,从而进一步认识与彰显翻译活动的各种价值。”(刘云虹、许钧 2016a)基于翻译的“社会性”、“文化性”、“符号转换性”、“创造性”和“历史性”等本质特征,我认为翻译活动具有相应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语言价值、创造价值及历史价值,这一观点在我的《翻译论》中有详细论述,这里择其要点做一陈述。

首先,翻译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翻译活动对社会交流与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翻译因人类的交际需要而产生,在克服阻碍交流的语言差异的同时,翻译为交流打开了通道,人类社会从相互阻隔走向相互交往,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狭隘走向开阔。翻译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既有精神之光芒,又有物质之果实。借助翻译,人类社会不断交流其创造的文明成果,互通有无,彼此促进。应该说,没有旨在沟通人类心灵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即我们所说的翻译活动,人类社会便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此外,翻译的社会价值,还表现为翻译对于民族精神的塑造力。翻译通过对他国先进科技文化的介绍,能够引进知识,开启民智,塑造民族精神和国人思维,在特殊时期甚至能对社会重大政治运动和变革实践产生直接的影响。

其次,翻译具有文化价值。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活动,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流活动,在世界文明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而独特的角色。翻译活动集中体现了跨文化交流中可能出现的障碍和冲突,也能通过本领域的经验为其他形式的跨文化交流的顺利达成提供借鉴。毫不夸张地说,一部翻译史,就是一部文化交流史。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不断创造、不断积累的结果。而翻译,在某种意义上,则是在不断促进文化的积累与创新,同时又是民族文化在空间上的一种拓展,在内涵上的一种丰富。

再次,翻译的语言价值体现在符号的转换性。在某种意义上说,翻译活动,必然有出发语与目的语的接触,而两种语言符号的转换以及两者的交锋有可能创生“第三种语言”,在从出发语到目的语的转换,能够从句法、词汇等方面丰富并拓展后者。新词汇也意味着新观念,语言上的变化亦会对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造成影响,这就是鲁迅所提倡的通过翻译丰富汉语、改造国人思维方式的作用。翻译的价值,在“五四”运动中的“白话文运动”、“新文学运动”与“新文化运动”中都有显著表现,这里不再赘述。

第四,翻译的创造价值彰显了翻译的精神,即敢于打开封闭的自我,在与“异”的交流、碰撞与融合中丰富自身的求新的创造精神,这种翻译精神构成了翻译的创造功能之源泉。而翻译打开的新的世界,更是为人们进行新的创造起到间接但却广泛的作用。以文学创作来说,不少当代作家在谈论自己的创作经历时,都会谈及自身从西方翻译文学中汲取的养分,谈及翻译的创造性及其对他们自身创作所产生的推动作用。

最后,翻译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我们要充分认识翻译对于人类历史的发展所做的实际贡献。考察人类文明发展史,我们发现历史的每一次重大进步与发展,都离不开翻译,都伴随着翻译的高潮,如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复兴,往往以翻译为先锋。

关于翻译价值,我在《中国翻译》2017年第2期的一篇题为《关于外语学科翻译成果认定的几个问题》的文章中也有涉及。从总体来看,翻译活动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语言价值、创造价值及历史价值,突显了交流、传承、沟通、创造与发展的翻译的本质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正是翻译精神之体现。

在我们这个时代,翻译活动出现了新的特点,翻译活动的走向有了新的变化,社会开始特别关注中国文化与思想的对外译介和传播,这为我们的翻译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赋予了翻译更为重大的使命和责任。我们应该从自己的视角和立场出发争取发出更大的声音,对翻译活动及以此为依托的跨文化交流活动的机制进行探索,提出建议,引导文化交流向更理智、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努力减少误读和误解,化解冲突,导向交流的平等对话和双赢结果。

翻译是否应该恪守伦理原则?

