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实际上就是社会环境对人的社会化的结果。社会化是指社会个体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个体能动地接受生活技能、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完成社会人的塑造并将这种结果反作用于社会的双向互动过程。社会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包括政治、经济宗教风俗习惯等等。儒家历来重视社会文化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汉书·艺文志》指出:“儒家者流…明教化者也。”特别是礼乐的教化功能,儒家多有阐发。孔子云:“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乐的教化方式,孔子提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即实行“德教”和“礼教”。
明清时期徽州社会文化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中,最突出的是儒家伦理道德的物化象征——牌坊、祠堂的社会教化功用。州府属各邑,皆有名宦祠,乡贤祠,以供祭祀或纪念;同时还为之立传,载诸方志。除了为扬名仕途者而建的祠堂、牌坊外,还有为旌表孝行、义行、贞节、廉介而建。这些显示家族荣誉的物化象征,起着道德榜样的作用,对人起着潜移默化的特殊的社会教化功效。此外,徽州戏剧、通俗小说等地方文化所宣扬的忠孝节义观念,也起着类似的作用。总之,影响个体社会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它们相互渗透,共同作用于社会化的个体。个体社会化的结果,是为社会培养一个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成员,使其在社会生活中担当一定的角色当然,也有出现社会化的障碍现象,即未能按照社会预期的要求而正常内化。“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就说明了社会环境与个体的内在联系。在聚族而居、儒风独茂的人文社会环境下,明清时期徽人的社会化结果可从封建文人官绅的描绘之中可略窥一斑。清人道昆在《太函集》中声称:“新安自昔礼义之国,习于人伦,即布衣编氓,途巷相遇,无论期功强近,尊卑少长以齿,此其遗俗醇厚,而辑让之风行,故以文特闻贤四方。”
随着社会教化逐步加深,徽人越来越自觉地以儒家伦理来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康熙年间,出任徽州同知兼祁门县令的姚启元,对他初入境的印象作了这样的描述:“入其境,见君子让如慢,廉而知耻,无迎鱼矣;见其小人愿而恫慎,而知畏,无挺鹿矣。”他不仅发出慨叹:“此礼义之国,有先王之遗风矣。”其中虽不免有溢美之嫌,但程朱理学对徽人的影响之深刻是不容置疑的。不同的社会文化形态存在着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在社会化传播过程中,这些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经过不断地重复强化,积淀成不同社会文化心态。
社会文化心态是指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所形成的具有普遍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心理趋势和价值取向。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是社会文化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而社会文化心态一经形成,内化于人们的思想意识的深层,成为一种潜在力量,往往在无意识中支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明清时期的徽州,由于其典型的社会文化环境,“业儒仕宦”是徽人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心态。这种心态,可以从徽州商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上得到最充分地展示。明清时期的徽州,“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业儒和贾成为徽人所从事的两项主要的职业。
但是,在徽商看来,只有科举入仕才能给家族带来无上的荣誉和崇高的社会地位;即使富王侯而无名佚,仍然不算光宗耀祖。这就是徽商津津乐道的所谓“非儒术无以亢吾宗”,“非诗书不能显亲”。如徽商吴士佩在与人谈起兄弟之事时说:“吾家仲季守明经,他日必大我宗事。顾我方事锥刀之末,何以亢宗?”这种心态,深深地影响着微商的行为方式。“贾而好儒”是微商的最大特色;经商致富后的徽商,往往走上“由贾入儒”,甚至“由贾入仕”之途。即使入仕无望,有些微商往往以“贾服儒行”来自诩自慰。
清代歙人汪道昆说道:“新都(微州)三贾一儒,……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夫人毕事儒不效,则驰儒而张贾;既侧身响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驰贾而张儒。一张一弛,迭相为用,不万钟则千驷,犹之能转毂相巡,岂其单厚计然乎哉。”这种“张儒”和“张贾”两者“迭相为用”的结果,势必导致“士商渗透”或“官商融合”。这些“服贾”、“业儒”或“入仕”的微商,他们“处者以学,行者以商”;行商取厚利,业儒求名高,故他们往往“商而兼士”或“仕而经商”徽商的这种行为方式是社会环境对其影响的必然结果。
参考资料
《汉书·艺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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