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相信道德吗?这个常被利用、捆绑、扣帽子……的名词。
最近发生的很多事情似乎都引发了道德讨论,哦不,道德鞭挞。在一个热点事情的讨论上,社交网络似乎人人都是卫道士,那另一面——违背道德的人,他们又是如何建构不道德的逻辑并作出行动的呢?
熊培云说,“真正的道德,是人心的决断。真正的自由,在于你决定要过美好的生活并且为之努力。”
现在看到这句话,你会不会马上嗤之以鼻——鸡汤!今天的社会氛围,消解着人们对文本理解的耐心,也消解着社会的道德氛围。
今天看来,谈论道德似乎和熊培云的那句话一样,太过天真与乐观,但若没有这份天真与乐观,我们的个人与社会又将何以为继?
今天分享熊培云的一篇旧文《为什么要相信道德》。
为什么要相信道德?
文 | 熊培云
在患难中支持我的是道德,使我不曾自杀的,除了艺术以外也是道德。
——贝多芬
面对道德,当代中国人难免给人一种态度暧昧的印象。一方面,他们贬低道德,不相信道德,似乎要抛弃道德,因为法律才是关键;另一方面,他们又明白无误地宣称中国正在面临一场道德危机,似乎要拯救道德。态度暧昧的背后是一种逻辑上的尴尬:造成这场道德危机的根源,恰恰是人们不再相信道德。
为什么中国人不相信道德,一个自称有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有无数道德君子的国家,为什么面临道德危机?中国人失去道德能力了吗?
不能说当下中国人已经远离了道德生活,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道德一词在这个国家已经变得声名狼藉。就国家而言,政府一讲道德,民众就会发笑—“请先治理好贪腐问题再说吧!”社会上也有人谈道德,但情况通常不妙,他们常常会被沾上“道德分子”的恶名—“除了道德暴力,你还会点什么呢?”
什么是虚情假意的道德
近一个世纪以来,有关道德的批评真是层出不穷,最有名的是黄仁宇的批评,他在《万历十五年》里断言中国历史上两大问题:一是缺少数目字管理,二是以道德代替法律。此前,胡适也曾这样批评空谈道德的人:“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是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讲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情味的国家。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而大谈道德、高尚,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明恩溥更是直截了当,在他眼里,当年中国官员的生活和国事文件,就像读卢梭的《忏悔录》一样,里面总是充满着最高贵的情感和最卑劣的行为。
我看到的有关道德的最尖锐的批评,来自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在他笔下,道德有时不过是失利者的良心发现。他讲了个故事,有天晚上,一个人趁着夜色去邻居家的菜园子里偷了个西瓜,回到家里一打开才发现是个生瓜。纪伯伦说,接下来奇迹发生了:这个偷瓜贼突然良心发现,为自己偷了别人的西瓜而悔恨不已。
如果需要,我还可以举出一些对道德进行严厉批评的例子。不过,任何明辨是非的人都知道,上述所有批评,并没有真正否定人应该具有的德性。他们反对的,是虚情假意的道德,是以道德代替法律的偷梁换柱,而非那些能够真正提升人类精神生活、可被视为“秩序之母”的真道德。以胡适为例,如果他放弃了对德性的追求,在他死后蒋介石也不会说他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代表”,更别说台北有几十万人跑到街上为他送行。
我不是一个热衷于谈论道德的人。但是,如果因为假道德流行,我们便唾弃真道德,这不是大义灭亲,而是“恨令智昏”的自暴自弃。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强盗那里买了一块假翡翠,发觉上当,却不敢找强盗评理,反而怒气冲冲跑回家,砸了家里祖传的真翡翠。
不相信道德的后果
今日中国社会,比道德沦丧更令人痛心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道德。有人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学家伯尔曼也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如果我们承认法律的制定源于一个社会的整体上的道德需要,而一旦所有道德基础都崩塌,那人们为什么要相信法律?如果法律被信仰正是因为它是建立于道德的内核之上,一部没有道德内核的法律又怎么可能得到真正运行?
