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我的一位亲戚外出。途中她与人发生了矛盾。是对,一场小小的矛盾,让我感触颇深。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她因故将汽车停放在路边,并且按照规定打开了双跳。结果过了大概两分钟,有一个人在我们的汽车走来走去,还向汽车内窥视。虽然我的亲戚十分有礼貌地向他询问自己的过失,但是这个人不是试图心平气和地与我的亲戚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在看到了车窗上的“省级机关通行证”之后直接破口大骂,我的亲戚只好下车与他理论。既使我坐在车中,但是我依然可以听见那个陌生人盛气凌人地说出“该死的公务员”、“你们公务员要为人民服务”等字样。
作为一名学生,我一直认为,一个拥有国家提供的“铁饭碗”的公务员,应该是受人尊敬、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更不用说他们当年不是扎根基层,勤勤恳恳工作,就是在万里挑一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夺魁。但是可悲的是,我在翻阅资料后,发现这些社会精英正在被某些人敌视。
(图片来自百度)
笔者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关键词“仇公务员”,发现这种情况并不是少数。
让我来引用一位网友的话:
“只要是警察或公职人员,跟公务员差不多的人被打死被误伤;被不法人士怎么着了;官员出国潜逃;因病不回国了;官二代被捉了,公民们评论上都强烈的要求:查处官员财务情况;直接说肯定有腐败;为那些公职人员死伤叫好,根本是活该什么的。”
的确,有些公务员滥用职权,为自己与他人谋求方便。这些人的确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些人只会以偏概全,认为公务员应该“全部死光”。
所以这就导致了某些时候,有些公职人员因公殉职或受伤,但是依然有一些无耻之徒通过各种渠道来侮辱、诽谤这些真正的英雄。
资料显示,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这些人一边享受着公务员的服务,一边振振有词地抹黑这些为自己服务的人。
而且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好像只要有人在社会上与公职人员发生矛盾,他们总会把一句话当成自己的武器。
“为人民服务”
没错,伟大的毛主席的确说过“为人民服务”。
但是有些人企图通过歪曲这个伟大思想来达到敌对、孤立公职人员的目的。这些人是极其愚蠢且无知的。
1.公务员在什么地方为人民服务
打个比方
在文章开头的冲突中,那位公务员(我的亲戚)是在政协的宣传部工作。
那么如果她做到了为人民服务,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就是她每天在单位都努力地写稿子,而不是她在大街上被别人当成奴仆来使唤!
2.“人民”与“公民”
“人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政治概念。但是我在查阅资料后发现,“人民”的概念是与“敌人”相对的。
“人民”与“公民”之间主要有三种区别
1、定义区别:
人民,更多意义上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即一国成员之中,对某个政党的理念表示认同并拥戴,那么该部份成员即为该政党之“人民”。
公民,是相对国家而言,即每一个自然人,自他出生在某一国之日起,就取得的作为该国成员的资格,这个资格也叫国藉。
2、性质区别: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
3、范围区别:
人民是个集体概念,是众多人的集合体,任何个人都不能称为人民,而公民或国民则可用称于单个人。
第三种区别里明确写到:
“ 人民是个集体概念,是众多人的集合体,任何个人都不能称为人民,而公民或国民则可用称于单个人。”
所以在开头的冲突中,那个仇公的陌生人并不是“众多人的集合体”,所以不属于“人民”。
单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从逻辑的高度狠狠地击败大多数仇公的人。
但我知道肯定还有人会反驳我:
“不对啊,有那么多人都在骂公务员呢!我们难道不是众多人的集合体吗?既然如此,我们就是人民。”
但是“人民,更多意义上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即一国成员之中,对某个政党的理念表示认同并拥戴,那么该部份成员即为该政党之“人民”。”
但是敌对、鄙视、孤立那些真诚地为人民百姓服务的人,使公共职务无人旅行、社会秩序混乱明显违背了我党的政治理念。所以他们根本不能,也不配拥有“人民”这个神圣的称呼。
所以仇公务员的行为,从道德、法律和逻辑上都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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