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私信提出了一个问题,说清代的学政是几品官?与督抚又是什么关系?关于学政的文章之前御史写过不下于五篇,但秉着有问必答的原则,御史还是要旧话重提,来具体讲一讲这两个问题。
唐朝钦差大臣相当于什么官(钦差大臣相当于什么官几品)
明清两朝尤其重视学校、科举,在地方上特设学官管理一省之教育。不过明代时不叫学政而称“提学”,就是具体的职司也多有不同。明代的提学隶属于地方,没有独立的衙门,品级也不定多为正四品,若是以佥事出任提学,则为正五品。
清初时期,于各省设督学道,带按察司佥事衔,以各部郎中由进士出身者擢用,称为学道。康熙时期,各省学官规定翰林官与部属官并用,凡翰林出身者称为“学政”,而部属官则称“学道”。
雍正时期,裁学道之名,统一称学政,并依出身甲第,各加翰林编修、检讨等衔,此后形成定制。
也就是说,各省的学政品级是不定的,以各部郎中为例如果出任学政那么品级就是正五品,而要是员外郎出任则为从五品;若是翰林官,则多加编修、检讨衔,品级只是正从七品而已。
不过到了嘉、道时期,学政的品级有所提升,通常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进士出身人员中简用,各带原衔品级。但一般多由翰詹选任,酌给侍郎衔,或直接任为侍郎,为正二品大员。
可以这么理解,嘉庆以前,学政的品级一般不会超过三品,而嘉庆以后,学政一般都是翰林出身且例加侍郎衔,属于二品大员。以品级而言,各省学政与督抚是平起平坐的。
与明代不同,清代将地方的教育单独拎出来自成一个系统,学政有独立的衙门,并被赋予密折奏事之资格,与督抚互不统属。不管是地位还是职权,都远超明代的提学。
学政的任期是三年,每届乡试完毕后,吏部、军机处要重新提名各省学政人选名单,很少会出现学政连任的情况(也不绝对,比如张廷玉的弟弟张廷璐就曾连任江苏学政)。
从岗位性质来说,学政不属于正式的职官,而是属于“差遣”性质,可以理解为朝廷特派的专管一省教育、科举的钦差大臣。所以学政所用之印信与督抚相同,称为“关防”。
清代地方官系统中,总督、巡抚为最高军政长官,此外还有八旗驻防将军、都统。按照清代的官制,凡遇重大地方政务,总督要会同将军、巡抚商议,并联名上奏朝廷。在排名次序上,将军居第一位、总督、巡抚次之。
各省学政是不能参与地方行政的,因此也不会与督抚联名。不过学政的地位很高,正常排名是在将军、督抚之下,居布政使、按察使之上。
清代设置地方大吏,职责权限多有重合交叉,既让总督、巡抚、驻防将军等互相监督,再加上一个学政,令其专管学校和考试等,同时又赋予密折权,让其监督地方有无私弊。
此外,皇帝也令各省督抚监督报告学政的表现,年终也要给出考语。不难看出,学政可以监督督抚,同时督抚又可监督学政,如此安排不可谓不周。
尽管制度上是如此安排的,可官做到了督抚这个份上,早已是官场老油条了,皇帝完全低估了臣下的生存智慧和协调能力。学政一般为初任,到地方人生地不熟,对方面大员自然是尊重有加,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谁也不会撕破脸。
同样,督抚知道出任学政的都是翰林院里头出来的人中龙凤,前程不可限量,他们在学政任上不过是个过渡,日后入阁拜相也未可知,所以也乐得友好相处,该请客请客,该送礼送礼,当个菩萨供起来就行。
嘉、道时期的大臣、重臣,都有考取学差和提督学政的经历。学差即主持某省乡试,是一次性的使命,但对于那些穷翰林们来说,能当上一任学差就意味着可以解决自己面临的经济压力,短短数月时间,至少也会捞上几千两的好处费。
而一旦被选为学政,那么就可以一步迈进小康。和准地方官不同,学政上任按例是不能携带家属的,只有八位幕友和数名书吏,外加轿夫和家仆。
学政在任三年,在俸禄之外也有养廉银,只不过比督抚要少得多。以江西为例,学政每年的养廉银为3500两,若加上地方各级官员的孝敬,那么除去开销每年也能捞上一万两银子,也算是一项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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