与此同时,还要思考另一个问题。当法律不在场,道德也不在场时,会是一种怎样的结果?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一位妇女在公交车上被歹徒当众强奸,所有看客都对此置若罔闻。类似“只围观,不救人”的悲剧在中国并不少见,显然,这里缺位的不是法律,而是道德。
对于见死不救、见义不为,人们会找出很多理由,比如一个人不敢上去制止,可能是因为陷入了“囚徒困境”,他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帮他。还有一种可能,即“责任分散”,这么多人,为什么一定要我去救?等等。其实最关键的因素,还是道德不在场。
假如这是一个有道德底线的社会,情况则完全不同:
奥古斯丁曾经说过,所谓美德不过是一种正确的爱,它让你爱应该爱的,恨应该恨的。在此意义上,道德并非只是品行,更意味着明辨是非。当法律形同虚设或者法律不在场时,社会还没在面临灭顶之灾,因为在场的道德仍然不失为守卫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为法治不彰而贬低道德,和因为伪善盛行而唾弃道德一样,都是一种自暴自弃。任何一个功能正常的国家,都不会贬斥道德。对于身处转型期的国家,道德与法律更可以互为良药,同舟共济。一方面,善法可以提升道德的水准,另一方面,道德可以打破恶法的坚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道德也被放弃,不但所有的秩序都崩溃了,而且社会也将丧失重生、再造的可能。
正因为法律对应的是权利,托克维尔认为,除了一般道德观念,没有什么观念可以与权利观念媲美。权利观念无疑是道德观念在政治层面的运用。
你是否也陷入过“集体自污”
网上流行着许多似是而非的话,比如:“我们恨贪官,又拼命报公务员;我们骂垄断,又削尖脑袋往高薪单位钻;我们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找关系。总之,我们愤怒,不是因为不公平,而是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我们不是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是想让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这种骨子里的自私,才是真正应该反思的。”
我不知道是谁写的这些话,更不知道他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明明是他们,非要说是你们;明明是你们,非要说是我们;明明是一部分人货真价实的腐败,非要说是所有人趋之若鹜的腐败。通过这种“泛腐败论”,腐败竟变成了人人皆可腐败上免责的当代中国文化。同样的论调还有国民性批判,国民性批判实则是一种“反向歧视”加“集体自污”。这不是时人的清醒,而是甘于道德自污的堕落。
我还看到有人说今日中国是“全民腐败”,甚至说“官场腐败”不可怕,可怕的是“全民腐败”。我代老家村口的老头老太太们问一声:中国何时机会均等“全民腐败”了?那些不掌握任何公共资源者如何腐败?
你指责官员腐败,他说你有什么好议论的,你当官了不也一样腐败?这种现象,无异于城管在打人,你不去制止他,反而责备自己有问题,说如果你是城管,你也会打人。在这种没有是非、没有道德勇气的社会里,结果只有一个:坏人无所不能,好人无所作为。
所以我说,这种“大家都有病”的逻辑,实际上是在消耗一个社会的道德资源,而这种道德资源,本是推动一个国家社会转型所必须的。
道德的力量
如果执法者遵从法律并且有德行,社会自会朝着好的方向走。比如在2012年底,美国有位交警在给一位生活困难的汽车司机开罚单的时候,暗中给了这位司机100美元。因为执法者体现出的德行,这条新闻里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最可怕的情况是,政府单方面要求社会在德行之内服从,而自己却在法律之外为所欲为。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最需要治理的是公权力的德行。在规则还没有制定起来时,道德力量助其创立;当创立的规则被认为不义时,道德力量助其消亡。套用尼布尔的话来说,人有恶的倾向,所以法律成为必要;人有善的倾向,所以道德成为可能。道德的魅力更在于它沟通人心的能力。人们通常认为,道德是一种自律行为,而法律是一种他律行为。事实上,道德所暗含的感召力(扬善)与羞耻心(抑恶)同样具有他律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艾丽斯·保尔、甘地、马丁·路德·金等人备受推崇之原因。在一个充满仇恨和不平等的世界里,他们不仅唤起了同代人勇敢地面对不公,同样以他们的艰忍唤起了统治者的羞耻心。
1917 年到1919 年间,艾莉丝·保尔发起“寂静的哨桩”运动。白宫门前,每天都有几位妇女举着旗帜,质问威尔逊总统妇女何时有投票权。1920 年,美国通过xian fa第十九条修正案,承认妇女的投票权,艾莉丝·保尔梦想成真。
