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曲阜市域行政辖区,总面积814.76平方千米;规划重点范围为曲阜历史城区,总面积17.51平方千米。
2、规划期限
与《曲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保持一致,规划期末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3、保护原则
(1)坚持整体保护、真实保护的原则
(2)坚持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保护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
4、保护目标
(1)保持和延续历史城区三城叠套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点,改善历史环境,塑造曲阜历史文化名城独特意象。
(2)保护曲阜自然、历史和人文特色,传承历史文脉,建设中华重要儒学文化地标。
(3)改善历史城区内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建设“东方圣城、首善之区”,使曲阜成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5、历史文化价值特色
(1)儒学文化的发源地与核心传承地
曲阜是儒家创始人孔子的诞生地,是儒学思想发源地和儒学文化传播交流中心,具有独一无二的文化和精神地位。2019年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在曲阜成立,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公认的儒学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交流推广、国际合作的高端平台和具有全球引领力的儒学高地。
(2)曲阜是中华文明重要的文化地标
图1 历史发展脉络图
曲阜为齐鲁地区重要的始祖文化起源地,是上古时期三皇五帝生活游历的重点地区;祭孔大典是国家祭祀制度的重要历史见证,东南亚国家对孔子高度认可,孔庙广泛分布;“周礼尽在鲁矣”,曲阜是周礼的重要传承地;有延绵至今的宗族及其赖以形成发展的乡土环境,见证了中国古代社会以血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组织方式。
(3)曲阜是数千年中国营城史的典范
城垣选址和营建是体现中国道法自然、人地和谐理念的典型代表;曲阜共经历了六次城市营建,除商奄国城址无可考,周鲁故城、汉鲁故城、北魏石城、宋仙源城、明故城无不体现在 “礼制”思想下的规划;周鲁故城、汉鲁古城和明故城形成三城层叠的独特格局,明故城的“庙城”格局是我国城市建设史上的孤例。
(4)曲阜历史文化遗存丰厚
曲阜历史文化遗产等级高、数量多、类型全;人文鼎盛,名人辈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厚。
6、保护框架
全面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市域、历史城区及环境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四个保护层次,同时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曲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一览表
要素
类别
要素
名称
具体内容
自
然
环
境
山体
46处
九仙山
凤凰山、芦斗寺山、李子山、华山、正林北山、正林东山、岩山顶、石佛山、羊山、黑虎山、九仙山、龙山、五里山、九女棠北山、炭山、碾盘石山、貔狐涧山
石门山
老虎窝山、石门山、狐山、大牛山、二牛山、三牛山
防山
防山/笔架山、猫儿山、芦山
尼山片区
黄山、围子山、双山、五营山、五碟山、牛郎山、柴山、横山子、尼山头、胡家山、宋家山头、龙山头、昌平山、黄连山
九龙山
九龙山、亭山
其他区
小北山、盘龙山、柯楼山、四峪山
水系
干流
支流河道
泗河
郭泗河、纸坊河、竹子园干沟、小泥河、洙水河、时庄北干沟河、崄河、吴村河、横庙河、滕家洼河
沂河
蒋沟河、卸甲河、蓼河、烟袋河
古泉
古泉名称
现存古泉
逵泉、饮马泉、龙泉、凉水泉、濯缨泉、文献泉
消失古泉
茶泉、柳青泉、曲沟泉、两观泉、近逵泉、南泉、马跑泉、圣尼山泉、尼山圣母泉
自然保
护地
风景名胜区1处:九仙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2处:尼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九仙山市级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2处:孔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崇文湖省级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1处:尼山省级地质公园
历
史
村
镇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尼山镇