深入认识翻译的本质特征,建立翻译历史观,明确翻译的价值,对于我们正确把握翻译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翻译的关注,也引发了学界对翻译的很多讨论。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翻译方法的讨论,其焦点问题就是翻译的“忠实性”原则是否应该恪守。有论者认为,葛浩文对莫言作品的翻译有“删改”,有“调整”,是一种“连译带改”的翻译,这样的翻译方法有效,是帮助中国文学成功“走出去”的“灵丹妙药”。在此基础上,有论者明确提出,忠实于原作的翻译方法已经过时,提倡“忠实”的翻译原则已经不合时宜。时代的发展呼唤对翻译本质、功能和目标的重新认识,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有关翻译的“忠实性”原则已经过时或行不通了的说法,则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因为这不仅关乎翻译方法问题,而且关乎对翻译价值和翻译本质的认识问题,更是一个翻译伦理问题。这里有必要指出,葛浩文的翻译是不是“连译带改”,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将葛浩文的翻译定性为“连译带改”,再借助葛浩文对莫言获奖所起的作用来论证“忠实性”翻译原则已经过时,这样的逻辑值得怀疑。我们认为:“文学对外译介与传播中的翻译方法问题,就其本质而言,折射的是跨文化交流中如何看待语言文化异质性、如何对待他者文化的伦理问题,非常有必要从翻译伦理的角度进行深入思考”。1984年,贝尔曼在《异的考验——德国浪漫主义时代的文化与翻译》一书提出“翻译伦理”的概念,并呼吁展开翻译伦理研究。此后,诸多翻译学者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探索和思考。事实上,“忠实性”是一个伦理概念,我们所说的“信”,也在此范畴。因此,要廓清围绕“忠实”翻译所引起的困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回答“翻译是否应该恪守伦理原则?”这一问题。就此,我们主要有如下几点看法。

一方面,恪守伦理原则是翻译的本质要求。翻译是以符号转换为手段,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项跨文化的交际活动。其目标在于打破文化隔阂、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了解与融合,是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从这个意义来看,翻译活动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跟伦理有关。其中,对“异”的伦理的认识,在当下显得特别重要。翻译中的“异”既是指差异、不同,也有他者、异域的意思,涉及语言、文化、思维等多个层面。翻译的缘起就在于一个“异”字,如果没有“异”,就没有翻译的必要性。翻译活动是因语言之“异”而产生,但又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活动,而是涉及语言、文化、社会、历史、意识形态等诸多要素。因此,除了语言之间的“异”,还有与之相关的思维、文化等更深层的“异”。 有“异”就有“同”,“异”与“同”相反相成。相同的东西是无所谓交流,相异的东西才有交流的必要。翻译本质就是要在异中求同,在同中存异。

文学翻译需要处理好异同关系。翻译不是简单的语码转换,也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而是向一个世界的经验开放。因此,异的考验体现为,在超越“异”的同时又要传达“异”,一定程度保留原作的异质性。翻译通过语言的转换促进文化的开放,继而又促进思维的开放,其本质在于自我与他者建立某种联系。通过翻译,自我可以经由他者返回自身、观照自身、丰富自身。要实现文化开放、求同存异的目标,恪守忠实性伦理至关重要。贝尔曼认为,忠实是翻译的自身目标和内在需要,翻译伦理就在于如何定义“忠实”,而忠实“是人对于自我、对于他者、对于世界和对于经验,当然也是对于‘文本’的某种‘态度’”。贝尔曼所谓“某种态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尊重”。具体而言就是尊重原作及原作中的语言和文化的异质性。我们认为,这是贝尔曼翻译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心目中翻译的伦理目标之所在。如何对待“异”与“同”,如何协调“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是理解翻译伦理问题的关键,也是我们在思考中国文学对外译介问题时需要关注的问题。

另一方面,恪守伦理原则是思想文化传承的必要条件。就翻译活动而言,语言转换只是手段,文化传承与交流才是根本。因为语言文化的差异,翻译过程中有所变通,当然有其必要性。但是,对“忠实性”的坚守,既是翻译伦理的要求,也是思想与文化继承和传播的必要条件。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难免会遇到因为差异所导致的种种困难和障碍。这些差异包括世界之异、思维之异、语言之异、文化之异,等等。它们不仅从根本上构成了翻译的必要性,也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导致了实际的翻译障碍与困难。有翻译经历的人对此都会有切肤的体验。翻译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待不同的文化。是偏向一方,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还是以平等的态度,努力促进沟通与交流?这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从中西翻译史上来看,无视、轻视或仰视异域文化的态度,都是有悖于翻译的本质,及通过翻译促进不同文化间平等交流这一根本目标的,也是有悖于翻译伦理的。

如果文学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那么,“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伦理道德问题,包括道德信仰、道德原则与道德情感。伦理道德,从本质的意义上说,乃是如何使人成为人,成为具有人格、既尊重自己又尊重他者的看待方式与对待方式。”不同的文化态度和价值取向决定了不同的译介、接受和传播方式。在中国文学外译活动中,人们所从事的不仅仅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化,而是要在承认差异、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实现一种真正的双向交流。这种交流既是不同文化间的相互沟通,更是不同文化间平等而长远的对话与融合。“连译带改”的翻译方法及其所体现的价值取向虽然在特定时空环境下有其合理性,但无疑也有其内在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通过翻译进行改头换面,甚至任意梳妆打扮,不仅是对中国文学主体性的伤害,而且有违文化生态多样性的理念,与通过翻译实现双向交流的目标背道而驰。翻译如果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文化误读或文化过滤的同谋,那就完全背离了翻译在其跨文化交流本质下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异”的考验中检视翻译对他者的立场与态度、对“异”的认识与处理方式,这是翻译伦理的要求,也是对翻译的必要性与翻译的价值的维护。

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有否必要?