甘地说:“我们会用我们忍受痛苦的能力,来对抗你们施加痛苦的能力。我们会以灵魂的力量,来对抗你们肉体的力量。我们不会恨你们,但我们从良知出发,却绝不会服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尽可以对我们随心所欲,我们却依然会爱你们。”这就是非暴力的力量,而非暴力的力量,说到底就是道德的力量。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有幸在偏远的农村读到雪莱的诗歌,了解他短暂而美好的人生,并将其视为自己的精神向导。在后来的英文阅读中,我更惊喜地发现,他曾被甘地视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先驱,进而对他了解更多。可惜的是很多中国人只知道《西风颂》里的雪莱,而不知道《无政府主义的假面游行》里的雪莱。在这首长诗里,雪莱说:
如果有人作恶,
我们却无法制止,
那我们也要像寂静的森林一样挺立,
而当作恶者平息了对人民的怒气,回到街上,
我们每一位妇女都要鄙视她。
如果好人必须把监狱填满,
坏人也必须在狱外孤独终老。
真正的道德,是人心的决断
还有两点需要补充说明:
其一,尽管我在这里讲道德的力量,但我并不希望道德成为外加的大棒,而希望它成为从人心里长出来的人间食粮。所以,我反对任何形式的道德暴力,比如强迫别人按自己的要求爱国。与此同时,我也并不认同公众对精英的道德期许可以简单地归类于道德暴力。当一个精英获得了世界性的话语权,民众期望他说一点有益于社会开放的话,显然是和暴力无关的。
其二,推崇道德并不代表要生产道德完人。在过去,道德被“圣人”与“榜样”所代言,然而这种完美的预设在开放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诸如几十年来以政治要求塑造的道德完人,一旦倒塌,所毁掉的恰恰是道德本身。
如何避免这种“完美的绑架”,最好的办法还是就事论事。比如说,马丁·路德·金并非世俗精神要求下的完人。在他死后,FBI透露马丁·路德·金在全美各地演讲时曾经嫖娼,然而这些细节并不影响世人评价他在追求美国梦时的道德勇气与坚持。
美国人珍惜在马丁·路德·金身上的道德资源,美国人花了15年时间、耗资1.5亿美元为他在华盛顿纪念碑边上建立了纪念园。“我有一个梦,有朝一日,我的四个孩子将生活在一个不以肤色而是以品行来评判一个人优劣的国度里。我今天就有这样一个梦想。”那一刻,金说出了所有黑人的梦想。
2012年的一个冬夜,我这个纪念园里细细地读过上面的每一个字母,并在下面这句话前面停留许久。
“Darkness cannot drive out darkness, only light can do that. Hate cannot drive out hate, only love can do that.”(黑暗不能驱逐黑暗,但光明可以;仇恨不能驱逐仇恨,但爱可以。)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刀剑,有的只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恒久召唤。真正的道德,是人心的决断。真正的自由,在于你决定要过美好的生活并且为之努力。
马丁·路德·金纪念园,图为奥巴马在马丁·路德·金的雕塑前
我们内心掩蔽的神性
常言道,动物知足而不知耻,人知耻而不知足。对于人类来说,知耻是对不知足的一种平衡。所谓道德,归根到底是灵魂上的事情,也正是因为有道德自觉,因为知耻,人才不愧为是一种有着神性的存在。虽然生活的磨难、人性的复杂会时而遮蔽这种神性,但当一个人会为他人的不幸而哭泣,我敢断定,这里有神性的光辉。
相信道德与崇高,同样是给人性一个神性的出口。相信道德与崇高,意味着开始具备一种精神能力,正确地理解生命与生活,并在这个动荡的世界里找到安宁的归宿。我之所以认为康德以后的哲学误入歧途,是因为那些浅薄的哲学家剔除了人所具有的高贵与神性。康德说,有两种事物,我们愈是沉思,愈感到它们的崇高与神圣,愈是增加虔敬与信仰,这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敬畏星空与道德,就在敬畏自然与人的神性。所以康德说,上帝在我头顶,也在我心中。
我曾将人的发育分成兽性、人性和神性三阶段。兽性阶段我活你死,是人最私的阶段;人性阶段人同此心,你我共生;神性阶段为别人活得更好自己可奉献牺牲。人正常发育,从野蛮到文明,即为兽性减少、人性中和、神性上升的过程,所谓善恶,即在于三者混和之比例。
小时候我在乡下生活时,曾经撕碎过昆虫,作为孩子,那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恶,而现在完全不忍,那是因为我心中长出了慈悲心。
回到前文提到的“泛腐败论”,我绝不相信“仇恨腐败”的人都想着自己腐败,我绝不相信批评体制的人都是想进入体制内,我绝不相信中国没有想堂堂正正过体面生活的人。我虽不信神,但我相信人的内心有被掩蔽的神性,相信世界有着某种永恒的秩序。今日中国人若能相信些东西并有所敬畏,有所珍惜,坚持的人多了,这个社会自然会好起来。
(根据课堂讲稿整理)
选自《这个社会会好吗》中的《为什么要相信道德》
(有部分删节,图片来自网络)
熊培云 著,理想国,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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