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凫村、夫子洞村
传统村落
3处省级传统村落:夫子洞村、葫芦套村、丁家庄村,建议传统村落11处
历
史
城
区
城垣关系
周鲁故城、汉鲁故城和明故城城址形成三城层叠的空间关系,仙源县城
空间格局
保护周鲁故城宫城居中、五横五纵的典型格局特色;保护仙源旧城“十”字方城格局特色;保护明故城“以城卫庙”的格局特色
水城关系
水环四城:鲁故城河、汉鲁故城河、明故城河、仙源旧城护城河;洙水拥城:自小沂河绕经历史文化街区、孔林、鲁国故城城墙遗址, 向东穿过历史城区,后与泗河相汇
重要历史标志点
仰圣门、孔庙门、大成殿、鼓楼、颜庙大殿、万古长青坊、孔林入口、周公庙、万人愁碑、少昊陵、孔子研究院、论语碑苑
文保单位
全国重点7处,为孔府及孔庙、鲁国故城、孔林、颜庙、周公庙、少昊陵及景灵宫遗址和景灵宫碑;
省级10处,为孔广森故居、慎修堂、姓氏源流序碑、仙源县故城、四府故址、县衙和西五府、明故城城楼、朱总司令召开军事会议会址、少昊陵遗址;
济宁市级7处,为明故城、北十府、明德中学旧址、颜翰博府、文昌阁和修治洙河碑;
曲阜市级4处,为十二府遗址、西颜林古墓、古泮池、池涯吴氏民居
古树名木
孔林、孔府(91株)、孔庙(1050株)、颜庙(76株)、周公庙(149株)、少昊陵(355株)
历史地段
明故城历史文化街区
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
“三孔”世界文化遗产1处,鲁国故城国家大遗址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济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曲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1处;其它未定级文物点819处。
建议历史建筑26处,
二、市域历史文化的保护1、
保护结构
图2市域总体保护结构图
突出曲阜在“山水圣人轴线”中的重要节点位置,与济南、泰安、邹城共同打造齐鲁中枢文化轴线。市域范围内突出山脉山体、河湖水系的生态人文价值,与不可以移动文物、历史村镇等共同构成曲阜文化遗产保护框架。
整体保护结构为“一轴、两廊、一核、三区、多点”。其中:
一轴,区域山水圣人文化轴线;
两廊,市域文化遗产聚集、与曲阜发展历程密切相关的两条文化遗产廊道,包括泗河生态文化廊道、沂河生态文化廊道。
一核,老城儒学文化核心区;
三区,市域文化遗产聚集、生态文化特色较突出的三大片区,包括尼山儒学文化新区、九仙山-石门山生态民俗文化体验区、九龙山-凫村孟氏儒学文化传承发展区。
多点:市域内历史文化镇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等。
三、历史城区保护1、保护范围
历史城区主要包括周鲁故城、汉鲁故城和明故城以及与之毗邻的相关区域,含周鲁古城北部毗邻的孔林和东部少昊陵-宋仙源城传统风貌区,兼顾现状道路和周鲁故城的界河洙水河,确定四至为:东至京台高速,南至有朋路、静轩东路,西至周鲁故城西护城河,北至北外环—秉礼北路—洙水河。总面积共计1751.38公顷。
2、历史城址及相互空间关系保护
在详细的考古挖掘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保护周鲁故城、汉鲁故城和明故城城址本体和在不同时期形成的三城叠套的空间关系。
3、历史城区格局保护
(1)保护周鲁故城宫城居中、五横五纵的典型格局特色。
(2)保护仙源旧城“十”字方城格局特色。
(3)保护明故城“以城卫庙”的格局特色。
图3 历史城区历史格局演变图
4、历史轴线保护
(1)保护以寿丘为中心,向南延伸至延恩路西延线形成的少昊陵轴线;
保护以周公庙为中心,向南至小沂河由周公庙路形成的周公庙轴线;
保护以孔庙为中心,向北由林道路、孔林,向南由万仞宫墙城门、神道路、大成路等共同构成的明故城中轴线。
(2)严格保护轴线不同区段的空间尺度和历史文化氛围,严格控制中轴线两侧的建筑功能、高度和界面。
(3)向南延伸明故城中轴线,强化南部新城轴线的功能和空间控制,突出历史文化内涵,成为整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中轴线。
5、视域、视廊的控制
(1)视域保护
仰圣门城楼、延恩门城楼俯视明故城;
周公庙台地看孔林、鲁故城东北城墙遗址;
静轩东路看鲁故城东南城墙遗址;
京台高速看少昊陵遗址;
北环路和秉礼北路、归德北路交叉口依次南望孔林、鲁故城东北城墙遗址、明故城;孔子研究院北看万仞宫墙城门。
控制视域内建筑的体量及色彩,避免体量和屋顶尺度过大的建筑以及大量高彩度和高明度的色彩对视域内的视觉景观造成破坏。
(2)视廊保护
神道路眺望万仞宫墙,阙里街眺望钟楼,县后街眺望大成殿屋顶,西门大街眺望孔庙角楼,西门大街眺望教育博物馆,仓巷眺望仰高门,西华门街眺望西华门,鼓楼东街和鼓楼西街眺望鼓楼,鼓楼北街眺望延恩门,陋巷街眺望陋巷坊,崇信门和池东街眺望泮池亭,以及保留城墙、两处剧场、西五府、孔广森故居、二府、曲师礼堂的视线。宋仙源城十字街中心四望视廊。
重要的视线通廊中不得有建筑、构筑物阻挡。视线通廊两侧的建筑不得在视野中对景观对象造成压迫感。
图4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总图
6、历史城区传统街巷保护
