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结构的分析,马克思主义运用的是阶级分析的方法,它是基于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社会而形成的科学方法,是指导无产阶级推翻剥削阶级的锐利思想武器。
然而,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已不复存在,有限范围和程度的阶级斗争有可能出现但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进一步发展生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已经成为我们共产党人和整个国家的根本任务。
必须认识到,新时期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而在社会生产力相应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结构随着生产力和经济体制的变化也处在不断地变动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同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关于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变化的论述和对新时代历史方位的判断,对于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阶层构成的变化,协调和处理好不同阶层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早日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通常人们把社会生产和生活需求等方面具有相同特征、职业性质类似、有大体一致利益诉求的社会成员群众划分为同一社会阶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已不复存在,社会不同利益间的矛盾和冲突不可能在阶级层面上出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和员工之间也不再是如同旧社会“资本家”和“雇佣者”的阶级对立关系,而是同属劳动者之间的内部关系。
对于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言,他们的本质和共同的利益诉求都集中于一个目标,那就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现阶段一切积极响应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成员,都是我们党必须团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人群的大量流动和分化组合,最终导致许多不同以往传统意义上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不管他们现在从事什么职业、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拥有多少资产,都是在党的政策召唤下完成的社会角色的转换,都是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推进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特别是那些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民营企业家”、“私营企业主”们,一路走来,摸爬滚打,历尽辛苦,很不容易,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支持,不应把他们看作“另类”、“异端”而受到冷落和岐视。他们之中湧现出不少勇于攀登、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把这些符合党员先进性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仅能壮大党的力量和执政基础,而且能扩大党的影响。(作者:姜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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