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忠超委员:
您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保护活化“佗城遗址”文化遗产的提案》(第68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乐昌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其他等文物古迹点多面广。我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391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韶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乐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一般不可移动320处。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贯彻落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大会和全省文物考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深刻认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责任。特别对文物保护工作要强化监管,守土尽责,敢于担当,切实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乐昌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近两年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先后印发《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昌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7年)的通知》《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乐昌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文物保护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
(二)狠抓工作落实,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做好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先后印发《乐昌市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乐昌市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半年一次安全检查,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一年一次安全检查,对市博物馆和全市391处文保点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制定工作台账,期限整改。扎实开展市(县)级以上文保单位两线范围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我市71处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
(三)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先后争取上级资金开展朱家村紫阳书院修缮工程、大坪南昌起义军和红七军革命活动旧址杨氏宗祠、文昌阁开展修缮工程,乐昌市文物保护单位大坪村三步斋、养正斋、清白第等修缮工程。做好市县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四有”工作和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赵佗城遗址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赵佗城遗址的基本情况。赵佗城遗址位于乐昌市乐城街道办事处大昌社区居委会河南农机加油站旁,建于秦,坐南向北。为南海都尉任嚣所筑任将军城(又称任嚣城),而后赵佗任南海尉,改称赵佗城。元朝至元十二年,城为郴寇所毁。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城址仍存。20世纪80年代尚存遗址为城墙转角,东西长58.7米,南北宽28.5米,面积约1673平方米。1986年,省文物考古队对赵佗城进行考古发掘调查。出土文物有绳纹瓦、筒瓦、陶片。1987年12月17日,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被公布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因地处武江河畔,多次被洪水冲涮,遗址尚存面积40平方米左右。该遗址的发现,对研究粤北秦时期的历史文化以及南海尉赵佗在粤北的军事布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和依据。
(二)履行属地责任,做好巡查检查。每年乐城街道办事处都会履行属地责任,有计划的对赵佗城遗址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巡查检查,并督促对赵佗城遗址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定期对赵佗城遗址巡查检查,并清理杂草等。
(三)推进赵佗城遗址活化利用。因赵佗城遗址位于武江岸边,赵佗城遗址的活化利用工作等需符合水务部门的规划要求。经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实施的武江右岸碧道(张滩闸坝-富湾电站)工程已将佗城遗址及遗址相关文化纳入其规划设计。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水务局沟通,协助做好佗城遗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
提 案 清 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1、高度重视,彻底改变目前佗城遗址杂草众生、乱石凌轹、管理保护缺失等现状。
2.坚持规划先行。
3.建议以佗城遗址为核心建设佗城文化广场。
4.建议将佗城遗址建设成乐昌历史文化、名人趣事集中展示地。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
做好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加强管理保护,确保文物安全
武江右岸碧道(张滩闸坝-富湾电站)工程已将佗城遗址及遗址相关文化纳入其规划设计
配合水务部门推进武江右岸碧道(张滩闸坝-富湾电站)工程,完善佗城遗址及遗址相关文化规划设计,做好活化利用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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