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近期的一些网络事件,遂写下一点思考。
1. “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这是作为自由主义者的胡适,晚年所提倡的话。当“自由”变成了一句口号,往往压制那些反对支持自由这一价值的声音,高举这些价值的人往往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而宽容则避免了这个问题:宽容是对各种不同声音的包容,允许不同意见之间的对话和竞争。宽容意味着多元主义,意味着对自身立场的不断反思和拷问,而不是高举旗帜。
2.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而不是别人的。
我们可以提倡道德,但不能要求别人道德。道德被用来要求别人,总是不免道德绑架——自己成了他人道德的审判者。耶稣不止一次批评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5,路6:41-2)有意思的是,当人用道德要求别人或者群体时,很容易陷入“以理杀人”。
何怀宏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宋儒对立“天理”与“人欲”,实际上是把“天理”理解为正常合理的欲望,而人欲是那些过度的、妨碍他人的私欲;天理-人欲之辩,实际上是针对统治阶层或学者仕宦而言——假如用“治己”之学来“治人”或“治民”,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人生观-儒教观点,”《对话:儒释道与基督教》,396)他进一步指出,社会角度的生命欲望和个体修身角度的生命欲望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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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孟子反而是用民之“利”来定义“义”的:“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这可能来自孟子的论敌墨家对百姓之利的看重,也可以跟近代效用主义Utilitarianism进行一定对话)而孟子的这一观点又在戴震和焦循那里得到回响:如何思考一种建立在所有人之上,而不仅仅是精英知识阶层的道德?前者更多尊重人饮食男女之欲,后者往往强调个人的修身。又或者,在儒家内部,可能是有两种不同的道德,一种是孔子所说“克己复礼”,另一种则是孟子的“百姓利乐”路径?(胡适所说的:“爸爸政策要人正经规矩,要人有道德;妈妈政策要人快活安乐,要人享受幸福。”《中国哲学史大纲》,216)
由此我们可以重新思考两个问题:1)古典政治(柏拉图《理想国》和《大学》)都在讲政治生活是个人道德的延伸,但问题是否可能由于个人的道德追求而来过高要求普通民众的道德?2)这是否意味着,在社会政治领域的道德,跟私人的道德有着不同的要求?
我自己对这两个问题的尝试,是以上的那句话:“道德是用来要求自己,而不是别人的。”这样既保留了在一个社会中个人的自我要求,又去避免道德绑架和成为道德判官或键盘侠。这背后隐含的观念如同那句法国谚语所说,“理解一切就是原谅一切(Tout comprendre, c’est tout pardo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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