从当前中国语境来看,这个问题似乎已经不成其为问题,因为随着中国文化“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已经难以阻挡。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这个过程中,来自国内外的各种争议与批评之声不绝于耳。总结起来,质疑者的观点主要有两点:一是文化交流应产生自交流双方的自身需求,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现在中国在不考虑其他国家社会状况与文化需求的情况下,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将自己的文化硬推向世界,这种行为似有强行输出意识形态之嫌;二是文化交流与接受都有自己的规律,我们不考虑接受规律,一厢情愿地将我们认为“好的”文学文化推出去,恐怕最后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这些质疑的声音动机不同,各有侧重,但它们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对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的一种怀疑或者否定。对此,我觉得有必要予以回应。文化交流可以有多种形式,既可以是民间纯粹自发的交流互动,也可以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的交流往来,而后者无论何时何地都摆脱不了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从根本上说,文化本身就包括意识形态的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并不比美国文化、法国文化、德国文化主动“走出去”更具意识形态色彩。另外,走出去的文化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仅从对外译介的作品来看,既包括当代文学作品,也包括文化典籍,涉及中国文学、美学、哲学、政治、伦理的方方面面,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精神财富的结晶,远非“意识形态”几个字可以草草概括。

随着科技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人类社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意识形态之争确实存在,但合作与发展才是全人类应面对的首要问题。中国作为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大国,在今日世界和平与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世界其他国家主动寻求合作的对象,而具有可持续性的合作必然奠基于合作双方的彼此理解之上。实际上,近年来,海外学习汉语的人数越来越多,海外华人与当地居民共同庆祝中国新年,中国不断成为各国书展的主宾国,“走进来”与“请出去”的活动越来越频繁,这些都表明世界一直在通过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对了解中国的渴望。在我看来,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表达了中华民族为推进世界各种文明交流交融的美好愿望,也顺应了丰富世界文化、维护文化多样性的时代要求。

从效果来说,文化走出去既是文化发展战略,那么对其效果也应从战略高度去评价。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的对外译介为例,实际上,对于像“熊猫丛书”、《大中华文库》“这样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出版物,仅仅以当下的市场销售与读者接受情况来衡量便得出否定性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改革开放之初,在杨宪益等人的推动下,“熊猫丛书”设立,通过译介图书向外国介绍中国文学文化。据耿强统计,从1981年至2007年,“熊猫丛书”共计出版英法日德语的图书二百余种,不仅包括文学作品,也包括文化典籍,甚至还包括民间文化书籍;从文学作品看,体裁涉及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相声等。这些外译的图书有很多被海外各类图书馆收藏,引起了欧美一些读者的关注,部分还获得了专业研究者的推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经历30年的中西隔绝之后,这些图书的翻译出版向西方介绍了真实的中国文学与文化,为渴望了解中国文化的西方读者打开了一扇大门,其作用不应该仅仅从文学接受的层面加以论定,还应该从思想的开放与文化的交流层面去探讨。我有机会与法国汉学家、文学家进行交流,我曾在很多场合询问过他们对中国主动向国外译介中华典籍和中国文学作品的看法,总体而言,他们都持肯定的态度。如200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法国作家勒克莱齐奥,就持赞成的态度,我多次看到他在旅行途中认真阅读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的一套有关中华典籍的英译文本,且在其公开演讲中讲述他的读书心得。对于《大中华文库》,学界多有微词。我的态度相反,在我们看来,《大中华文库》对外译介工程在对外介绍中国文化之源流、构建系统的中国文化价值观、培养国内高水平翻译与语言服务人才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我一直在想,在全球化的时代,在物质的领域,在经济贸易的活动中,主动走出去是一种常态。而在精神交流活动中,主动走出去也应该是一种常态。歌德为推进“世界文学”的交流,就特别鼓励各个民族要奉献出最优秀的文学成果,在世界精神之市场去交流,通过异之明镜,认识自身,丰富自身。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历史的必然。

在上文中,针对当下翻译研究中所存在的困惑与问题,我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个人的观点,其中定有不当之处,期待同行批评指正。

注:本文原文节选自《当代外语研究》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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