保护历史城区内历史上形成的特色道路格局以及以半壁街、陋巷街、东、南门大街、棋盘街等路为代表的道路名称。
不随意拓宽道路和改变道路线形,保持街坊内的街巷格局特征,不改变其空间尺度。严格控制风貌型街巷的街景,形成各自街巷景观特色。城市主次干路不得穿越历史城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
对林道路、神道路、棋盘街、陋巷街、五马祠街、阙里街和半壁街共7条街巷采取一类保护措施。保留相关历史信息,严格街巷的名称、走向、空间尺度,延续街巷传统风貌相关历史信息。
对县后街、颜庙街、博爱胡同、三皇庙街、结义胡同、仁义胡同、颜庙夹道(外夹道)等15条街巷采取二类保护措施。保留相关历史信息,不得随意更改街巷的名称、走向,不得大幅拓宽街巷尺度。
对西门大街、东门大街、通相圃街、城隍庙街、天官第街、辘轳把街、书院街、旧县街和周公庙街等24条街巷采取三类保护措施,保留相关历史信息,不得随意更改街巷的名称、走向。
7、历史城区风貌控制
依据空间结构特色,结合现状风貌,划定风貌控制区,提出不同风貌管制措施。划分田园风貌控制区、遗址风貌控制区、特殊风貌区、绿地风貌控制区、一类风貌控制区、二类风貌控制区、三类风貌控制区。
(1)田园风貌控制区
包括历史城区东部和北部城郊的乡村区域。该区域应以开敞的田园风貌为主,尽量少进行或不进行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
(2)遗址风貌控制区
主要指鲁国大遗址重点保护区。该区域不能建设与遗址发掘和展示遗址风貌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特殊风貌区
该区主要包括为三孔、颜庙、周公庙、少昊陵、寿丘、景灵宫等文保单位。
该区域的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应保持现状,可少量新增不影响整体特殊风貌的配套建筑。
(4)绿地风貌控制区
历史城区规划的大面积公共绿地,包括周公庙、人民公园、遗址公园等区域。该区域可以新建与绿地相关功能匹配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但不能影响古城的传统风貌。
(5)一类风貌控制区、
应严格控制建筑的色彩、屋顶形制、体量和高度,保持传统风貌。
(6)二类风貌控制区、
新建建筑的色彩、屋顶形制应符合传统风貌,有条件时逐步改造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
(7)三类风貌控制区
主要位于静轩路东段路北的区域。新建建筑在建筑风格上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图5 历史城区风貌控制分区图
8、历史城区高度控制
依据历史城区空间特点,根据不同建筑功能及风貌分区,划定不同高度控制区,分区控制建筑高度。将整个历史城区划分为特殊控制区,缓冲调整区,层数控制区(一层控制区,二层控制区,三层控制区,多层控制区,现状小高层控制区)和田园生态控制区四个区域。
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1、明故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明故城历史文化街区公布保护范围:东至秉礼南路,西至归德路,南至静轩路,北至延恩路,面积212.3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孔庙孔府片区、颜庙至东马道片区、泮池片区和西南马道至县衙片区,面积105.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以外,东至秉礼南路、南至静轩路、西至归德路、北至延恩路,面积约为106.5公顷。
2、明故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价值
(1)明故城是世界儒家文化的起源地与重要传承地;
(2)曲阜明故城的“庙城”格局是我国城市建设史上的独特案例;
(3)明故城至今具有真实性、多样性、生活延续性和层叠性的特征的活化古城。
3、总体控制要求
(1)街区一般控制要求
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设活动和展示利用不得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本街区位于世界遗产(孔庙、孔府、孔林)的遗产区及缓冲区内,应遵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世界遗产委员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指南》的有关规定。
本街区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国故城)的保护范围内,街区内建设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或核定规划要求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同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方案,在施工前应当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
