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成为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而社会保障对于消除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等,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按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提供的条件和要求,确定社会保障建设的“度”,并合理界定、协调处理社会保障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及各方主体利益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齐心协力共建适应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和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本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这几个“更加”中,实际上非常重要的就是社会更加和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社会更加和谐’是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的主调”。“‘社会更加和谐’的关键是要在社会政策上为弱势群体提供制度性保障”。“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构建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核心问题就是社会保障”,可以说建设更加和谐的社会第一要务就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保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保证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了维护社会安全运行,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稳定,对全体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或面临生活困难时,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基本生活的权益,进而达到调适人们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制度。社会保障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它关系着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健康发展。
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是社会存在的状态,是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均衡协调,是社会分化与整合的动态平衡。它包括社会结构协调合理,社会规范统一,社会整合适度,社会流动科学有序,社会公平正义等丰富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建设目标,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同时标志着社会改革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社会改革由片面无序到全面秩序;从单纯的经济增效到全面的利益调整;从个案问题应对到妥善处理整体化社会问题等等。其使命是将社会建成充满活力又平衡有序的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首先体现为在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且和谐相处。社会保障的实质在于国家和社会履行管理义务的职责,给予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其目的在于调适人们的社会关系,使人与人、人与社会处于协调发展之中,从而促进社会的有序稳定协调发展。可见,社会保障作为满足人类需求、维护社会安全运行的一种机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调节社会关系、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社会公平以及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认同,减少社会冲突,保持社会稳定
普遍的社会认同与社会稳定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在人的生命历程中难免有生、老、病、死、天灾人祸,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残酷的竞争使一部分人因个人或社会原因生活处于难以维继状态。这部分人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穷困状态,最基本的权益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一种被剥夺感,从而不认同这个社会,敌视社会,并力图改变这个社会,这会极大威胁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障恰是政府与社会给予这部分人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支持与帮助,使他们获得基本生活权益,从而获得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有了生存保障,有了平等参与竞争机会,也就有了改变自身生存状态的可能。他们因此才能够认同这个社会。因此说,闪耀人性光芒,体现人文精神的社会保障能够消除弱势群体对社会的敌视。增强社会认同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社会保障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它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正,为社会和谐奠定了基础。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当今社会竞争愈加剧烈。竞争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没有竞争社会就不能发展。在难以杜绝的竞争中总有一部分人处于劣势而被淘汰。但是,人不同于动物,在奉行适者生存的竞争原则的同时,还要坚守人道公正的原则。社会保障就在于体现社会公正原则,它修正了市场操纵的非人性,为市场机制下的弱势群体提供平等参与竞争所需要的生存发展条件。其作法是通过向高收入阶层征收社会保障基金,由此向贫困者提供资助。通过收入调节克服了社会分配不公,缩小了贫富差距,增进了社会和谐。
(三)社会保障通过调节个人收入,不但缩小了贫富差距,维护了社会公正
人们起码的生存需要得到了满足,才能以正常平和的心态进行人际互动,社会才能形成安全、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另外,社会保障能够使个人获得心理安全感。个人心理安全才能使整体社会心理稳定,整体社会心理稳定,社会系统才能稳定。当个人生存岌岌可危,安全感丧失,心态失衡,人际互动就会出现障碍。社会保障中的各种内容,如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抚恤等都起到了增进心理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与此同时,社会保障能够使人得到尊重,提高人的价值。以残障人员就业安置为例,残障人员就业安置是社会保障内容之一,安排残障人员就业,意义不仅仅在于解决多少人生存,更重要的是让社会和他们本人看到自身的价值,激发他们的社会参与热情,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他们作为社会成员,个人的内在价值有权利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应该予以他们平等的参与社会创造的机会,去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这是提升个人价值的最佳途径。社会保障不仅予以人基本生活权益,随着它的不断完善,将使社会生活更加和谐,更加充满人性关怀。
(四)社会保障能够推动社会发展
社会发展是包括经济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社会和谐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均衡与协调。和谐不是停滞或僵化,和谐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和谐。因此说,社会发展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保障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且将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社会保障的实现,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来源;而经济发展需要社会保障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社会生产、生活才能安全有序,才能增进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全社会的经济增长。当然,社会发展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还需要精神生活的丰富。有了社会保障,人就有条件去发展经济活动之外的精神文化生活,才会更多地关注精神层面的需求,人类才会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因此说,社会保障推动了社会发展,也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
大任务,指明了我国社会建设的方向。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前提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形成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建立并由政府主导的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整合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城乡分割、区域封闭、身份限制等诸多特征。这种“多元化”的保障制度,使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原则受到了侵害,扩大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工人、干部、农民之间的差别,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相悖。应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衔接。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推动城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要按照互助共济,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原则,加强社会保障的区域间协调,逐步建立地区的社会保障调剂基金,促进社会保险功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作好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减少国家干部、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待遇差别,以创造不同阶层和谐共处的良好的经济基础。要积极研究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补充、共同保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解决好包括大病保险在内的各种风险的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筹措社会保险基金,消化制度转轨成本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正在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基金积累制”过渡,在此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制度转轨成本。按照现行办法,政府试图把转轨成本转移给后代,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包括一代人为两代人养老的问题、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引起代际利益的冲突,也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偿还转轨成本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应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及早采取措施,多方面筹措资金,尽快补偿转轨成本,减轻后代人社会保障的压力。
(三)主动创造均等机会,强化社会保障功能
由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转变,是当今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趋势。比如由失业保险向就业保障转变,由医疗保险向疾病预防转变,由工伤保险向安全保护转变,由济贫向开发扶贫转变等。为社会成员创造平等机会,是顺应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趋势的良策。一要向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机会均等,是实现政治、经济平等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制度,健全高等教育中的奖、贷、助学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要为社会成员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要加强职业信息的收集与,加强职业介绍,重视职业培训;要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市场壁垒,保证劳动力的流动;要消除各种就业中的歧视性办法,实现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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