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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活力与秩序的辩证关系

深刻把握活力与秩序的辩证关系深刻把握活力与秩序的辩证关系-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深刻阐明了如何科学认识和有效解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战略与策略、守正与创新、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关系。”其中,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深刻阐明了如何科学认识和有效解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行稳致远的全局,必须全面、系统、深刻地把握其辩证统一关系,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坚持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我们党推进社会建设的一条主线是坚持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维持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在追求现代化的艰苦卓绝奋斗中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的景象。70多年来,我们坚持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使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在实现经济活力迸发的同时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确保社会有序运行。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艰难困境,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单位制等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社会管理体系,通过对社会的行政化管理将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序组织起来,形成了高度统一的社会认同,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但是,秩序有余而活力不足的社会治理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认识到只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充分激发中国社会的活力,才能改变落后的面貌。于是,构建有利于发挥人们生产积极性和勤劳致富潜能的生产关系,成为体制改革的重要命题。从单一公有制,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极大释放了经济社会活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同时,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也呼唤着传统社会治理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到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秩序与活力日益动态平衡,群众参与的制度化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高,为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基本保障。今天的中国社会充满生机活力、保持和谐有序,处处迸发着活力,处处孕育着希望,鲜明展现了“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的时代景象。历史和实践不断证明,既要让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又要保持社会的和谐有序,如此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惊涛骇浪,在新时代创造中华民族新的更大奇迹。

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保证

活力是指社会发展旺盛的生命力,主要体现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和社会各个体创造力和潜力的竞相迸发和充分发挥,蕴含着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性,表现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与人类文明的可持续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充分激发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的活力,注重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涌流、竞相迸发,是我们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的重要原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调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社会成员的活力和能动性,使各个阶层群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这样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令人刮目相看”的重大成就,进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为秩序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秩序是指社会有条不紊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党和政府通过法律、制度和道德对社会各主体的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管、调控和治理,也包括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等的自我管理,表现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式现代化要持续推进,必须构建秩序和稳定。没有秩序,现代化进程就无法顺利推进,现代化的成果也无法巩固,整个社会也会失去活力。中国发展历程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同时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应对转型阵痛、确保了社会长期稳定,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有序释放,实现了活力与秩序、发展与稳定的平衡。实践证明,只要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保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就一定能凝聚民心,维持社会团结,铸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合力,进而为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创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活力与秩序从来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统一。活力蕴含着社会的丰富多元,社会如果缺乏活力,就缺乏创新的动力,人们参与现代化的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人的潜力和自我价值难以得到实现,社会就会缺乏生机而陷入死气沉沉的状态。秩序则代表着社会的有序、和谐和稳定,良好的社会秩序为人们创造力的迸发和潜力的发挥提供基本前提,没有稳定的秩序,就无法获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向好提供环境支持,是社会焕发活力的前提和保障,社会活力为人们有序参与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动力,活力的迸发则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秩序的提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活力是目的,秩序是前提,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必须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

以旺盛活力激发动力,以安定有序赢得长远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要极大地释放社会的活力,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让人们的创新活力充分涌流,让人们参与发展的动力竞相迸发;又要维持社会稳定、有序和健康发展,加强法治和道德建设,改革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只要科学有效协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保持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就一定能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续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

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防范化解的矛盾问题更加严峻复杂。这要求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现代化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把国家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活力。

要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社会活力与秩序有机统一,需要确保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在这一模式中,政府治理是保证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但并不意味着一味扩大政府的权力,而是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实现从“管理管控”到“寓管理于服务”的转变,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下,让社会调解和居民自治参与社会治理,实行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借鉴北京“接诉即办”等基层治理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鼓励科学家、企业家、艺术家等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创新创造,形成劳动创造财富、实干创造业绩、奋斗创造幸福的正确导向,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作者何虎生、雷引杰,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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