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初,史学界、文学界突然掀起沸沸扬扬的“为曹操翻案”之风,郭沫若的历史剧《蔡文姬》及《替曹操翻案》的文章,则是其中的代表作。翦伯赞在《光明日报》发表《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一文,对曹操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据《史学月刊》1959年9期《关于曹操评价问题的讨论——综合报道》介绍,截至1959年6月底止,见于报刊上的文章、报道即达140篇以上。来自全国史学界、文学界和戏剧界的许多知名人士,如吴晗、谭其骧等很多历史学家撰文参加讨论。在这次讨论中,许多论点针锋相对,参与者公开争论,畅所欲言。
现在60年过去了,我们对于曹操到底该如何评价其实依然存在很多的争论。我们不妨看看当年大家讨论的状况。郭沫若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曹操虽然镇压了黄巾军但却继承了黄巾军的事业,平定乌桓是得到人民支持的反侵略战争。至于曹操的残忍好杀,郭沫若则找出了一些列原因来替曹操“洗白”。
还有很多就是艺术加工了,比如曹操在准备起兵反董卓时曾和工匠一起打刀,郭沫若也赞扬说:“我是特别重视这件事的。因为在一千七八百年前的知识分子就能够重视体力劳动,实在是件了不起的事。”郭沫若借剧中人之口反复颂扬道:“曹丞相爱兵如命,视民如伤。”
当然很多历史学家也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反对意见。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针对郭沫若的意见,发表了商榷文章。在文章中,谭其骧首先指出古人对曹操的评价也是有毁有誉的。谭其骧具体论述了曹操的历史贡献,归纳为四项大功:
1.结束了汉末豪族军阀间的混战,统一了北方。2.征服了乌丸和鲜卑,保障了边境的安宁。3.打击了名门豪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兼并,澄清了吏治。4.恢复了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还发展了生产。
同时指出了曹操的四项罪过:
1.打了农民起义军。2.曹操一生打的仗大多数属于统治集团间内部的战争。为了结束混战,求取统一,这些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在战争过程中杀人太多,这也不能不算是一大罪。3.曹操所推行的屯田制,对于百姓压迫剥削过于残酷,相当于一种变相“农奴制”。4.在道德品质方面,他的忌刻残忍实在也是不可饶恕的。
对于这场“替曹操翻案”的学术运动的背景我们不做过多讨论 ,郭沫若的意见我们也不讨论,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全盘否定或者全盘肯定的观点我们都知道肯定存在问题。不能为了黑而黑,也不能为了洗白而洗白。
我们来简单讨论一下谭其骧的四功四罪论,四项大功其实还好,这个是谁都不能否认曹操的历史功绩。当我看到四项罪过第一项“打了农民起义军”时,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但其实想想我们学的历史课本上不都是这样的吗。第二项罪过应该就是现在我们都熟知的曹操“屠城”,杀人过多也确实存在;第三项,其实是一个很隐蔽的观点,很少有人注意;第四项是个人道德品格,这个无可厚非。
其实在我看来,就像谭其骧先生所说的那样——古人对于曹操的评价也是有毁有誉的。所以其实说起来根本没必要翻什么案,因为本来就没有冤假错案。
对任何一个人评价,哪怕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应该是客观、全面的,不可能存在一个人只有优点没有缺点,反之亦然。如果真要翻案,那也是针对《三国演义》给曹操翻案,但是研究历史的人,总不会把《三国演义》当作史料来研究吧。
如何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千万不能轻易下结论,因为没有人能够完全对另一个人要认识全面。所以我们对于历史、历史人物应该有着客观、全面的看法,不能因为一个缺点就全盘否定,也不能因为几个优点就忽略了他的缺陷。
参考:《三国志》、郭沫若《替曹操翻案》、翦伯赞《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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