图6 明故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应严格落实《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该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该区域内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应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和色彩。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具有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特征,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街巷界面风貌和景观特征。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3)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
范围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古树名木等保护措施应符合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措施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
五、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曲阜市市域范围内有“三孔”世界文化遗产1处,鲁国故城国家大遗址1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0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济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曲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1处;其它未定级文物点以及地下文物819处。
建议历史建筑26处,其中,23处为建国后建造;公共建筑18处,构筑物2处。建议政府审核并公布为历史建筑并挂牌保护。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曲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省级19项,济宁市级40项,曲阜市级145项。
保护和传承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人文精神等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对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发掘、记录、整理、登记,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抢救性保护已经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结合历史建筑的修缮在一些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地段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或主题展览馆,如宗族文化博物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到有形的物质载体上。有效保护和展示具有重要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图7 市域文化遗产聚集区保护规划图
图8 市域文化遗产廊道保护规划图
七、历史文化的展示与利用1、市域历史文化的展示与利用
(1)市域文化遗产展示结构
市域文化遗产展示结构为:“一核、三廊、三片、多点”。
一核:历史城区及周边形成曲阜儒学文化展示核心区,打造“儒学之源”。
三廊:加强市域内三条文化遗产廊道的全面展示。包括泗河文化遗产展示廊道、沂河-蓼河文化遗产展示廊道、崄河文化遗产展示廊道。
三片:突出老城外三片文化遗产聚集区的文化特色展示。包括尼山文化遗产展示区、九仙山-石门山文化遗产展示区、九龙山文化遗产展示区,分别打造为“圣人之乡”、“福泽之地”和“文教之所”。
多点:市域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加强文物活化利用,发挥文化传播功能。
(2)市域文化遗产展示线路
市域规划四条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崄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泗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沂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蓼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
