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整体上看,报告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放在了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框架中,并注重市域范围的社会治理,这体现了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战略判断和统筹考量。一方面,我们必须要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来把握和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要通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来巩固和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
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点
当前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城市生产安全风险、区域性自然灾害和人民内部矛盾等影响着市域社会中人民的生产生活,这对市域社会整体治理提出了全新要求。
一是要平衡空间层级差异,兼顾宏观与微观,强化统筹、一体、全域规划。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市域层级承担着承上启下和左右互通的功能和作用,是治理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和节点。因此要利用相对完备的治理体系和丰富资源,以平安中国建设为重要战略抓手,联结城乡、整合区县,增强市域治理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把大问题、大风险解决在市域层级,通过赋能引领基层治理,可以把小矛盾、小风险解决在街镇社区。既能够做到各类风险矛盾隐患源头防控,也可以在非常态下统筹谋划和周密部署,将大小风险矛盾化解在市域内。
二是要紧扣安全生产红线,兼顾发展与安全,保证整体、持续、稳定运行。城市是工业的集聚地,也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关口。市域应急管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要继续落实“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格局目标,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把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铸造优质安全环境。
三是要把握社会矛盾变化,兼顾活力与稳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通过共建机制,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依靠人民群众处理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公共事务。坚持共治原则,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通过互动、协商、合作的方式妥善解决矛盾纷争。围绕共享目标,建立市域共享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人民分享治理成果。共建体现的是社会活力,共治突出的是利益表达,共享则是社会稳定的高线。这需要市级层面的综合协调能力来统筹推进。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快速迭代,市域社会治理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能力上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化处矛盾问题、维护秩序奠定了基础。但当前市域治理也存在碎片化、内卷化等问题,导致多渠道治理势能挖掘不充分,力量整合调配还不彻底。
一是要促进多元合作,推动组织优化,提升领导、调和、协作能力。在市域层级通过成立安全委、应急委、治理协调委等统一指挥平台和完善治理联席制度,将各部委分别牵头的平安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卫生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和社区治理等市域社会治理行动有效整合,形成统一领导、有效调和、多方协作的治理格局,缓解条块分割、职责交叉、重复建设的问题,使市域治理真正落实到人民关切的公共利益上。进一步弥合“决策——执行”张力,克服决策偏移和执行偏差,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市域社会治理局面。
二是要扩宽治理渠道,深化三治融合,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功能。自治、法治、德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深化市域治理既要勤用社会主义民主方式,也要严用法律法规手段,同时还要善用道德习俗等社会内生规范。发挥自治作用就是要促进社会资本生成。强化党的链接能力、动员能力和塑造能力,在互动中形成稳定的关系,激发群众自治。发挥法治作用就是要完善政法体系。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化社会政策法规,规范综合执法体系。发挥德治作用就是要规范非正式制度。自古以“礼”为治,新时代应进一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和民俗民规,促进群众内心自觉,自发调整社会秩序。
三是要推进信息建设,优化资源整合,实现精细、简明、综合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有效破除信息壁垒、资源垄断、对象模糊、机制障碍、各自为政等影响和制约治理资源融合难题,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整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应急管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服务创新能力和政策转化能力,补齐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短板”。优化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配置,强化社会民生整体保障、治安整体防控、力量整体统筹,靶向施策,减轻基层负担。
(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教授 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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