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是土地革命时期留下来的一块书写有“土地法”的墙壁,也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保存完好书写在青砖墙上的草案。这块墙壁在箭厂河乡东南8公里的方湾村方明周的住房的砖墙上,用石灰泥抹成,壁面洁白光滑,高1.42米,宽2.86米,《土地》正文用毛笔坚写楷书,字体规范清晰,四周有图案花边。
土地法令(土地法令内容)
这部《中国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是1931年11月27日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颁布的。1932年初,传达到鄂豫皖根据地后,紫云区二乡(现今新县箭河方湾村)苏维埃政府主席派秘书方思归将全文书写在方湾的一面青砖墙壁上。
1929年12月,细吴家会议颁布了《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紫云区箭厂河一带根据这个《细则》进行土改试点,1930年推广到全根据地。1931年,张国焘来鄂豫皖根据地,声称“鄂豫皖根据地土地改革不彻底”,并强烈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左倾”土地政策,硬要重新土改一次,遭到根据地党和红军领导人的坚决反对。
正好在1931年11月2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在1932年春传达到鄂豫皖根据地中心区箭厂河,苏维埃主席请瓦匠在方湾村一面青砖墙上用石灰泥了一块长方形的平面,请秘书方思归将其用墨笔抄写在在墙壁上,进行广泛宣传,以示对张国焘错误土改路线的抵制。农民们看到后,相互传诵,喜上眉梢,看到了这面墙壁就看到了希望。这一举措对巩固根据地进行土改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32年秋,红军主力转移后,方湾村群众想方设法保护它,用黄泥和稻草将其糊盖,才得以保存。直到1966年揭开。1978年新县文管会在墙壁外做了一个柜式保护罩。1979年公布为新县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2年记入《新县文物志》。
1991年,河南省文物局拨专款,并派省古建研究所文物保护专家亲临现场指导,将这块墙壁切割搬迁到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陈列。现在是国家一级文物,也是该馆的镇馆之宝。
2016年新县人民政府将箭厂河乡方湾村青砖墙上的《中国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进行了复原,并建立了纪念碑。
大别山站三级消防士姜伟:瞻仰了这份草案,心里不禁有许多感慨,这面“墙”写出了广大农民的心声,也体现了革命战争年代“党爱民践行使命,民拥党赤胆忠心”。作为一名新时代指战员,要发扬革命先烈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百折不挠、气贯长虹的担当精神,立足岗位继续沿着革命前辈的足迹前行,在逐梦路上留下无悔足迹,为新县消防事业而努力奋斗。
大别山站专职队员石文利:走进旧址,寻访家乡厚重历史文化,看着书写在青砖墙壁上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仿佛看到了革命先烈们那段峥嵘岁月,作为一名指战员,要以此次探访为契机,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鼓起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