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介绍:日照贺氏溯源山东省日照市贺氏溯源考
在山东省日照市生活着一支一世祖为贺儒的贺氏族人,主要分布在日照市区、石臼街道、三庄镇、日照街道、涛雒镇、后村镇、岚山头街道、巨峰镇、黄墩镇、高兴镇、奎山街道、莒县、五莲县,还有很多宗亲迁居国内及国外。一世祖贺儒开基至今,已历六百五十余年,已传23世, 有后人约一万余人。
一、日照贺姓始祖贺儒介绍
一世祖贺儒,字文雅,原籍湖南,随朱元璋打天下,因军功封世袭掌印正千户,按照《日照县志》记载明朝初年以二名千户,贺儒为掌印正千户,领兵镇守军管,或于1368年前后),洪武二年,省镇守官,仍置县令,洪武十六至十七年(1383--1384年),于县治南九十里置安东卫》。(“世官世禄、谱牒详明”,“采邑之封、食禄之地不一其处,至清初始止”),有子五人。元末明初来日照驻防,管理、镇守日照,诸城及以南,莒县以东、赣榆以北地域。后从汤信国公(汤和)备倭海上逐,任石臼寨备御千户所(设置安东卫后,为安东卫后所,安东卫所属屯田都属军屯,屯田地原额为一千六百六十五顷,坐落诸城、日照二县,各有屯名,安东卫所属屯田,都属于军屯,只使用于驻军,其中坐落在诸城县内十二屯,一千三百三十七顷五十一亩,由后所管辖)首任世袭掌印正千户
明初置石臼寨备御千户所,在石臼正式设防派驻千户官掌权管理辖地(含诸城)军民事务,后遂称石臼所口,亦简称所口。石臼寨备御千户所(设置安东卫后为安东卫后所)首任世袭掌印正千户贺儒,组织用花岗石筑石城周长一千五百米,高八米,建备御千户所,兵员1200人(石臼所兵员可能更多),建管20军墩。(石臼)所由此得名。
贺儒采取措施屯军安民,修城建墩,构筑工事,习兵练武,屯田种粮,备御倭寇,保家卫国,在其任内多有建树。初建管辖一十五墩,即:南石臼、孤耆山、温桑沟、北石臼、青尼、董家、钓鱼、湘子泊、金线、石河、古城、滕家湖、水本寨、西堡、董家堡,继建、管辖二十墩(安东卫志),皮狐墩、石门墩、黑漆墩、泊峰墩、昧蹄墩、张洛墩、涛雒墩、小皂墩、温桑墩、南石臼墩、北石臼墩、万疋墩、董家墩、南青泥墩、北青泥墩、钓鱼墩、湘子泊墩、石河墩、湖水墩。石臼寨备御千户所千户贺儒根据皇朝廷战略布署,率领当地军民认真备战,屡屡击破贼寇(备倭海上逐),有力地配合了当时全国沿海的防御倭寇侵略、保家卫国。
二、族系传承
日照贺姓始祖贺儒,有子五人具失讳,以后数代无考(从已知贺姓祖坟与谱载相比较当为四代以上)。历今六百五十余年,传世已至“相”子辈,历23代以上(“代”为日照贺姓实际传承 “世代”,五修谱排序用字“世”是按照四“代”以上无考排序,缺了四“代”以上。因此,五修谱所列“世”表应上加“四世”以上为“代”,如:十世“金”字辈应为十四“代”以上,十一世“淑”子辈应为十五“代”以上,十二世“林”子辈应为十六“代”以上,十三世“照”字辈应为十七“代”以上,以此类推)。
贺儒任职日照时,子孙成群,武功高强,孙辈青壮年众多,号称贺家军,五支子孙独立镇守、食禄日照及周边不同地域,后由于任职需要以及朝代更替、生活所需等原因而迁徙,其后裔迁徙海内外者众,国内以青岛、上海、东北、临沂、诸城(有资料可查的文贵一支在明中、后期自日照迁诸城十里铺,诸先祖自诸城迁走无考。诸城迁沂南贺姓谱系与日照贺姓谱系相同)为多,据传明朝安定后亦有回湖南家乡的支系。始祖贺儒建功数年后退休,卜居石臼所,其后裔世袭千户,有史可查的其后裔贺文盛公、贺瑞公、贺奎公亦皆前明掌印千户(不知系几代祖,未列后修的谱系),康熙、光绪年编《安东卫志》、《日照县志》、《贺氏家乘》均有记载。
三、贺氏家谱情况
贺氏族谱已修过数次,从已知谱序可知,道光十二年前修老谱战乱失落,不知几修。
后有资料显示的六次,一修:道光十二年(1832年)把尚知姓名的尊为一世,九世世爽公撰序。二修: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八世燮公撰序。三修:光绪元年(1875年),八世焕章公撰序。以上三修未见详细谱本。四修:光绪十七年(1891年),十世金钊公撰序。五修:民国20年(1931年)十世金范公撰序。六修:二00七年初廒头分支修支谱,谱列能查找到信息的本支族人,十二世敬林撰序。石臼分支十三世照群拟联系修分支谱。贺家沟分支十三世照禄拟联系修分支谱。小刘庄贺林青亦有研究。
修纂于民国20年的贺氏伍修谱(老谱因战乱失落,始祖之后四代以上无考。后期修谱先祖们从尚知姓名的贺姓老三支贺秉乾、贺秉坤、贺秉正以及与之平辈的失讳老长支、老二支、老四支、老五支始列支为一世)列五支:老长支一世失讳(生贺骏)尊贺骏为二世祖。老二支一世失讳(生贺发),尊贺发为二世祖。老三支一世贺秉乾生二子贺尊、贺崇;一世贺秉坤生一子贺重;一世贺秉正生一子贺厚;尊贺秉乾、贺秉坤、贺秉正为一世祖,尊贺尊、贺崇、贺重、贺厚为二世祖。老四支一世失讳(生贺认)尊贺认为二世祖。老五支一世失讳(生贺统)尊贺统为二世祖。
四、日照贺姓字辈
八世之前:一般按照“单字名,两字名”规律
长支、二支三世字辈用字以“万”为主
五世字辈用字以“存”为主
七世字辈用字以“得、廷”为主;
三支三世字辈用字以“从”为主
五世字辈用字以“体”为主
七世字辈用字以“修、廷”为主;
四支三世字辈用字以“万”为主
五世字辈用字以“存”为主,
七世字辈用字以“廷、雷、子”为主;
五支三世字辈用字以“应”为主
五世字辈用字以“体”为主
七世字辈用字以“修、文、廷、得”为主。
九世至十二世:九世基本用字“世、成、福”
十世基本用字“金”
十一世基本用字“淑”
十二世基本用字“林”,亦有其他用字。
十三世至二十二世(三修谱议定):照,培,锡,泽,相;勋,增,录,鸿,材。
自十三世照字辈起首一世排一字,如“照”字在名上,“培”字在名下,“锡字”又在名上,排字错落而起名。
二十三世至三十二世(六修谱议续增):明,堂,钧,浩,东;昌,城,钰,源,根。
五修谱排序用字“世”是按照四“代”以上无考排序,缺了四“代”以上,因此,五修谱所列“世”表应上加“四世”以上为“代”,如:十世“金”字辈应为十四“代”以上,十一世“淑”子辈应为十五“代”以上,十二世“林”子辈应为十六“代”以上,十三世“照”字辈应为十七“代”以上,以此类推。
发表评论