崄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依托崄河南北主河道,结合九仙山-石门山文化遗产聚集区,同时串联沿线董大城古城址、韦家祠堂等文化遗存,以及梨园村、黄沟村、石头河村等特色村落,形成生态人文村落旅游展示路线。
泗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依托泗河主河道,结合老城文化遗产聚集区,同时串联沿线“三孔”世界文化遗产、鲁国故城大遗址、洙泗书院等重要文化遗存,形成儒学文化溯源体验展示线路。
沂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依托沂河主河道,结合尼山文化遗产聚集区,形成以尼山片区为重点,城区新儒学文化相结合的新儒学文化研学展示线路。
蓼河文化遗产展示路线:依托蓼河主河道,结合九龙山文化遗产聚集区,同时串联沿线鲁班传说、东夏侯石雕刻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非遗民俗文化展示路线。
2、历史城区的展示与利用
(1)明故城儒学文化展示片区
展示思路:保持原有传统街巷和建筑空间组织形式;摒弃低端零售业态,对原有业态进行升级;利用新建筑植入书吧茶社等文化产业;增加博物馆,可将曲阜城市变迁、曲阜宗族谱牒文化等独特内容进行展示;可将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作品、本土历史名人故事进行展示。
重要历史标志点:仰圣门、孔庙门、大成殿、鼓楼、颜庙大殿、至圣林;
主要景观节点:孔庙角楼、钟楼、西华门、阙里坊、颜庙门和陋巷坊、十二府、西五府、孔广森故居、二府、吴庭玉宅、文昌祠和泮池亭、县衙、静轩亭、延恩门、明故城城墙、两处剧场;
现存门户节点:神道路入口、宗鲁门、延恩门、秉礼门、崇信门、新南门;
主要涉及旅游线路:鲁城遗址线路(串联周公礼乐文化展示区)、明故城护城河步道、儒家文化线路(串联文化展示区内各个景点)。
(2)鲁故城礼乐文化展示片区
展示思路:利用国家十四五重点项目鲁国大遗址公园的建设展示周鲁城市格局,体现礼乐文化,打造“一轴三环五重点”
“一轴”:周公庙宫殿区通过9 号古干道打造景观视廊,至南东门延长到舞雩台。
“三环”:通过城垣及城门、城壕、城垣周边慢行步道这三条环线,打造环城景观带,附设修治洙河碑绿地广场、考古基地等节点,构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主体形象。
“五重点”:周公庙宫殿区、望父台墓葬区、南东门、舞雩台、立新联中冶铁遗址。
重要历史标志点:周公庙、万古常青坊;
主要涉及旅游线路:鲁故城遗址线路(串联周公礼乐文化展示区)、环城景观带。
(3)少昊陵始祖文化展示片区
展示思路:建设景灵宫遗址公园。通过旧县村改造形成传统风貌展示区,利用南部粮仓改造为传统工艺体验、匠人工坊;利用文化景观打造精品民宿。
重要历史标志点:少昊陵、景灵宫遗址公园、“万人愁”碑;
主要涉及旅游线路:鲁故城遗址线路(串联周公礼乐文化展示区)、仙源旧城沿河步道(串联周公庙步道)。
各展示片区通过游览接驳车(电瓶车)沟通,在延恩门、秉礼门、仰圣门、万古长青坊、周公庙、少昊陵设置接驳车停靠点。
保留现状静轩东路游客集散中心,在主要游览区域设置小规模游客信息中心6处,分别设在孔庙入口、古泮池文昌祠旁、东门大街棋盘街,后作街鼓楼北街口、古县衙和周公庙。
在明故城内及静轩东路以北旧县村以南配置住宿、餐饮和购物等服务设施配套。提升服务设施硬件条件,改善服务环境。
图9 历史城区展示利用规划图
3、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展示与利用
鼓励在符合保护原则和征得文物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积极对文物保护点进行合理利用。
工业遗产、商业老字号、农业遗产、传统村落、乡土建筑、文化线路、文化景观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保护管理应当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促进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活动的展示与传承。
历史功能为公共建筑的文物保护单位,如县衙,或建筑本身为规模较大公共建筑的历史建筑,如剧院,可活化利用的方式置换为商铺、餐饮、精品客栈、公共活动、博物馆等多种功能。
历史建筑在保护历史价值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鼓励居住类历史建筑的适应性改善。通过民居修缮补助政策和基础设施改善,提高历史建筑的居住品质。
对已经全部毁坏的古迹,原则上应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可以在原址立碑、亭作为标识,通过信息说明、灯光模拟等方式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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